枣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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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枣强县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事务分级1.5工作原则2、组织指挥体系2.1县级组织指挥机构2.2指挥部职责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2.4成员单位职责2.5工作组设置及职责2.6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3、监测预警3.1舆情监测3.2预警4、信息报告与通报4.1报告主体和时限4.2报告内容4.3事务评估5、应急响应5.1响应分级5.2响应措施5.3县级应对工作5.4响应级别调整及终止6、后期工作6.1善后处置6.2奖惩6.3总结评估7、应急保障7.1队伍保障7.2信息保障7.3医疗保障7.4技术保障7.5物资与经费保障7.6社会动员保障7.7宣扬

2、教化8、附则8.1预案管理与更新8.2培训演练8.3名词术语8.4预案说明8.5预案实施1、总则1.1编制目的建立健全应对食品平安突发事务运行机制,有效预防、主动应对食品平安突发事务,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削减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平安,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务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平安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条例国家重大食品平安事故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务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预案河北省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急预案衡水市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预案衡水市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急

3、预案枣强县突发公共卫生事务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食品平安突发事务防范应对工作。食品平安突发事务主要包括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突发事务,以及食品平安舆情事务。1.4事务分级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共分为特殊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事务等级的评估核定,由县政府食品平安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政府食安办)会同卫计局、食市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特殊重大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级应急响应)符合下列评估指标之一的,属于特殊重大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列为国家级启动级别:(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省份、港澳

4、台地区或国(境)外,造成特殊严峻健康损害后果的;或经评估认为事务危害特殊严峻的;(2)涉及多个省份、港澳台地区或国(境)外,已经或可能造成严峻危害或严峻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在国家层面实行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平安舆情事务;(3)国务院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平安突发事务。重大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级应急响应)符合下列评估指标之一的,属于重大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列为省级启动级别:(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设区市,造成或经评估认为可能造成对社会公众健康产生严峻损害的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2)发觉在我国首次出现的新的污染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造成严峻健康损害后果,并有扩散趋势的;(3)1起食物中毒事务中毒人数在

5、100人(含)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或出现10人(含)以上死亡的;(4)在省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或重大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在省级层面实行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平安舆情事务;(5)省政府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平安突发事务。较大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级应急响应)符合下列评估指标之一的,属于较大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列为设区市级启动级别:(1)受污染食品流入2个以上县(市、区),已造成严峻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务中毒人数在100人(含)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3)在市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较大危害或较大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地市级层面实行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平安舆情事务;(

6、4)市级政府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平安事务。一般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级应急响应)符合下列评估指标之一的,属于一般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列为县级启动级别:(1)存在健康损害的污染食品,已造成严峻健康损害后果的;(2)1起食物中毒事务中毒人数在30人(含)以上、99人(含)以下,且未出现死亡病例的;(3)在县级行政区域范围内已经或可能造成一般危害或一般不良影响,经评估认为应当在县级层面实行应急措施应对的食品平安舆情事务;(4)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级食品平安事务。1.5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削减危害。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平安作为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削减食品平安事务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健康损害。(2)统一领导

7、,分级负责。依据“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平安事务应急机制。(3)科学评估,依法处置。有效运用食品平安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等科学手段,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食品平安事务的水平和实力。(4)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特别态相结合,做好应急打算,落实各项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平安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加强宣教培训,提高公众自我防范和应对食品平安事务的意识和实力。食品平安事务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马上按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2、组织指挥体系2.1

8、县级组织指挥机构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政府食安办、食市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一般及以上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对处置,依据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的发展态势和影响,预判可能达到一般以上事务标准需县政府处置的,由县政府食安办向县政府提出启动级响应的建议,经县政府批准后,成立县政府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总指挥由县政府分管食品平安工作的领导同志担当,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事务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须要确定,主要包括县政府应急办、县政府食安办、食市局、卫计局、疾控中心、农林局、商务局、宣扬部、教体局、工信局、公安局、监察局、民政局、财政

