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特点和理赔细则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494757963 上传时间:2022-12-16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4.51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农业保险特点和理赔细则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农业保险特点和理赔细则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农业保险特点和理赔细则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农业保险特点和理赔细则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农业保险特点和理赔细则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农业保险特点和理赔细则》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业保险特点和理赔细则(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第一部分 农业保险特点农业保险是指由保险机构经营,对种植业、养殖业等农业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因遭受约定的自然灾害、事故或者疫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的保险活动,分为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类。一、标的生命性 1、标的价值的最终确定性。2、标的的生命周期性。3、标的的鲜活性。 4、标的受损后自我恢复性5、标的繁杂多样6、标的市场价格的波动性。二、地域性三、季节性四、专业技术性五、政策性第三部分 理 赔第一节 农业保险理赔关注点一、对条款内容的理解(一)深刻理解条款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这是处理农业保险理赔首先必须了解的第一要务,只有对条款有深刻的理解,才能在理赔过程中明确该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

2、任,如果不能很好地掌握条款,正确理赔将无从谈起。保险人有必要防范养殖场主隐瞒病情、故意误报套报疾病种类等情况的发生,所以在查勘时,要对疾病的具体症状了解和熟悉。(二)理解“赔偿处理”条款。该条款明确了保险公司承担赔偿的具体方式和具体赔偿标准,有助于确定保险公司的赔偿责任范围,哪些应该赔、哪些不应该赔,从而做到“不惜赔,不滥赔”。按条款执行,才能减少理赔当中不必要的纠纷,确保理赔工作的顺利开展。(三)了解“具体术语”条款。对“具体术语”的解释将有助于确定发生的事故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事故,是否达到了规定的灾害标准,从而确定是否该赔,对理赔工作的开展来说是必不可少。二、对理赔流程的理解(一)农险基本理

3、赔流程1、报案:出险后,请及时拨打人保公司专线电话“95518”报案;也可以直接向人保公司农村保险网点营销员报案。2、查勘定损:保险公司在接到报案后,将尽快派理赔人员赶赴现场,对受损情况进行查勘定损。3、提交索赔材料:被保险人应根据保险人的提示,按承保险种的不同,提交相关的索赔资料。4、赔款理算:保险公司收齐索赔资料后,即按条款约定进行赔款理算。5、支付赔款:保险公司在完成赔款理算后,即通知被保险人领取赔款,或将赔款送达被保险人。(二)农险主要理赔流程1、二次定损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不同于其他财产的保险标的,它具有生命特征,标的遭受灾害后的恢复生长特性以及自然灾害对作物具有利弊双重性(疏花、疏果

4、、疏苗而减轻或不构成损失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种植业保险的核定损失应设立一定的观察期,观察期具体时间长短要根据不同的保险标的、灾害种类和损失情况确定。种植业生长期农作物保险一般采取二次或多次查勘制度。我们通常称之为首次定责,二次定损,收获前最终核算赔款。一般情况是:首次查勘,接到报案后要立即进行现场查勘,本次不宜现场确定损失金额,应根据保险标的的特性以及条款的规定,只确定相关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受灾面积、保险责任;并记录在案。二次查勘,出险十日左右进行第二次查勘定损,待作物在约定时间内恢复生长后,对作物恢复生长的情况定期予以查勘。根据首次查勘记录,重新对保险标的、受灾面积、保险责任进行确认,

5、但主要是损失程度、损失数量等内容。也需记录在案。收获前核算,种植业保险尤其是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一般都有“封顶赔付”之约定。因此,赔款理算只能在收获前封顶区域损失全部确定完毕好后才能进行。这样也给保险人一次收获前再一次现场核定损失的机会。作物收获前的田间测产、评估收获产量,并根据条款确定损失数额。若作物已经无再生能力,应根据条款及时予以结案。但在首次查勘时能够确认损失,尤其是全部损失而且具备改种、毁种气候(季节)条件的,应该直接定损,不必拘泥于二次定损。2、赔款公示与抽查准确、及时地向具备理赔条件的受灾参保农户发放赔款,是保险经办机构取信于民的关键。赔款发放前,保险人要按照赔案中被保险人数量及行政

