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494890436 上传时间:2023-05-25 格式:DOC 页数:15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15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收单业务的健康发展,规范(下称本行)收 单业务操作,防范业务风险,维护各方合法权益,根据银行卡 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卡风险管理办法及中国银联业务规则等 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收单业务风险是指在收单业务开展过程中,由于各 种原因导致各方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第三条收单业务风险分为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内部风险包括商户拓展风险、审查审批风险、签约风险、账 务处理风险和机具管理风险等;外部风险包括特约商户欺诈风险等。第四条 收单业务风险管理是指在收单业务开展过程中,对 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分析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手段防范、控制与 处理风险的行为。收单业

2、务风险管理应贯穿商户发展、账务处理和机具管理的 全过程,并严格遵循“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的原则。第五条 本行作为收单业务主体,根据中国银联“谁收单、 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自主承担收单业务风险。第二章 风险管理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六条收单业务部为收单业务管理部门,内设收单业务风险管理岗位,其职责为:(一)负责跟踪研究收单业务风险案例, 完善收单风险防范制 度;( 二) 负责制定收单风险防范管理制度;(三)负责组织收单业务风险管理研讨和培训;(四)根据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各类收单业务安全指引及中 国银联安全管理要求,协助有关部门对收单业务系统进行安全评 估;(五)负责撰写收单业务安全状

3、况分析报告;( 六) 负责接收并及时向上级部门上报收单业务风险案件工 作以及内部通报工作;(七) 负责建立风险指标考核体系, 制定风险控制方案及紧急 情况下的处理预案。第七条 各支行为收单业务的拓展部门,应设立特约商户管 理岗位,其职责为:(一)特约商户管理员负责特约商户的日常管理工作, 包括业 务咨询、 POS 机具的维护、日常对账工作,传递入账单据、错账 核对调整等,确保特约商户受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 POS 机具的 正常使用。(二)特约商户管理员采用定期与非定期、现场与非现场 等多种方式对特约商户进行检查与监督,及时对异常现象进行跟踪、监测。检查的内容包括:1、POS 机具的使用和管理;2

4、、商户的经营内容、状况和方式是否发生变化;3、交易数据和单据的保存是否符合规定;4、收银员、所有人和负责人是否发生变化;5、交易异常情况的监控、分析和调查;6、其他可能引起风险的情况。(三)特约商户管理员应做好银行卡业务的宣传工作,对特约 商户提出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并与特约商户建立联系电话。第三章 风险防范第八条 建立健全收单业务各项制度,从制度上保证收单业 务安全经营,规避制度风险。第九条 商户拓展和审查在开展收单业务时,应按照银联业务规则严禁发展禁入类商 户,对谨慎发展类商户采取更加严格的调查措施和审批程序。(一)禁入商户类型1、非法设立的经营组织;2 、 特殊行业商户:包括本国法律禁

5、止的赌博及博彩类、色 情服务类、出售违禁药品、毒品、黄色出版物、军火弹药等其他 与本国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商户;3、可疑商户:商户或商户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已被列入 中国银联的不良信息系统;4、注册地及经营场所不在收单机构所在国的商户;5、其他不符合规定的商户类型。(二)谨慎发展商户类型1、易成为伪冒卡使用目标的商户类型:机票代售点或手机 专卖店、珠宝、工艺品、名牌服饰专卖店、各类娱乐场所如夜总 会、卡拉 OK 、酒吧、桑拿按摩服务等;2、易发生套现的商户类型:提供中介、咨询服务的商户、 小型经贸公司、各类传销机构、批发类商户等;3、易发生虚假交易的商户类型:电话营销及信函营销、音 像制品出租等

