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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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 者 说 明明2005年100月27日十十届全国人大大常委会第十十八次会议审审议通过的关关于修改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个人所得得税法的决决定,扩大大了纳税人自自行纳税申报报的范围,规规定“个人所得税税超过国务院院规定数额的的”以及“国务院规定定的其他情形形”的纳税人应应当自行纳税税申报。随后后,国务院通通过了修订个个人所得税法法实施条例的的决定,将“个人所得超超过国务院规规定数额的”明确为“年所得122万元以上的的”情形,并授授权国家税务务总局制定具具体管理办法法。依据上述述规定及其它它税收相关规规定,国家税税务总局在广广泛听取纳税税人、扣缴义义务人、专家家、学者和基基层税务机关关意见的基础础上

2、,经过深深入研究、反反复论证,本本着“方便纳税人人、调节高收收入、便于税税收征管、突突出管理重点点”的原则,结结合19955年国家税务务总局制定的的个人所得得税自行申报报纳税暂行办办法中一些些行之有效的的条款,制订订了个人所所得税自行纳纳税申报办法法(试行)(以以下简称办办法)。办法共分八八章、四十四四条,分别从从制定办法的的依据、申报报对象、申报报内容、申报报地点、申报报期限、申报报方式、申报报管理、法律律责任、执行行时间等方面面,明确了自自行纳税申报报的具体操作作方法。办办法的制定定施行,可以以从制度上保保证将新的个个人所得税法法有关扩大自自行纳税申报报范围的规定定落到实处。为了便于广大纳

3、纳税人更好地地学习和掌握握办法,我我们收集整理理了有关个人人所得税法律律、法规及政政策性文件,汇汇编成个人人所得税常识识及个人所所得税自行纳纳税申报办法法(试行)答疑一书书。由于个人所得税税政策涉及面面广、条文多多,加之时间间仓促,编辑辑中难免存在在纰漏,恳请请广大读者批批语指正。编 者 22011年12月月 目 录1、 个人所得得税税法及实实施条例 (2)2、 个人所得得税常识(17)3、 个人所所得税自行纳纳税申报办法法(试行)答答疑(25)4、 厦门市个个人所得税自自行纳税申报报操作办法(40)5、 受理纳税税人自行申报报的主管税务务机关地址及及咨询电话 (46)全国人民代代表大会常务务

4、委员会关于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个人所得得税法的决决定(年月日第第十一届全国国人民代表大大会常务委员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人民代表大会会常务委员会会第二十一次次会议决定对对中华人民民共和国个人人所得税法作作如下修改:一、第三条条第一项修改改为:“工资、薪金金所得,适用用超额累进税税率,税率为为百分之三至至百分之四十十五(税率表表附后)。”二、第六条条第一款第一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金所得,以每每月收入额减减除费用三千千五百元后的的余额,为应应纳税所得额额。”三、第九条条中的“七日内”修改为“十五日内”。四、个人所所得税税率表表一(工资、薪薪金所得适用用)修改为:级数 全月月

5、应纳税所得得额 税税率(%)1 不超过过1500元元的 32 超过11500元至至4500元元的部分 103 超过44500元至至9000元元的部分 204 超过99000元至至350000元的部分 255 超过335000元元至550000元的部分分 306 超过555000元元至800000元的部分分 357 超过880000元元的部分 445(注:本表表所称全月应应纳税所得额额是指依照本本法第六条的的规定,以每每月收入额减减除费用三千千五百元以及及附加减除费费用后的余额额。)五、个人所所得税税率表表二(个体工工商户的生产产、经营所得得和对企事业业单位的承包包经营、承租租经营所得适适用)修

6、改为为:级数 全年年应纳税所得得额 税税率(%)1 不超过过150000元的 552 超过115000元元至300000元的部分分 103 超过330000元元至600000元的部分分 204 超过660000元元至1000000元的部部分 305 超过11000000元的部分 355(注:本表表所称全年应应纳税所得额额是指依照本本法第六条的的规定,以每每一纳税年度度的收入总额额减除成本、费费用以及损失失后的余额。)本决定自22011年99月1日起施施行。中华人民民共和国个人人所得税法根根据本决定作作相应修改,重重新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个人所得税税法 (19880年9月110日第五届届全国人

7、民代代表大会第三三次会议通过过根据19993年10月月31日第八八届全国人民民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员会第第四次会议关关于修改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个人所得得税法的决决定第一次次修正根据19999年8月330日第九届届全国人民代代表大会常务务委员会第十十一次会议关关于修改中中华人民共和和国个人所得得税法的决决定第二次次修正根据20005年10月月27日第十十届全国人民民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员会第第十八次会议议关于修改改中华人民民共和国个人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第三次修正根据20007年6月229日第十届届全国人民代代表大会常务务委员会第二二十八次会议议关于修改改中华人民民共和国个人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第第四次修正根

8、据20007年12月月29日第十十届全国人民民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员会第第三十一次会会议关于修修改中华人人民共和国个个人所得税法法的决定第第五次修正根据20111年6月330日第十一一届全国人民民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员会第第二十一次会会议关于修修改中华人人民共和国个个人所得税法法的决定第第六次修正) 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内有住所,或或者无住所而而在境内居住住满一年的个个人,从中国国境内和境外外取得的所得得,依照本法法规定缴纳个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内无住所又不不居住或者无无住所而在境境内居住不满满一年的个人人,从中国境境内取得的所所得,依照本本法规定缴纳纳个人所得税税。第二条 下列列各项个人所所得,应纳

