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94412819 上传时间:2023-10-29 格式:DOC 页数:1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律师事务所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1页
亲,该文档总共1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律师事务所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律师事务所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律师事务所重大或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一、为建立案件集体研究制度,本所特成立案件研究指导小组,由主任或业务副主任任组长,小组有成员由业务水平较高的律师参加,具体名单由组长确定。二、以下案件,承办律师必须向所主任汇报后经集体研究最后决定办理方案:1危害国家安全案件;2主要事实不能认定、改变定性,无罪辩护的刑事辩护案件;3涉外案件;4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5主任、副主任认为需要汇报研究的案件和法律事务。三、集体研究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承办律师不接受集体讨论决定的方案,律师事务所主任可另行指派其他律师承办。四、特别重大案件或争议较大之案件应及时向主管司法局汇报。五、集体研究案件时,由承办业务的律师负责记录,并将最后形成的意见整理归卷,妥善保存。六、本制度经所务委员会讨论通过,于_年_月_日起施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