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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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某地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处理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及部门。第三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四条 总裁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一)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二)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发展规划,财务预算方案,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执行。(三)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财务人员的配备

2、。(四)领导组织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改工作,报董事会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确保实施。(五)坚持全公司财务收支“一支笔”制度,签发日常财务文件,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条 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中的权责 (一)总会计师协助总裁组织领导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二)具体编制、执行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确保有效使用资金。(三)审核重要财务开支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和二级核算单位与财务的关系。(四)具体负责本公司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人员的配备,对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五)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3、考核,支持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六)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直属单位(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二级核算。第七条 二级核算单位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由总会计师直接委派,隶属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具体核算公司经济业务;依法计算缴纳国家税费;年度向董事会、股东会汇报财务成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使用资金。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分析、考核等工作;定期对各项计划的执行进行考核,并写出简要情况分析;季末年末应写出财务分析报告;具体负责二级核算

4、单位财务业务领导工作。第九条 二级核算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一)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等财经法规。(二)在财务部指导下开展本单位财务核算;按时报送物资盘点及财务报告。(三)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依法缴纳税费,接受公司财务部的监督及审计部门的审计。(四)按照财务部要求处理其他财务事项。第十条 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一)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清晰、报送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的管理。(二)建立先进、合理、切合本公司实际的定额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人员定额、费用定额、工时定额等。(三)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清查、盘点制度。(四)建立内部控制稽核制度,使各项

5、工作互相牵制,防止舞弊的产生。(五)建立电算化会计管理制度,使财务工作逐步向信息化发展。第二章 资本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除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筹集资本金外,未经公司批准所属各单位一律不准用任何形式筹集资本金。 第十二条 公司因经营需要,增减注册资本或扩大认购范围,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在生产经营期间,各项财产发生的盈余短缺和非常损失,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准直接冲减资本金。 第十四条 公司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投资者按其出资比例对公司净资产享有所有权,并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五条

6、 资本公积金是指投资者投入但不构成实收资本,或从其它来源取得由所有者享有的资金;资本公积金由所有者共同享有,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按各个投资者在实收资本所占份额分别转增各个投资者的投资金额。 第十六条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分为公益金和一般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比例为5-10%,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一般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比例为10%;按董事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第十七条 公司盈余公积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

7、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盈余公积累积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第十八条 本公司如需筹集资本金,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采取一定资本金筹集方式进行筹集管理,承担有限责任;财务部应具体负责事前预测、计划,进行资金成本分析,选择最佳筹资渠道。 第十九条 由于生产经营及基建等需要的各种长短期借款,需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办理。 第二十条 负债的管理 负债分为流动负债、长期负债: (一)流动负债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及从工资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二)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

8、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三)公司财务部应对不同期限的债务进行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偿还额的相对均衡,避免还款期限的过于集中,防范财务风险,努力优化资产负债情况,保持良好的资产负债率。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预付账款,存货等。 第二十二条 现金的管理 公司现金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管理,二级核算单位现金由本单位出纳员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办理各项现金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全公司所有单位所属公款,严禁任何人私自挪用、私分等违纪

9、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全公司所有银行存款,各二级核算单位对外开立账户,须报财务部批准,财务部统一发放银行印鉴;严格支票申请单制度,建立支票登记簿,杜绝签发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票据与印鉴应分别存放,保障安全,保守存款机密。 第二十四条 债权的管理 债权即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等。建立定期核对清查制度;对应收账款等债权,财务部门应逐个工程建立债权动态管理制度,按工程合同详细核算,确保正确、及时;建立债权风险预测机制,降低债权风险性;根据有关规定,按期列出呆坏账,注明原因提报公司总裁审批后处理;及时清理个

10、人欠款及备用金等,杜绝公款私用现象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管理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等。 存货的计价原则: (一)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计价; (二)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市价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所负担的相关费用及相关税金计价;无发票的按同类存货计价。 第二十六条 购入存货,应及时索要正式发票,当月办理入库报账手续;严格验收制度,及时出库、

11、领发、调拨,减少库存积压,并同时调整账务。 第二十七条 建立物资存货清理、审批、报废制度。 第二十八条 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中施工机具、试测仪器及管理用具按每季度10%的摊销率进行摊销,进入相应成本、费用,并设辅助账户核算,由各部门归口管理;低值易耗品中小型工具和劳保护品一次消耗,进入相应成本费用;对小型工具和部分劳保护品,由物资部门按人设卡,进行辅助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九条 临时设施的管理 临时设施是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而临时修建的设施;包括:施工现场用办公室、员工宿舍、食堂及其他设施; 购建、安装临时设施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经总裁批准。建立临时设施的验收、报废制度,由市场部负责统一管理;财

12、务人员应按临时设施的使用年限及所属工程完工时间确定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按规定及时进入本工程相关成本、费用。第四章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仪器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不需用固定资产; (五)未使用固定资产; (六)土地:指社会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七)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归口分

13、级管理: 固定资产采用分级管理的原则。 财务部按归口使用部门建立明细分类账进行核算。 物资分公司负责全公司的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测试仪器、运输机具的建账、建卡、统一编号,严格管理、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各二级核算单位亦应对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逐台设账、卡管理,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安装成本、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四)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

14、去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增加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购入固定资产须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进行综合平衡,经董事长批准后,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统一增加购买; 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对外有偿租赁或出售时,须经总裁批准后,由物资分公司办理有关调出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并经财务部门收款盖章后,方能移交; 对需报废(拆除)的固定资产,由物资分公司做报废鉴定,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报总裁批准;按规定程序报废处理,财务部同时调整账务。 第三十五条 建立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制度 年度终了由市场部、财务部具体组织,各使用部门积极配合,对全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达

15、到账、卡、物三相符,并写出清查报告,报董事长、总裁; 发生盘盈(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写出专题报告,说明原因,及时报公司审核;财务部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 (一)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参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 (二)计提折旧的范围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在用的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三)不计提折旧的范围。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 (四)季度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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