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设施检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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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细则(第版)20XX年X月X日发布20XX年X月X日实施XXXX有限公司2XXXX-XX-XX-XXXX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细则(版号:第版)编 制:编制日期:审 核:批 准:批准日期:控制状态:分发号:持有人:XX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20XX年X月X日发布20XX年X月X日实施丄、八1前言检测前,应先查阅有关资料,熟悉被检测工程的设计使用性质,通过对该工程图纸、资料的 审阅,知道以下要点并了解检测计划书:1、检测工程中有哪些系统。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探测点的数量,联动设备种类和数量,联动逻辑关系表,以及主要设 备设置部位。3、消火栓

2、系统消火栓数量与主要设备设置部位及消防水池容量。4、水喷淋系统喷头数量、水流指示数量、湿式报警阀数量和主要设备设置部位。5、防排烟系统防排烟机数量,防排烟阀数量和主要设备设置部位及排烟区域、送风区域。6、气体系统防护区设置数量、位置及主要设备设置部位。7、泡沫系统防护区设置数量及主要设备设置部位。8、防火卷帘设置数量及设置部位。9、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各种相关自检报告,如隐蔽工程记录、管道试压和冲洗记录、调 试报告等。10、消防监督部门的工程建审意见书。通过以上几点的审阅,可对该工程消防系统的硬件设施有一定了解,并可针对审阅中发现的 问题或有疑问之处,作重点检测。到达现场前,应先召集建设单位和

3、施工单位,以便大致了解该 检测工程概况。注:主要设备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泵、喷淋泵、排烟机、送风机、湿式报警阀、防火 卷帘、消防电梯等。XXXXXXXXXXXXXXX检测有限公司目 录一、 总 贝 y-5.4二、消防供配电设施检测细则 -86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检测细则 -9四、消防供水设施检测细则 1.8.-24五、消火栓系统检测细则25.-30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检测细则 3.1-43七、水喷雾灭火系统检测细则45-48八、泡沫灭火系统检测细则5.0.-55九、气体灭火系统检测细则57.-62十、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检测细则64十一、机械排烟系统检测细则668-70十二、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

4、指示标志检测细则 71-75十三、火灾应急广播检测细则7.6-78十四、消防专用电话检测细则 7.9-80十五、电梯消防功能检测细则8.1-83十六、防火分隔设施检测细则8.4-87十七、灭火器配置检测检测细则88-92十八、检测步骤93-102十九、防排烟系统风量计算 102-104、总 则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消火栓给水系统、防排烟系 统、气体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广播及 警报装置、消防通讯、防火分隔(防火门、防火卷帘) 、电梯消防功能等质量的检测要 求、检测方法和检测规则。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

5、消防设施质量的检测评定; 不适用于生产和 贮存火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的消防设施质量的检测评定。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 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性。2.1 DB 33/1067 2010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2.2 GA503-2004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范2.3GB50016-20062.4GB50045-19952.5GB50116-19982.6GB50166-20072.7GB50084-20012.8GB50261-20052.9GB50067-19972.10GB500

6、98-20092.11GB50034-20042.12GB17945-20002.13GB50370-20052.14GB50263-20072.15GB50193-199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005 年版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005 年版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消防应急灯具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2010 年版 )3. 检测类别3.1 监督检测应公

7、安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的检测。3.2 委托检测受建筑消防设施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等委托而进行的检测。3.3 仲裁检测为仲裁机构解决建筑消防设施争议而进行的检测。4. 检测规则4.1 检测条件1. 委托检测的各消防系统竣工并试运行,具备开通条件2. 委托方提供的各消防系统的图纸资料和文件齐全。4.2 抽检数量依据 DB33 1067 2010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规范要求的抽检比例确定,各系统 抽检数量由相应章节具体规定。4.3 判定 单项判定:当检测项目中任一小项不合格时则判定该项不合格。系统判定:系统判定:A=0,且BW2,且B+C 6则判为系统合格,否则系统不 合格。(注