6、区划安排公示。公示最大单位不得超过行政村,若受灾农户过多,可适当下调至组。公示内容须包括赔款分户清单上全部内容。有条件的分公司可采取将赔款存入被保险人(农户)银行卡的方式,也可采取其它方式将赔款发放到保户手中。3、预付赔案的处理对于预付赔款的处理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严格控制预付赔案类型。不是任何赔案都可以进行预付的,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只有四种类型的赔案可以进行预付赔款,分别是大面积自然灾害的赔案、优质客户的赔案、有重大影响的赔案和达到法定索赔时限的赔案。二是要严格控制预付赔款金额。对于预付赔款的金额应有严格的比例限制,一般按照赔案性质的不同掌握在损失金额的30%-50%左右。三是要严格

7、履行预付赔款的报批程序。对于损失金额超过本级公司理赔权限的预付赔案,应该严格按照公司关于预付赔款的审批手续向上级公司上报审批,经上级公司同意后,方可支付预付赔款。4、代位追偿农业保险涉及的追偿案件比较少,一般在林木保险、水产养殖保险和集约型、规模化生产的农业企业可能发生。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损失后,根据国家法律或有关规定,应当由第三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应向第三者进行索赔;如果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要求保险人先行进行赔付的,保险人赔付后,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应出具权益转让书将其向第三者索赔的权利及有关索赔资料转交给保险人,保险人依法享有代位追偿的权利;被保险人或投保人还应积极协

8、助保险人向第三者进行追偿。三、协调与各方面的关系(一)与保户进行沟通1、做好沟通与协商谈判与沟通在理赔过程中必不可少,一名优秀的理赔人员,沟通、谈判能力与理赔技能并重。掌握有关知识和能力,需要学习和训练,并在实践中注意总结和提高。涉及沟通、谈判的调查和评估必须事先完成。2、创造良好的氛围耐心倾听,先听后谈。在与保户的交谈中不要急于表达自己的看法,让对方充分表达意见,以体现你对他的足够尊敬和重视,并适时提问,让他谈到你所关心的问题。理赔就是服务,谈判不能演变为对抗,在双方存在明显分歧时,应当保持镇静和从容,以得体的言行赢得对方的尊重,以幽默的趣闻陈述自己的观点以轻松气氛,以可行、合理的方案得到对

9、方的信任。3、不宜与农户直接确定损失大面积灾害受损时不宜直接和农户确定损失,特别是不能在现场计算赔款,应尽量避免赔偿意见正面的分歧和冲突。在理赔过程中,难免会有保户对公司的理赔产生不理解,对此,理赔人员必须以平常心对待之,认真解释公司有关保险条款的规定和理赔规定,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让其知晓条款的内容,从而理解理赔的正确性,让保户满意,以便为今后承保等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二)协调好与政府部门的关系在遇有重大灾害发生时,要积极争取当地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农业技术部门的支持和帮助,避免直接接触保户而产生纠纷。在与政府协调方面,我们首先要在思想上给予高度重视,在平时就要与政府部门保持良好的关系,让

10、政府了解农业保险的性质及我们的工作态度,发生大灾后,要主动与政府部门联络,提出行之有效的理赔方案与政府部门共同协商,让地方政府感到我们是在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尽保险公司的所能。同时,还可采取与当地政府部门人员一同成立查勘、定损小组,共同对受损面积、数量、程度等进行确认。然后依据损失与当地政府协商确定赔付金额,最后与政府部门一同出面采取兑现会、张榜公布、媒体宣传等方式确保赔款到位,赔款兑现时涉及千家万户,应争取各级政府的支持,由乡、村政府直接兑现赔款。这样一方面避免了赔款被截留,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公司的企业形象和社会信誉度。(三)密切保持农技、畜牧兽医等与农险有关部门的联系一旦发生保险范围内

