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方法及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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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废物的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方法及工作要求一、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 医疗废物。1. 可无害化再生利用的回收类的医疗废物,口:一次性输液器(瓶)、非抽血类及非疫苗接种类的注射器等,使用后即时毁形 浸泡消毒一一滤水,置防渗漏的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并挂 放警示标签,送交医院指定地点暂时贮存,并过称登记。2. 对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固体物品及隔离传染病病 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需焚烧类的医疗废物, 直接置于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后并挂放警示标签,送交医疗废物 暂时贮存地点,过称登记。3.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纳入感染性废物中置黄色塑料袋内封扎并

2、注明“感染性废物”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过称登记。4. 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 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 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作特别说明。5.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 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内及时封扎并挂放警示标签,注明“感染性 废物”及特别说明等,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过称登记。 必要时立即送焚烧。二、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1. 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学实验 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置于防渗

3、漏的容器内或双层黄色包装袋密封送交医疗废物暂时 贮存地点的专职人员将其浸泡于福尔马林液中固定或冷藏。2. 定期包装打包封扎过称登记,送指定地点焚烧处理。三、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1. 锐器医疗废物使用后置于防渗漏耐刺的硬质容器内,转运处置前 向容器内注入足量的、高水平的消毒剂,即密封容器后置黄色塑 料袋内封扎后送交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过称登记。2. 暂时贮存地点按感染性废物的焚烧处理方法转运,并按规定办理 转运手续。四、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1.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并标签注明,按感染性 废物的焚烧方法处理。2. 废弃

4、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处置, 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标准执行。五、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 品。1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刻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 置。2.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少量破损的体温计可置入损伤性医疗废物中处置。六、医疗废物收集要求:1. 以上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 废物不得取出。2. 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 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3. 医院应有统一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

5、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规定。4.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 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5.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 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录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 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6.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 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 暂时贮存地点。7.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 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8. 医院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分类收集各科室送交的医疗废物,并 负责过称登记。建立医疗废物收集统计表,按日按月按科室统计 汇总送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9.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应日产日清,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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