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煤车间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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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洗煤车间全员安全行为管理制度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要求,为切实提高全员遵章守 纪意识,规范全员安全行为,实现安全行为“零违章” ,安全操 作“零失误”,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选煤厂安全规 程和上级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结合车间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制定目的为规范全员安全行为, 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得到有效 执行,全面杜绝“三违”现象的发生,结合全员安全行为管理过 程中的基础管理、 过程管理、 其他管理的实际情况, 明确规定不 安全行为的定义、 分类、 范围和奖罚办法, 实现全员安全行为精 细化管理。二、成立车间安全委员会组 长:车间主任副组长:副主任、主任助理成 员:车间技术员

2、、生产一班班长、生产二班班长、机 修班长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设副主任办公室,安全副主任兼任办公 室主任。三、管理流程(一)不安全行为确认1、发生“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行为认定为不安全行为。2、全厂所有人员制止、举报出的“三违”现象。3、车间安全委员会确认的“三违”行为。(二)不安全行为分类和处理1、一般“三违”(1)对不安全行为定性为一般“三违”人员处罚200 元 /次。(2)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需接受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填写 安全帮教单。 如果态度不端正, 车间进行停工学习三天, 并写出 书面检讨方可上岗。2、严重“三违”(1)对不安全行为定性为严重“三违”人员处罚300

3、 元 /次。(2)所在班组长在当班班前会上做检查。(3)严重“三违”发生人员在车间学习五天,并由车间主 任、安全副主任、当班班长以和家人进行安全帮教。(4)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情节严重者上交厂部处理。(三)复议对于有争议的 “三违” 现象, 当事人可在三日内向车间安全 委会提出书面仲裁复议申请, 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要求复议的理 由和相关证明材料。 逾期未提出复议视为接受 “三违” 认定处理。(四)考核1、对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的班组长应承担30 的扣罚, 副班长按班长的 80 执行,当天班长(副班长)休班只处罚当班 班长,互保联保人员承担 10 的扣罚。2、对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扣

4、除所在班组考核分,界定一般“三违”的扣除所在班组考核 1 分/ (人次),界定严重“三违” 的扣除所在班组考核 2 分/ (人次) .3、对不安全行为发生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如果当日连续出 现多起不安全行为,逐项对照进行处理。4、所有发生“三违”人员取消本人年度评先资格。5、所有发生“三违”人员取消当月企业文化学习工资。四、激励措施(一)制止违章作业一次,奖励 50-100 元。(二)制止违章指挥一次,奖励 100-200 元。(三)安全方面合理化建议一项,奖励 50-200 元。(四)上级领导部门提出的奖励,全额兑现给奖励人员。 如果能与车间挣的荣誉,车间另行嘉奖。(五)其他符合安全奖励情况,

5、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奖励。(六)上级各类安全检查出现罚款,对等落实到责任班组, 副班组长按正职 80% 处罚。五、其他规定(一)本制度未列入的不安全行为,可比照本标准中的相 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本制度规定事项如与上级、厂其他安全奖罚标准发 生冲突,按照奖罚最高标准执行。(三)洗煤车间“三违”界定标准见附件。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洗煤车间“三违”界定标准一、一般“三违”界定标准(一)未按规定要求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生产现场人员。(二)未持证上岗人员。(三)超负荷强行启动设备人员。(四)用湿手接触电气控制按钮的操作人员。(五)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的操作者。(六)各类气瓶、 乙炔发生器距明火作业点不

6、够 10 米以上, 氧气瓶距乙炔瓶不够 5 米以上的操作者。(七)进入厂房不戴安全帽,长发不盘在帽内的人员。(八)在厂区非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吸烟人员。(九)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取暖设施人员。(十)厂房内脱帽休息的人员。(十一)工作期间干私活、看无关书籍的人员。 (十二)不在规定时间离岗进行吃饭、洗澡等活动的人员。 (十三)生产过程玩手机、听 MP3 等行为。 (十四)采用倒退方式清扫楼梯卫生。(十五)未经批准,擅自带领厂外人员进入现场人员。(十六)未按规定进行设备操作。(十七)未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十八)开机期间在皮带内侧进行卫生清理作业的人员。(十九)班中出现坐岗的人员。(二十)吃饭超出规定时间的