11、的损失,要把好理赔技术关,对于责任和损失难以确认的疑难案件,可以聘请相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协助确定保险责任和损失数量,做到责任界定的准确,损失计算的合理,杜绝道德风险的发生。第二节 农业保险理赔环节的关键点鉴于农业保险的特点、风险特征以及赔案的特殊性,在农险赔案处理中要把握保险责任界定、现场查勘、损失确定、理算等关键环节。一、定责环节 保险责任认定是保险人根据现场状况和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确定的损失原因与执行条款中的保险责任和核对认证的过程。由于事故原因复杂多变,故保险责任确定也非常复杂,保险责任认定将贯穿报案、现场查勘、立案、理算、核赔整个理赔过程的始终。对被保险人来说,他决定着是否获得经济

12、补偿,对保险人来说他决定着赔偿的正确与否进而影响经济利益以及保险人的信誉。因此,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情况具体分析,避免片面性和盲目性。(一)种植业的定责环节首先,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和鉴定。种植业保险发生事故的原因较多,一般包括直接原因、间接原因,管理原因、责任原因,外因、内因等多个方面,因此,作为保险责任认定的第一步,理赔人员要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详尽的调查和分析,确认事故发生的近因。事故原因分析一般可分三种情况:1、对比较明显的原因,如大面积涝灾、风雹灾害等造成的损失,理赔人员可根据现场情况及相关媒体报道直接认定,不一定要求有相关部门的气象证明材料。2、对局部地区造

13、成的灾害事故,需要由农业技术等部门进行责任认定的,应根据相关的责任认定报告确定事故原因。3、对一些技术含量高、理赔人员难以把握的原因,可委托专门的技术鉴定部门或科研机构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鉴定。二、查勘环节现场查勘的目的在于核实事故和保险合同的真实性、初步判定保险责任、损失大小,协助施救。现场查勘是理赔的关键环节,查勘工作质量的好坏,对及时、准确、合理地处理赔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大范围的种植业损失,一般采用抽样法或等距抽样方式来确定损失程度,抽样时应尽量使各样本段在总体中分布均匀,同时还应考虑不同损失程度在总体中所占的比例。为了使得查勘工作的高效、获取资料的准确性,查勘人员必须在查勘前对承

14、保情况有较为详尽的掌握,要查抄保单抄件以及承保明细,携带照相或摄像器材以及其他的现场工作用具,如卷尺、雨具等。如有需要可以聘请技术专家共同查勘现场。现场查勘工作要讲工作技巧,既保证查勘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查勘现场中不要过早涉及赔与不赔的保险责任认定问题,以免被保险人过早的不配合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据;又要保证查勘的准确性,及时发现赔案中的虚假成分,如在处理生猪赔案中,除了根据保单核定承保数量,查勘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完成现场查勘报告,查勘报告要对事故的真实性、标的受损情况(损失范围、估计损失大小)以及保险责任是否成立等给出初步意见。查勘报告还需附有现场查勘的照片、录像以反映损失的真实性,必要时要绘制现

15、场草图,反映损失的范围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一)种植业的查勘环节应注意以下方面:1、查勘时,应根据种植业险种的特殊性,要注重对致损的原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和损失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了解、反映和记录,注重证据和信息的收集,对查勘中能确认的损失清单、损失数量(面积)或损失程度等内容均要求被保险人当场签章确认。特别是一些灾害(如水灾、雹灾、风灾)的查勘定损不要操之过急,因为种植业的风险多为自然风险,持续时间长,急于现场查勘不但无法了解灾害损失的最终结果,有时也影响对损失的最终判定。所以,现场查勘中要督促被保险人及时施救,切不可仓促定损。2、查勘时,不仅要查明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受损面积、损失程度

16、、承保率、重复保险情况,而且要查清事故损失是属于直接原因还是间接原因,是自然因素,还是人为因素,合理区分保险责任与非保险责任造成的损失。对事故人、证人做好调查询问工作,做好笔录,请被调查人签字。对共同查勘人要核对相关记录并签字留存。3、在初步查勘现场后开展定损工作前,应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乡、村地方政府提供受损标的清单,损失清单应详细填写到村到户到坐落地点(包括小地名)、受损标的名称、损失数量、损失程度、施救情况等。同时,要求保户尽快一次性提供,尽量避免不断追加索赔情况的出现。4、施救整理受损作物。理赔人员到达受灾现场后,如果灾害尚未控制继续蔓延,应立即会同被保险人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施救,尽量减少保险标的损失。在未能明确确定受损标的是否属于保险责任或责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