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瘦身100条重点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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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条瘦身00条重点记忆 、觉得下列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复议时,可一并向复议机关提出对该项规定的审查申请:(一)国务院部门的规定;(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三)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以上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自懂得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0日的除外。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申请复议;同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她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与行政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也可以口头申请。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

2、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5、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复议,国务院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最后裁决。 6、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根据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该部门的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对于有行政复议法第15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自接到该复议申请之日起日

3、内,转送有关行政复议机关,并告知申请人。 8、法律、法规规定复议为必经程序的,公民、法人或其她组织可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复议期满之日起1日内,依法起诉。 、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断止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停止执行:(一)被申请人觉得需要;(二)复议机关觉得需要;(三)申请人申请,复议机关觉得其规定合理,决定停止执行;(四)法律规定。 1、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11、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呢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根据和其她材料,但波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行政复议机关有权回绝。 1、在复议过程中,被

4、申请人不得自行向申请人或其她有关组织和个人收集证据。 13、一并提出对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的,复议机关有权解决的,应在0日内依法解决;无权解决的,应在7日内依法转送。有权解决的行政机关应在0日内依法解决。解决期间,中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4、复议机关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觉得其根据不合法,有权解决的,应在30日内依法解决;否则应在日内转送有权机关解决。解决期间中断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15、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似或基本相似的具体行政行为。16、公民、法人或者其她组织觉得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依法获得的自然资源所有

5、权或使用权的,应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起诉。 17、根据国务院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行政区划的勘定,调节或者征用土地的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认自然资源梭鱼权或使用权的行政复议决定为最后裁决。 18、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则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完毕上述行为。 、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她有扶养关系的亲属可规定补偿。 20、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导致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补偿义务机关,但复议机关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履行补偿义务。 2、补偿祈求人规定补偿应先向补

6、偿义务机关提出。 22、补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予以补偿;逾期不赔或祈求人对数额有异议的,祈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提起诉讼。(行政补偿) 23、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补偿义务机关。 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补偿义务机关。 25、再审改判无罪的,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为补偿义务机关。二审改判无罪的,作出一审判决的法院和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为共同补偿义务机关。 2、补偿义务机关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予以补偿;逾期不赔或祈求人对数额有异议的,祈求人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日内提请其上一级机关复议。

7、复议机关应在2个月内作出决定。祈求人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可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向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补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补偿决定。 27、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补偿金按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均工资计算。 8、外国人、外国公司和组织在中国领域规定国家补偿的,合用补偿法。 、祈求国家补偿的时效为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被依法确觉得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的期间不计算在内。 30、对起诉后经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并已执行的根据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和根据刑诉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有权依法获得补偿。判决拟定前被羁押的日

8、期依法不予补偿。31、补偿祈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补偿上诉讼的,须以补偿义务机关先行解决为前提。 、补偿祈求人提起行政补偿诉讼的祈求波及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单独提起的行政补偿诉讼案件由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33、补偿祈求人单独提起行政补偿诉讼,可以在向补偿义务机关递交补偿申请后的两个月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4、行政案件原告可在起诉后至人民法院一审内庭审结束前,提出行政补偿祈求。 、法院对补偿祈求人未经确认程序而直接提起行政补偿诉讼的案件,在判决时应对补偿义务机关致害行为与否违法予以确认。 6、单独受理的第一审行政补偿案件审限为三个月,第二审为二个月;一并受理的案件审限与

9、该西案件的审限相似。 37、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种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惩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惩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38、行政惩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惩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9、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予以行政惩罚。 40、当事人规定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当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除波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办。 1、当事人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惩罚款。42、行政监察的对象: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

10、她人员;监察业务以上级监察机关领导为主。 3、对下列情形,监察机关可以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一)违背行政纪律,依法应当予以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罢职、开除行政处分的;(二)违背行政纪律获得的财物,依法应当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的。44、监察机关备案调查的案件,应当自备案之日起半年内结案,延长的,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5、违背治安管理行为在半年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惩罚。 4、对违背治安管理的行为的惩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称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50元如下罚款,可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由其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 47、被裁决受

11、治安管理惩罚的人或被侵害人不服的,在接到告知侯日内,可向上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诉后5日内作出裁决;不服该裁决的,可在接到告知后5日内向本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8、犯罪的行为或者成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就觉得是在中国领域内的犯罪。 4、中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外犯刑法规定之罪的,合用刑法,但是按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3年如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 5、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对中国或公民犯罪,而按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合用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法律不受惩罚的除外。 51、已满14周岁不满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12、、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52、已满14周岁不满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惩罚。5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惩罚。5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惩罚。 55、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惩罚。56、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惩罚。57、对于中断犯,没有导致损害的,应当免除惩罚;导致损害的,应当减轻惩罚。 8、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惩罚。 59、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她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惩罚。 、如果被教唆之人未犯被教唆之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惩

13、罚。61、管制期限:3个月2年拘役期限:1个月6个月 有期徒刑期限:6个月 剥夺政治权利期限:1年5年(除刑法第57条规定外) 62、犯罪时不满8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合用死刑,固然也不合用死缓。 对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此前,被告人在羁押期间做人工流产的,应视为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能判处死刑;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当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依法不合用死刑。 63、在死缓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年以上如下。 64、没收财产此前犯罪分子所负的合法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归还的,经债权人祈

14、求,应当归还。6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惩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惩罚。 6、犯罪分子有立功体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惩罚;有重大立功体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惩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体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惩罚。 67、数罪并罚的,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 6、缓刑合用范畴;被判处拘役、三年如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体现,合用缓刑的确不致再危害社会的。6、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原判刑期以上一年如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如下,但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拟定之日起计算。

15、 70、对于累犯,不合用缓刑。 、减刑合用范畴: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一)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体现的,或者有立功体现(可以减刑);(二)有重大立功体现的(刑法第7条所列6项之一),应当减刑。 72、减刑后来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1;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 3、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4、假释合用范畴:被判有期徒刑的,执行原判刑期1/以上,被判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体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如有特殊状况,经最高院核准,可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75、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6、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假释考验期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77、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公司、集体公司和人民团队管理、使用或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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