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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人继续教育实施方案范文一、继续教育对象:取得主管护师、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护理人员。二、继续教育目标:三、继续教育内容:1.有关专科护理理论与技术的进展和应用。2.医学和护理学基础理论的新知识。3.护理边缘学科的知识。4.现代医院护理管理理论和科学管理方法。5.护理教育理论与教学方法。6.护理科研设计及论文撰写,医学文献检索,医学统计基本知识。7.医用外语。四、考核办法:1.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数为25学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认可项目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2.每年参加市、区县认可项目的学习不低于15学分。参加各单位组织的继续教育学习不高于10分。3.为护士继续教
2、育提供教学、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应视为参加继续教育,可取得相应学分。4.单位制订的继续教育计划和认可学分于每年年初报区县卫生局护理专业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备案。5.主管护师原则上每3-5年参加一次市级或区县级新技术、新知识学习班。6.副主任护师、主任护师每3年至少参加一次市级高级护理研修班。为全面推进成人继续教育,完善成人继续教育网络,加快建设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现就“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制订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按照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学习型社会与和谐社会的要求,以服务为宗旨,以需求为导向,以基础能力建设为重点,更新观念,加大投入,提升内涵,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
3、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多形式发展成人继续教育,努力建设人人皆学、处处可学、时时能学的学习型社会。二、目标任务与组织实施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全省终身学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人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和精品教材开发等七个方面的培训建设为主要内容,全面推进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初步建立基本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基本满足城乡居民需求,开放、灵活、城乡一体的成人继续教育体系。按照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
4、校建设、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农村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等项目,列入市县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考核内容进行评分,计入考核总分。全省终身学习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成人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和精品教材开发等内容,按照浙江省教育信息化“十二五”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一)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标准化建设1.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以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乡镇成校)的标准化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全省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成校建设,不断提升我省乡镇成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通过建设,初步实现办学条件现代化、教育培训规模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功能综合化,基本达到浙江省标准化乡镇成校建设标
5、准要求,使乡镇成校逐步成为本区域范围内的教育培训中心、本地区农业科技推广培训与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开发与推介就业中心、实用技术与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精神文明建设与社区服务的基地,满足“三农”需要,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对周边乡镇成校起到示范引领作用。2.组织实施乡镇成校的标准化建设、管理在省、设区市组织领导下实施,具体由乡镇政府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建设标准具体参照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标准(申报条件)。标准化乡镇成校由教育部门根据建设标准组织专家评审确认。各县(市、区)教育部门对所属的乡镇成校进行初评并将达到标准的乡镇成校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教育部门。设区
6、市教育部门统一组织本地区的复评工作,并将达到标准的乡镇成校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各地乡镇成校建设情况,组织人员进行评审,并视情进行抽检。经验收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发文予以确认,并授予“浙江省标准化乡镇成校”称号。原则上,符合条件的原省级示范成校可直接认定为省级标准化成校,原省一级及以下乡镇成校均须重新进行申报。(二)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1.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支持各地建设好100所左右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其中乡镇(街道)社区教育示范学校80所左右、县(市、区)社区教育示范学院20所左右,并以创建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为抓手,全面提高全省社区学校的办学水平
7、和质量,全面推进社区教育发展。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坚持内涵建设和示范引领,体现全民终身学习理念,突出体制机制创新,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效益。通过建设,大力提升社区学校开展全民教育培训的能力,形成一批办学水平高、成效显著、特色鲜明、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骨干社区学校,使其成为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高居民综合素质、提升生活品质的教育培训中心、资源建设中心和全民学习中心,逐步形成城乡一体、水平较高、具有浙江特色的社区教育发展格局,不断满足社区居民多种学习需求。2.组织实施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和管理由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负责,按乡镇(街道)社区教育示范学校和县(市、区)社区教育示范
8、学院两类分别进行。城乡社区教育示范学校通过申报、评审程序确定。申报条件具体参照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标准(申报条件)。申报学校应对照申报条件,按规定填报相关材料,向当地县(市、区)教育部门提出申请。县(市、区)教育部门及时对申报学校进行初审并将审核同意的相关材料上报设区市教育部门。根据省下达的建设学校控制数,各设区市统一组织本地区申报学校的遴选和复审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省教育厅和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省教育厅和省社区教育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确认并授予“浙江省社区教育示范学校”称号。(三)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建设1.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支持各地建设好100个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切实提升农民综合素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2.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通过申报和评审程序确定。申报新型农民素质培训示范基地的主体应是具备一定办学资质和条件的乡镇成校、社区学校和中职学校。具体申报条件参照浙江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相关建设项目标准(申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