9、个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工商户的生产产、经营所得得;三、对企事事业单位的承承包经营、承承租经营所得得;四、劳务报报酬所得;五、稿酬所所得;六、特许权权使用费所得得;七、利息、股股息、红利所所得;八、财产租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转让所得;十、偶然所所得;十一、经国国务院财政部部门确定征税税的其他所得得。第三条 个人所所得税的税率率:一、工资、薪薪金所得,适适用超额累进进税率,税率率为百分之三三至百分之四四十五(税率率表附后)。二、个体工工商户的生产产、经营所得得和对企事业业单位的承包包经营、承租租经营所得,适适用百分之五五至百分之三三十五的超额额累进税率(税税率表附后)。三、

10、稿酬所所得,适用比比例税率,税税率为百分之之二十,并按按应纳税额减减征百分之三三十。四、劳务报报酬所得,适适用比例税率率,税率为百百分之二十。对对劳务报酬所所得一次收入入畸高的,可可以实行加成成征收,具体体办法由国务务院规定。五、特许权权使用费所得得,利息、股股息、红利所所得,财产租租赁所得,财财产转让所得得,偶然所得得和其他所得得,适用比例例税率,税率率为百分之二二十。第四条 下下列各项个人人所得,免纳纳个人所得税税:一、省级人人民政府、国国务院部委和和中国人民解解放军军以上上单位,以及及外国组织、国国际组织颁发发的科学、教教育、技术、文文化、卫生、体体育、环境保保护等方面的的奖金;二、国债

11、和和国家发行的的金融债券利利息;三、按照国国家统一规定定发给的补贴贴、津贴;四、福利费费、抚恤金、救救济金;五、保险赔赔款;六、军人的的转业费、复复员费;七、按照国国家统一规定定发给干部、职职工的安家费费、退职费、退退休工资、离离休工资、离离休生活补助助费;八、依照我我国有关法律律规定应予免免税的各国驻驻华使馆、领领事馆的外交交代表、领事事官员和其他他人员的所得得;九、中国政政府参加的国国际公约、签签订的协议中中规定免税的的所得;十、经国务务院财政部门门批准免税的的所得。第五条 有下列列情形之一的的,经批准可可以减征个人人所得税:一、残疾、孤孤老人员和烈烈属的所得;二、因严重重自然灾害造造成重

12、大损失失的;三、其他经经国务院财政政部门批准减减税的。第六条 应应纳税所得额额的计算:一、工资、薪薪金所得,以以每月收入额额减除费用三三千五百元后后的余额,为为应纳税所得得额。二、个体工工商户的生产产、经营所得得,以每一纳纳税年度的收收入总额减除除成本、费用用以及损失后后的余额,为为应纳税所得得额。三、对企事事业单位的承承包经营、承承租经营所得得,以每一纳纳税年度的收收入总额,减减除必要费用用后的余额,为为应纳税所得得额。四、劳务报报酬所得、稿稿酬所得、特特许权使用费费所得、财产产租赁所得,每每次收入不超超过四千元的的,减除费用用八百元;四四千元以上的的,减除百分分之二十的费费用,其余额额为应

13、纳税所所得额。五、财产转转让所得,以以转让财产的的收入额减除除财产原值和和合理费用后后的余额,为为应纳税所得得额。六、利息、股股息、红利所所得,偶然所所得和其他所所得,以每次次收入额为应应纳税所得额额。个人将其所所得对教育事事业和其他公公益事业捐赠赠的部分,按按照国务院有有关规定从应应纳税所得中中扣除。对在中国境境内无住所而而在中国境内内取得工资、薪薪金所得的纳纳税义务人和和在中国境内内有住所而在在中国境外取取得工资、薪薪金所得的纳纳税义务人,可可以根据其平平均收入水平平、生活水平平以及汇率变变化情况确定定附加减除费费用,附加减减除费用适用用的范围和标标准由国务院院规定。第七条 纳纳税义务人从

14、从中国境外取取得的所得,准准予其在应纳纳税额中扣除除已在境外缴缴纳的个人所所得税税额。但但扣除额不得得超过该纳税税义务人境外外所得依照本本法规定计算算的应纳税额额。第八条 个人所所得税,以所所得人为纳税税义务人,以以支付所得的的单位或者个个人为扣缴义义务人。个人人所得超过国国务院规定数数额的,在两两处以上取得得工资、薪金金所得或者没没有扣缴义务务人的,以及及具有国务院院规定的其他他情形的,纳纳税义务人应应当按照国家家规定办理纳纳税申报。扣扣缴义务人应应当按照国家家规定办理全全员全额扣缴缴申报。第九条 扣扣缴义务人每每月所扣的税税款,自行申申报纳税人每每月应纳的税税款,都应当当在次月十五五日内缴入国国库,并向税税务机关报送送纳税申报表表。工资、薪金金所得应纳的的税款,按月月计征,由扣扣缴义务人或或者纳税义务务人在次月十十五日内缴入入国库,并向向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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