8、: A 为主控项, B 为一般项, C 为辅助项)4.4 对于现行规范、 标准未作要求而设置的消防设施, 且相应检测能力未进行计量认证 的不进行检测。#XXXXXXXXXXXXXX 有限公司二、消防供配电设施检测细则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消防供配电设施质量的检测要求、单项判定和检测规则。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设置的质量的检测评定;不适用于生产和贮存火 药、炸药、火工品等有爆炸危险场所质量的检测评定。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所有标准都会 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性。#GB50045-1995(2005 年版)GB50

9、016-2006GB50116-1998GB50166-2007GA503-20043检测类别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3.1监督检测应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的检测。3.2委托检测受建筑消防设施的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等委托而进行的检测。3.3仲裁检测为仲裁机构解决建筑消防设施争议而进行的检测。4、消防配电4.1技术要求1. 建筑物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电源应符合规范要求,并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 配电设备应有明显标志。(GB50016-2006 第11.1.4条;GB50045-

10、1995(2005 年版) 第9.1.3条)(检测类别:A)2.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应穿管保护;暗敷时,应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保护层 厚度30伽,明敷时,必须穿金属管或金属线槽外涂防火涂料保护。(GB50045-1995(2005 年版)第 9.1.4.1 条;GB50016-2006 第 11.1.6.1 条、 GB50116-1998 第 10.2.2 条)(检测类别:A)3. 高层建筑的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与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GB50045-1995 (2005年版)第9.1.2条;GB50016-2006

11、第11.1.5条)(检测类别:B)4. 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应符合设计要求。(GA503-2004 第4.2.1.2条)(检测类别:B)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主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宜采用专用的蓄电池。(GB50116-1998第9.0.1条、第9.0.2条)(检测类别:B)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宜由UPS装置供电。 (GB50116-1998 第 9.0.3 条)(检测类别:B)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GB50116-1998第9.0.4条)(检测类别:B)8. 报

12、警控制器的主电源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插头,控制器与其外接 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GB50166-2007第3.3.4条)(检测类别:B)9. 消防设备配电箱应有区别于其他配电箱的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应有明 显的区分标识;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的显示应正常;开关、控制按钮应灵活可靠。(GA503-2004 第 422.2 条)(检测类别:B)4.2单项判定: 直观检测判定:1. 建筑物消防用电设备的消防电源符合规范要求,并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其配电 设备有明显标志则合格,反之不合格。2. 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穿管保护;暗敷时,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明敷时,穿金 属管或金属

13、线槽外涂防火涂料保护则合格,反之不合格。3. 高层建筑的消防用电设备在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则合格,反之 不合格。4. 切换备用电源的控制方式及操作程序符合设计要求则合格,反之不合格。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主电源采用消防电源,直流备用电源采用专用的蓄电池则合格,反之不合格。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CRT显示器,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由UPS装置供电则 合格,反之不合格。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主电源的保护开关未采用漏电保护开关则合格,反之不合格。8. 报警控制器的主电源线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未采用插头则合格,反之不合格。9. 消防设备配电箱有区别于其他配电箱

14、的标志,不同消防设备的配电箱有明显的 区分标识;配电箱上的仪表、指示灯的显示正常;开关、控制按钮灵活可靠则合格,反 之不合格。4.3仪器检测判定 仪器:游标卡尺1. 暗敷时,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用游标卡尺测量保护层厚度30伽则合格,反之 不合格。5. 自备发电机组5.1技术要求(1)发电机6.2 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应设有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s内供电;二类高层 自备发电机组当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GB50045-1995(2005 年版)第9.1.2条;GB50016-2006 第11.1.2条)(检测类别:B)6.3 发电机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应完好,显示应正常。(GA503-2004 第4.221.1条)(检测类别:B)6.4 机房通风设施运行正常。(GA503-2004第4.2.2.1.3条)(检测类别:C)(2 )储油设施1. 储油箱内的油量应能满足发电机运行 3-8h的用量,油位显示应正常,燃油标号应正确。(GA503-2004 第422.2条)(检测类别:B)5.2单项判定:直观检测判定(1)发电机2 一类高层建筑自备发电设备,设有自动启动装置;二类高层自备发电机组采用自动启动有困难时,可采用手动启动装置则合格,反之不合格。3 发电机仪表指示灯及开关按钮等完好,显示正常则合格,反之不合格。4 机房通风设施运行正常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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