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十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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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安全工作十项制度 一、每月召开一次由教育局安全主要负责人主持,由各学校安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 二、由各学校安全负责人汇报、总结上月安全工作情况,部署下月安全工作。讨论分析本校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制订工作措施。 三、对提出的安全工作合理化建议进行评审。 四、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事故隐患,追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五、对发生的安全事故,根据责任到人的原则,作出处理决定。表彰奖励安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人和事。 六、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在本学校贯彻落实的措施。 七、各有关学校安全负责人不能无故不参加会议,否则将追

2、究责任。 八、会议必须做好会议记录,内容详实。 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切实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及时掌握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整体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中涉及多个科室的问题,提高安全工作效率, 1特制定本制度。 二、孝义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市教育局领导下,分析研究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安全专项整治等情况,提出有关建议、意见;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按照科室分管业务必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要求,审议各有关科室提出的安全管理工作议题,协调解决学校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三、联席会议组

3、成人员由市安委会机构组成人员组成,局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各学校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成员。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后勤科。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调研和督查。 五、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六、联席会议必须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学校并抄报市安委办。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市安委会或直接上报市政府决定。 七、联席会议各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学校安全管

4、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 八、联席会议各成员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九、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安全工作联合执法制度 为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学校安全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执法效率,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概念界定 本制度所称学校安全联合执法,是指市教育局相关职能科室的联合执法,超出市教育局职责范围的,应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二、执法职责 教育局后勤科具体牵头负责学校安全工作联合执法组

5、织工作,负责起草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各职能科室应选派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行动。 三、执法原则 学校安全工作联合执法,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原则,各职能科室根据职责和法定程序联合进行调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联 3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四、执法内容 联合执法主要检查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联合执法的启动机制 (一)常规启动机制。各职能科室需要开展常规联合执法或上级要求进行联合执法行动时,由牵头科室拟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专项启动机制。需要对学校安全进行专项执法检查的,由牵头职能科室拟

6、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突发启动机制。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件需要进行联合执法行动时,牵头职能科室应立即拟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六、执法协调 各职能科室在独立执法过程中,发现学校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其他科室执法的事项,本职能科室应将该事项书面告知相关职能科室,提出执法建议。必要时,及时启动联合执法机制。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为了推动全市学校安全工作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 4度化、构建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孝义市教育局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一、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本学校事故隐患排查

7、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定期组织安全负责人员排查本学校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三、每月对本学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月5日前向教育局后勤科报送书面月报表,月报表由学校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四、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各学校除依照以上规定报送外,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该包括: 1、隐患的现状及产生原因; 2、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3、隐患的治理方案(包括整改措施、责任人、整改资金、整改预案、整改时间)。 五、对于一般事故隐患

8、,由学校负责人立即组织专人进行整改,并在报告中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报告。 事故约谈制度 一、约谈对象。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有关责任人。约谈对象应准时参加约谈,不得委 5托他人。 二、约谈程序: 1、约谈前。通知约谈对象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约谈对象谈话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熟悉有关情况,确保谈话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 2、约谈时。约谈对象应如实回答约谈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并安排专人做好书面记录。 3、约谈后。约谈对象应该正确对待组织的决定,按要求认真整改;并将约谈要求落实情况以书面材料上报。 三、对无故不参加约谈或不认真落实约

9、谈要求的学校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被约谈人的责任。 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安全违法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举报事故隐患、安全违法行为和瞒报事故行为的受理由市教育局后勤科负责,并上报局办公室。 二、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为:7828117 7632775 三、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四、局后勤科及办公室承诺为举报人保密,如出现泄密情况,由局监察室或其他上级机关进行调查追责。 6 重大危险源监督制度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的

10、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主要包括: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以及其他认为危险的物品。重大危险源的具体界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各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本学校内及学校附近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本辖区重大危险源的登记、评估、检测工作,抓好重大危险源存在安全隐患或问题的整改。 四、各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现场检测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五、各学校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进行一

11、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当发现安全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向市教育局和市直有关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有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现场,调动各方力量,迅速开展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师生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学校稳定。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事故的违法行为。 六、加强安全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培训工作,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安全意识、技术技能教育和培训,建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 安全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一、由教育局后勤科负责,其他各科室及中心校配合,对全市学校安全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及时

12、进行整改。 二、各中心校要积极配合,并安排专人协同进行督查。并对整改情况及时跟进、反馈。 三、各检查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有关检查内容全面排查到位,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并在检查期间严格执行廉政规定;不得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否则将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工作行政问责制度 一、为强化行政责任,促使全市学校主要负责人恪尽职守、依法行政,确保政令畅通,提高行政效率,防止和减少行政过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问责制,是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范围因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者损害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后果的行为,进行行政

13、监察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行政问责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 1、不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的有关文件规定、决策和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决定的事项,影响政令畅通,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的。 2、没有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程序、时间和工作要求进行安全检查等,造成工作失误、发生事故或不良影响的。 3、不依法履行职责,对工作推诿扯皮和“吃拿卡要”等,造成不良影响的。 4、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有收受当事人财物、接受当事人宴请、参加当事人提供的旅游或娱乐活动等行为的。 5、不采纳正确意见,不按照上级决定办事,导致行政过错的。 6、政令不通,管理不严,对上隐瞒问题,对下包庇、袒护、纵

14、容,徇私舞弊的。 7、其他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 四、对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问责行为,且责任人认错态度好并能认真整改的,可免予问责;对由于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可不予问责。 五、教育局监察室对要追究行政责任的行为作调查核实,并负责对行 9政问责对象进行责任追究,后勤科负责问责工作的日常工作。 学校安全管理日志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决定建立并实行孝义市学校安全管理日志(以下简称日志)制度。 一、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进一

15、步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应急机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管理,及时消除隐患,以防事故发生。 二、严格实行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日志制度。各学校要逐日如实填写,存档备案,建立台帐。对查出的隐患要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迅速上报。学校每个月要向市教育局报告一次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对教育系统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孝义市人民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帮助解决。 三、要强化责任追究制度。继续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凡因学校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校长一律撤职。 第二篇:十项安全制度学校门卫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保障师生的安全,维护学校秩序,特定如下门卫制度: 一、门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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