6、;4、易恶意倒闭的商户类型:在跳蚤市场、二手市场和街头 的个体商铺、预付款类商户,如旅行社、短期培训班、各种俱乐 部等;5、主动上门要求装机的小型商户:欺诈嫌疑较一般商户要 大。(三)高度重视商户的现场调查 各支行应在目标商户正常营业时间内实施现场调查,如实填 写特约商户信息调查表 ,并拍摄经营场所的内部和外部照片, 以验证其经营的合法性和实现预期销售额的能力。详细的现场调 查包括以下关键要素:1、商户的基本信息,包括商户名称、商户性质、营业文件、 负责人基本信息、商户经营范围、商户交易类型和经营规模等;2、商户经营信息,包括营业时间、相关财务数据指标、经营方式、经营内容和对交易数据、单据的保

7、存情况等;3、商户的收单经验,包括商户之前是否有过收单经验、收 银员的收单操作技能;4、其他业务。要求商户提供它所拥有或经营的任何其他业 务的相关信息。(四)对商户的资信状况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几项:1、核实商户或其负责人是否有过破产记录,以及现在或过 去是否有其他信贷困难或财务危机;2、商户与银行的往来记录;3、商户是否有卷入法律诉讼;4、商户是否有被工商、税务、环保等执法部门的处罚记录;5、负责人是否被列入中国银联或其他卡组织的不良持卡人 名单,是否有逾期负债等。第十条 商户的审批应严格按照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商户的日常操作管理(一)加强对本行收单业务管理人员的风险培训

8、,使其充分 认识收单业务风险,增强自觉遵章守法的观念,提高其自身风险 防范意识,减少或避免出现道德风险。(二)在正式开展收单业务前,应确保对商户进行至少一次 业务风险培训;开展业务后,收单机构应根据商户业务发展和风 险控制要求,对商户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务和风险培训,原则 上一年内不得少于两次,使其熟练掌握 POS 刷卡业务各环节的 操作规程,减少或避免出现操作风险。培训情况应及时登记,以 备查核。(三)收银人员应掌握有效卡的识别要点,检查凸印卡号与 平面印刷号码是否一致,受理银联卡是否在有效期内,卡片是否 完好,刷卡时 POS 上显示的卡号是否与卡面卡号是否一致,卡 背签名栏和签名是否一致。

9、(四)当商户提供信息发生变更时,至少应自变更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本行,并提供相关资料。当商户变更交易资 金结算账户信息,应至少提前 5 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或 财务专用章后通知本行,并提供相关资料。如因商户未及时履行 上述责任而造成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五)建立商户风险综合评分体系,根据评分结果对商户进 行风险分级,对于不同的风险等级实行不同的管理措施。第十二条 机具管理 机具布放时,应充分考虑商户类型、商户地理位置、预期单 笔交易金额、预期销售额等相关因素,落实以下措施:(一)首先签署商户协议书,并确认在银联网络主机系统内 进行商户注册后,再布放相关机具;(二)“店中店”

10、商户,应根据其经营的独立性,分别布放 机具,严禁不同商户合用同一台机具终端;(三)对于每台终端,应进行统一编码,并于程序下载后, 将终端编码与机具序列编码建立对应关系,以便于机具管理;(四)程序下载和装机过程中,应加强监控和复核,避免出 现装错机情况;(五)装机时,需认真填写特约商户机具管理登记表 ;(六)机具应符合银联检测标准:能够读取并传送磁条卡的 磁道信息,但不显示完全磁道数据 (例如 CVN) ;(七)机具若出现无法打印凭条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按相 关规定解决,如需生产商进行维修时,收单业务部 POS 机具管 理员应到现场全程陪同监督;(八)POS 机具管理员应加强自助设备安全防范的检

11、查, 建 立巡查制度,安全检查工作主要检查终端上是否安装侧录仪器, 确保机具设备正常有效地工作。第十三条 特约商户的账务管理(一)严格按照会计制度正确处理特约商户账务,及时核对 资金,对账务差错和资金不符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并按中国银 联相关规定调整,切实保障商户的账务正确和资金安全;(二)严格控制对账户信息和交易数据的访问权限,根据业 务需要的原则, 必须通过身份验证、 权限管理、 密码管理等手段, 严格控制访问、使用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防止擅自对数据进行 查看、篡改和破坏;(三)严格保护商户账务信息及交易数据,不得将账户信息 及交易数据提供给第三方,不得将涉及持卡人安全的账户信息及 交易数