9、局、环保局、交通局、供销社、外侨办等部门以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食品平安突发事务防范应对工作。由县政府食安办、食市局、卫计局、疾控中心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指挥部办公室。对须要市级指导、协调、处置的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由县政府向市政府提出恳求,或由县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向市食品和市场监管部门提出恳求。2.2指挥部职责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突发事务应急处置工作;探讨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突发事务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2.3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指挥部办公室担当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负责:(1)实行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突发事务

10、应急处置工作;(2)检查督促县直有关部门、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区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刚好有效地限制突发事务,防止事态扩散扩大;(3)探讨协调解决突发事务应急处理工作中的详细问题;(4)向县政府、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突发事务应急处置的工作状况;(5)帮助新闻宣扬部门信息发布。指挥部办公室建立会商、信息发布和督查等制度,确保快速反应、高效处置。2.4成员单位职责各成员单位在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加强对突发事务发生地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社区办和有关部门工作的督促、指导,主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县政府食安办参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监督、指导、协调突发事务处置及责任调查处理工作。

11、县卫计局参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织开展医疗救治及相关技术调查,分析监测数据,供应相关标准说明;帮助组织开展事务调查;帮助制定对外口径和发布重大食品平安事务信息。县疾控中心参与指挥部办公室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对事故现场进行卫生处理,并帮助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检测、监测和风险评估,分析技术数据,提出相关结论。县农林局负责食用农产品生产(种植、养殖)环节、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平安突发事务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实行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相关检测和风险评估,提出相关评估结论。县食市局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

12、费环节和食品相关产品造成的食品平安突发事务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并依法实行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防止或者减轻社会危害。负责市场主体违法行为的查处。县商务局负责组织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急救援所需重要生活必需品的调配供应;帮助有关部门对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及进出口环节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的调查处理;负责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发生的粮食平安突发事务的应急处置和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对可能导致食品平安事务的粮食和确认属于被污染的粮食,依法处理。县委宣扬部和政府办负责制订较大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宣扬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方案,指导事务调查处置部门刚好发布权威信息,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扬报道和舆论引导,加强对

13、互联网信息管理和网上舆论引导。县教体局负责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的责任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帮助有关部门对食品平安突发事务中违法行为的调查处理及应急处置工作。县工信局帮助有关部门对乳品、转基因食品、酒类和食盐等特定食品工业中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帮助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急处置所需设备、装备及相关产品的保障供应。县公安局负责对食品平安突发事务中涉嫌犯罪行为的侦查工作;负责对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现场的治安管理,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县监察局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以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在食品平安监管以及突发事务应急处置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违纪行为的调查处理。县民政局帮助

14、做好受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影响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县财政局负责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急处置等工作所需资金的保障、管理与监督。县环保局负责组织指导造成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的环境污染事务的调查处置工作;对造成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县交通局帮助供应突发事务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道路交通运力保障。县外侨办帮助有关食品平安监管部门对涉及国(境)外旅游者的食品平安突发事务进行应急处置。县供销社负责食盐流通环节食品平安突发事务的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县住建局负责对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未取得备案卡的食品小摊点造成的食品平安突发事务中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各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实施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急处置,

15、同时有责任协作和帮助其他部门做好食品平安突发事务应急处置工作。2.5工作组设置及职责依据突发事务处置须要,指挥部可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状况。(1) 综合协调组。由县政府食安办牵头,食市局、卫计局、农林局、疾控中心等有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组织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协调解决应急处置中的重大问题。(2)事务调查组。由县食市局牵头,卫计局、疾控中心、公安局、农林局、监察局及相关部门参与。主要职责:负责调查事务发生缘由,评估事务影响,尽快查明致病缘由,作出调查结论,提出防范看法;对涉嫌犯罪的,由县公安局立案侦办;事务调查中发觉失职失责的,将有关线索移交监察部门。依据实际须要,事务调查组可以设置在事务发生地或派出部分人员赴现场开展事务调查。(3) 危害限制组。由县食市局牵头,卫计局、疾控中心、农林局、公安局等参与。主要职责:监督、组织和指导事务发生单位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限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扩散扩大。(4)医疗救治组。由县卫计局牵头,食市局、疾控中心参与。主要职责:制定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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