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位一体税务户籍管理体制的思考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494761176 上传时间:2022-12-1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对三位一体税务户籍管理体制的思考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对三位一体税务户籍管理体制的思考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对三位一体税务户籍管理体制的思考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对三位一体税务户籍管理体制的思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对三位一体税务户籍管理体制的思考(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对三位一体税务户籍管理体制的思考 从现行税法体系来看,我国并没有提出完整的税务户籍这个概念,仅仅将税务登记证制度视为税务户籍的管理。 笔者认为,税务户籍就是记录每个纳税户的基本情况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主要纳税信息,并将各类信息负担于纳税户中具体责任人的管理载体。可以建立一个纳税户籍、税务登记证、涉税自然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代理人、投资人)身份证三位一体的税务户籍管理体制。 第一,纳税户籍记录一个纳税户的基本情况和基本纳税情况。从开始登记、一些基本情况变动直至消亡后的登记造册。在此要对纳税资料进行特别说明:纳税资料应视为只是记录纳税户在

2、一个纳税年度内办理纳税情况的过程,是纳税户籍的信息源。而其产生的年终汇总纳税额与管理分局评估出的违法行为、稽查局检查出的违法行为才是纳税户籍登载的内容。 第二,税务登记证作为可流动的税务户籍证明,同现行税务登记证一样设正本、副本。正本供纳税人经营时亮证使用,悬挂于经营活动场所的明显位置,内容可以基本不变。副本在纳税人外出经营或办理纳税事项时使用,内容应增加纳税户涉税自然人身份证号码和照片,改变副本作用不大的现状,供可查询部门查询身份及涉税情况。 第三,涉税自然人是纳税户涉税信息的负担人。税务机关可以以自然人现有的居民身份证号码为基本号码,终生唯一。税务机关对自然人首次参与到纳税户涉税事宜开始进

3、行登记,并可以以证件的形式进行授予,与副本配合使用。登记人范围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财务人员、办税人员、代理人、投资人等。涉税身份证记录相关涉税人员在某时某地,担任何涉税职务时受到过何种处罚及其在职时按责任分担的违法责任。涉税身份证信息产生后直至该自然人消亡,涉税自然人的所有涉税行为全程在税务机关的监控下。 随着税务系统办公信息化的快速发展,金税工程网络已经成功拓展了税收监管面,应该说把税务户籍管理全部纳入信息化管理已经具备了条件。因此,应充分利用金税工程网络资源,并结合金税三期的网络建设,在国家税务总局建立税务户籍信息化管理系统。根据税务户籍的定义,系统主要记录纳税户基本情况(包括违法行为

4、)、内部重要涉税自然人的组成情况、涉税自然人的违法情况。可以适当考虑记录奖励情况。任何税务机关都可录入、查询纳税户、涉税自然人的涉税违法行为。 在建立了税务户籍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后,使纳税户和涉税自然人的违法行为长期记录在发展的履历中,对其发展必将造成重要的影响。因此,如何减少漏管现象是管理的关键。 第一,变部门联系为约束型。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部门联系都是粗放的建议协作型的。如税收征管法规定了工商机关应提供相关信息,但并没有规定对不提供者将给予何种处理等。所以国家应尽快颁布法律,特别是加快税收基本法的制定,相应提高税法的位阶,把部门联系从协议型变为约束型。 第二,适度开放系统权限。通过法律的

5、制定,实现各部门之间的网络连接,税务机关针对各部门信息的需要,开放相关操作平台,让各部门直接录入其办理证件等的信息。如税务机关对工商机关开放工商登记信息平台,工商机关在办理了登记户后,就将信息直接输入工商登记信息平台,这样税务机关就可以直接了解工商办理证件的情况。 第三,将逃税行为记入税务户籍。税务户籍系统的重要功能就是记录纳税户和涉税自然人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在查找和登记过程中,区分一些非纳税户和涉税自然人主观因素的漏管外,将这种违法行为一律记录到系统中去,达到监管的目的。同时,可以拓展税务户籍信息运用的范围,在部门之间形成联合管理。如作为银行信贷的资信度,上市公司投资人信息披露,海关重点监控对象等。 第 1 页 共 1 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商业计划书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