12、据用于软件开发和模拟测试;(四)账户信息及交易数据必须在具有安全保护措施的系统 中存储、传输。第四章 风险种类特征及控制措施第十四条 商户欺诈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 恶意倒闭、 套现、 洗单、侧录、伪冒交易合谋、卡号测试、手输卡号测试、虚假商 户、信函电话网络营销欺诈等。第十五条 不同的欺诈类型具有不同的表现特征。(一)易出现恶意倒闭、套现、洗单、手输卡号欺诈风险的 商户往往具有以下特征:1、预付款交易较多;2、销售规模较小,无金融和信贷历史;3、从业人员少,经营不规范;4、扣率较低,按笔或月交纳刷卡手续费;5、要求用个人账户充当银行卡结算账户;6 、签单多为手工单据或者压印了其他商户的名字;7

13、、单笔交易金额或日均交易额突然增大。(二)具有侧录、伪冒交易合谋、卡号测试风险的商户具有 以下特征:1、一定期限内交易量突增,与其经营规模和经营业务不匹 配;2 、大量出现同一序列的卡号或相同 BIN 号的交易;3、在非正常营业时间,出现多笔大额交易;4、被调单、退单的笔数和金额急剧增加;5、商户的授权交易与清算交易差异很大,提交授权的数量 很多,但是没有或很少有相对应的交易提交清算;6、授权被拒绝的比例异常高。第十六条 应采取的控制措施:1 、加强检查监督管理,加强对收单业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的检查与监督,发现违章违纪情况,严肃查处;2、加强日常监控和现场巡查,以尽早识别风险迹象;3、进行有

14、针对性的风险培训,提高商户员工的防欺诈技能;4、如有可能,与商户以前的收单机构联系,详细了解商户 之前的收单表现和终止协议的原因;5、在商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再次进行秘密的现场调查,密切 关注商户状况是否与上一次的现场调查结果相符、商户经营是否 正常等;6、以客户身份与商户联系,技巧性地询问商户关于所售商 品或服务的相关问题,以了解商户经营的真实意图和真实产品;7、在证实商户所有权时,确保收集的信息包括税务登记证 及商户结算账户的设立机构和账号。所有的信息变动都应通过正 式文件书面证实,并有指定的被授权人员的签字;8、当收到商户的相关信息变更通知时(如账户信息等重要 信息),收单机构必须与商户负责

15、人或被授权人员进行验证确认;9 、对于商户提出的 POS 维护要求,如增加、替换或更新POS,也必须与商户进行确认;10 、当商户地址变动或增加新装机地址时,实施现场审查;11 、加强商户交易监控,关注以上欺诈特征。第五章 风险处理第十七条 建立风险报告制度(一)收单业务部应建立风险报告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收单 业务风险案件的收集、分析、上报、通报工作。各营业网点确定 风险事件联系人,并上报收单业务部。对于收单业务开展时发现的风险遗漏点,发生的恶性案件、 商户欺诈事件,发现商户出现以上欺诈迹象以及其他有可能构成 严重风险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并提交风险报告。(二)风险报告内容应详尽具体,主要应包含:1、商户的基本信息;2、基本案情、调查过程相关细节、损失情况;3、已采取和拟进一步采取的措施;4、风险产生的原因及应采取的防范措施;5、联系人的姓名、电话。第十八条 建立收单业务风险事件应急制度。对于有关收单 业务开展过程中出现的紧急风险案件,应按照应急方案,妥善、 快速处理事件,防止损失的扩大。对有关的收单业务违法犯罪信 息,应注意保密,不得随意扩散。第十九条 风险责任划分(一)收单业务部收单业务部为收单业务管理部门,凡属下列情况造成风险 的,应负主要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