7、人员。(二十一)班中不请假私自早退的人员。二、严重“三违”界定标准(一)安全管理行为1、安排见习期员工或无安全资格证员工独立上岗作业的班 组长。2、值班期间未能发现并制止员工酒后上岗的班组长和酒后 进入现场人员。3、不按请销假制度规定经批准擅自休班人员。4、生产期间擅自脱岗以和班中睡岗人员。5、隐瞒事故或不和时向调度、安检部门、车间汇报的现场 操作者。6 、现场存在一般安全隐患, 不和时实施整改而继续指挥组 织生产的班长以和其他人员。7、无相关操作证,强行进行操作的人员。8 、违反安全规程 、操作规程和厂、车间安全生产管 理有关规定以和未按照措施作业的人员。9、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资格人

8、员以和资格证过期 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班组长。10 、私自保管、转移或销毁工作中发现的雷管、炸药等火 工品的人员。11 、发现“三违”不予制止或者制止不力,致使“三违” 行为或现象继续发生的现场班组长。(二)人员不安全操作行为1 、设备维护(1)设备出现故障,不和时汇报,造成设备带故障运行导 致设备损坏的人员。( 2)设备发生故障, 检修作业不严格执行停送电和停电挂 牌检修制度,并未在控制按钮上挂“停电牌”的检修(操作)人 员。(3)擅自拆除设备安全保护设施的人员。( 4 )用水冲淋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 5)乙炔瓶没有回火防止器, 没装压力表和安全阀而进行 焊割工作的操作人员。2、消防安

9、全( 1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无安全措施进行焊接、气割工作 的指挥者和操作者。(2)在易燃、易爆物品(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附近吸烟、 动用明火的人员。(3)离开焊接现场,未消除火种的焊接人员。(4)金属焊接(切割)作业现场不配备消防器材。(5)擅自挪用、损坏消防器材、设施的。3、特种(高危)作业(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人员。( 2 )无监护、无措施或无厂批准进入煤仓的人员。(3)焊接和切割受力构件或容器内有压力而无特殊措施的 操作者和组织者。(4)进行电焊、气割作业,不使用防护用品的操作人员。(5)氧气瓶没有防碰撞橡胶圈、安全帽、减压器、安全阀 而进行焊割工作的操作人员。(6)起重工起重作业时,

10、在吊运物体下面活动的人员和操 作人员。4、其他不安全行为(1)从厂房高层建筑物(皮带栈桥)上向地面抛物。(2)使用裸露焊把线、氧气带开裂进行作业的人员。(3)跨越运转设备人员。(4)利用输送带搬运物品人员。( 5 )对运转设备进行卫生清除、维护、保养人员。(6)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的人员。(7)私自在厂区生火,把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生产区域的人 员。(8)故意破坏生产,没有导致生产事故的人员。三、班组长十大行为禁区:(一) 发生轻微伤事故的班组, 当日出勤班长停工学习, 等 候处理。(二)发生工伤事故的班组,班组长一律撤职。(三)作业期间违章指挥的班组长一律撤职。(四)班组长酒后进入生产现场,一经发

11、现一律撤职。(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强行组织违章生产的班组长一 律撤职。(六)因班组长安排人员出勤不当, 导致出现大面积兼岗现 象,班长、副班长一律免职。(七)不按措施组织检修、 抢修、施工作业的班组长一律撤 职。(八)发现生产现场出现应急情况强行生产, 不立即组织处 理的班组长一律撤职。(九)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和时组织处理, 重生产轻安全的 班组长一律撤职。(十)包容员工不安全行为,发现不安全行为不和时制止, 从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班组长一律撤职。四、相关规定 本标准中未标明安全管理要求, 而出现的 “三违” 现象(行 为),根据发生“三违”实际情节、可能造成事故后果危害程度, 确定违章类别后进行处理。五、本规定从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一日执行。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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