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招聘及调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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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教师招聘及调动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布满活力的教师队伍,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法。 一、教师招聘方法 (一)为保障教师队伍持续、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县教育局每年向县政府提出一次招聘教师申请。 (二)县政府批准后,县教育局向县编办函请用编指标。县编办核准后函复编制使用通知单。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制定教师招聘方案,报县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组织实施。 (三)招聘高中教师、农村中小学及幼儿教师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招聘方案,

2、并组织实施。高中教师招聘采取直聘的方法直接招录,每年到一本院校参与高校毕业生洽谈会,通过面试答辩等方式,现场招聘并签订就业协议。农村中小学及幼儿教师招聘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的形式进行。 (四)招聘工作由县监察局全程监督。 (五)新招录教师实行聘用制度,合同管理。原则上5年不得调离基层学校,3年不得调离报考校点。 二、教师调动管理方法 每年秋季开学前20天,县教育局依据全县教师和学生增减状况,向县编办提出调编计划,县编办应本着有减有增、因校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全县各校应配备教师人数出台指导性意见,并准时完成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新学期应配教师)核定工作。县教育局依据意见和核定结果

3、,在秋季开学前完成对各校教师的调整。相关调动方法如下: (一)乡镇总校内教师调动 乡镇总校内部小学教师要求调入初中的,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教师任职资格、在小学任教满3年以上、近3年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由教师本人向所在总校提出书面申请,总校依据接收学校的编制数、学科配备等状况,由班子立会研究打算。总校内部初中教师向小学流淌,可依据量化考核成果针对学科岗位超编状况适当进行调整。 新招录的校点教师必需在本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出校点。总校内的教师调整由总校下发调令。调整完毕后,总校必需将本单位人事调整结果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乡镇总校间、直属校间教师调动 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调出

4、总校(含农村直属校)校长签字盖章报县教育局审查,县教育局依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状况综合考虑提出调整方案,经县教育局班子会议通过后,由县教育局下发人事调令进行调整。公开招聘的教师必需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新招录的校点教师必需在教学点工作满3年以上才能在总校、直属校间调动。对确因工作需要调动而教师本人无申请的,县教育局征求学校意见后提出调整方案,经县教育局班子会议通过后,由县教育局下发人事调令进行调整。 (三)农村中小学教师调入平凡高中 农村中学教师要求调入农村高中(木头凳高中、双山子高中、肖营子高中)的,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在初级中学具有3年及以上工

5、作经历、校级以上骨干教师。由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调出学校校长签字盖章报县教育局审查。县教育局依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状况综合考虑提出调整方案,经县教育局班子会议通过后,由县教育局下发人事调令进行调整。 (四)农村教师调入县城学校 1原则。工作需要的原则;基层工作表现优秀的原则;按编设岗的原则;符合任职资格及基层任职年限(原则上基层工作满5年)要求的原则;生活确有困难需要照看的原则。 2对象。调入县城高中学校的教师,主要从基层平凡高中选拔调入。调入县城其他学校的教师,一是依据工作需要,从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的优秀教师中考核或考试调入;二是依据业绩考核,从县城周边严重超编的总校或中学中择优调入;三是从基层

6、学校中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生活确有困难的人员中择优调入。 3程序。一是考试调入。县城新成立学校或县城学校扩大规模需调入大量教师时,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拟定招考方案,通过招考方式调入。二是布局调整调入。因中小学布局调整并入县城的学校,县教育局与调整学校单独制定考核或考试方案,依据考核或考试结果择优调入。三是考察调入。教师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调出总校(含农村直属校)班子立会研究后,调出总校校长签字盖章报县教育局审查。县教育局依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状况综合考虑提出调整方案,经县教育局班子会议通过并报县政府审批后,由县教育局下发人事调令。 (五)县城学校教师向农村学校调整 采取考核交流或支教交

7、流两种方式。 1考核交流。对县城学校教师(一线教师、后勤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或年度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的,或办有偿家教的,或吃空饷的,或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师原则上向农村学校分流。向下调整由各校对教师据实考核,班子会议研究后提出调整意见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依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状况综合考虑提出调整方案,经县教育局班子会议通过后,由县教育局下发人事调令。 2支教交流。一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养教育的打算精神,“城镇中小学教师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在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任教经历,才可聘为高级教师职务”,可依据职称评聘政策有序分批支配县城教师去农村学校支教

8、交流。二是制定支援农村偏远学校帮扶计划(每年3050人),鼓舞优秀教师到农村支教一年,每年将县城教师或农村高中教师派到基层农村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支教,县财政每年赐予一定费用鼓舞交流教师。 (六)教师向教育系统外调动 为保持教师队伍相对稳定,教师原则上不得向教育系统外调动。由于特别状况确需调动的,必需经过严格考核把关。对公开招聘教师有服务期限规定的,如服务期限未满不准调动;对公开招聘教师没有服务期限规定或服务期限已满的,如调出本县,由县外调入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发人事调动函,然后由县人社、教育部门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如调入本县教育系统外的,必需在教育系统工作5年以上,并按下列程序调动:调入单位提出初步意见(写明用人理由);报编制部门核准,发编制使用通知书;县教育、人社部门签署意见;报主管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长、县委书记逐级审批。 三、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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