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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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 业 管 理 合 同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委托方(如下简称甲方): 业主管理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公司 受委托方(如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入建设部第33号令都市新建住宅社区管理措施、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行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本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座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占地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业类型: (住宅区或组团、写字楼、商住楼、工业区、其她/低层、高层、超高层或混合)。 第

2、二条委托管理事项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本等承重构造部位、外墙面、楼梯问、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营服务。3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畴的市政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4.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 .公共环境(涉及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6.交通、车辆行驶及停泊。 7配合和协助本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8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9.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10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筹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2.对乙方的管理实行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导致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结合同;

4、委托乙方对违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解决:涉及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规定补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端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 负责人采用停水、停电、。等催缴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原则出租经营,其收入按法规政策规定用于补贴本物业维护管理费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按政府规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平方米,员工宿舍平方米,其他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使用: 免费使用。 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的原则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

5、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顾客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8负责解决非乙方因素而产生的多种纠纷; 9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教、文化活动; 1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当的其她责任。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定该物业的各项管理措施、规章制度、实行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顾客)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遵循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原则,并向甲方提供测

6、算根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原则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3.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筹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行。 4有权根据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背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解决;5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当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她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6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引,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7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发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民主。 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变化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

7、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行; 9.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状况; 0.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11.本合同终结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送原委托管理的所有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送本物业的公共财产,涉及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1.不承当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的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原则”(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原则和考核原则),与甲方协商批准后作为本合同的必备

8、附件。乙方承诺,在本合同生效后年内达到的管理原则;年内达到管理原则,并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l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按政府规定的原则向业主(住顾客)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元按双方协商的原则向业主(住顾客)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由甲方按统一原则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方式: ; 2.管理服务费原则的调节按下列第项执行: 按政府规定的原则调节; 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按每年本地政府发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节; 按双方议定的原则调节; 。3.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

9、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她特约服务,采用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原则进行审核和监督。4.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行,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引原则。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合计元,由甲方负责在 时间内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6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

10、支付;由乙方承当;在费用中支付; 。.因甲方责任而导致的物业空置并产生的管理费用,按下列第 项执行:由甲方承当所有空置物业的管理成本费用,即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月 元;由甲方承当上述管理成本费用的 ; 第八条 奖惩措施1.乙方全面完毕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的,甲方分别下列状况,对乙方进行奖励; 2.乙方未完毕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的,甲方分别下列状况,对乙方进行惩罚: 3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与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所有完毕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与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第九条 违约责

11、任 1.如因甲方因素,导致乙方未完毕规定管理目的或直接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规定甲方限期整治,并有权终结合同。 2如因乙方因素,导致不能完毕管理目的或直接导致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规定乙方限期整治,并有权终结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因素,导致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当责任并负责善后解决。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因素导致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当责任并负责善后解决。(产生事故的直接因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4.甲、乙双方如有采用不合法竞争手段而获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当所

12、有责任。 第十条 其她事项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结,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半年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当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5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合同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6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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