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旧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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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旧村拆迁安置实施方案细则 为加快xx居民小组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切实改善居民生活,构建和谐安居环境。根据国家、省、市和开发区的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结合xx旧村拆迁和居民安置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管理及房屋拆迁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征地拆迁、合理补偿、妥善安置、主动服务,切实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建设标准化居民小区。按照“一户一宅、先安置后拆迁、不拆迁不安置”的原则,推行“干部+群众”的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拆迁安置工作顺利实施,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全力推进片区开发进程和城乡一体化步伐。 二、目标任

2、务 对xx旧村地面附着物进行评估赔偿,拆除全部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对xx居民小组居民进行按照标准过度补偿或临时性住房安置;建成xx居民小组安置新区,完成拆迁户永久性安置。 三、组织实施 (一)方法步骤 1、宣传发动。2011年9月20日2011年9月30日。一是召开户主大会学习讨论本方案及有关内容;二是张榜公布本方案。三是修改完善本方案。 2、权属登记。2011年10月1日2011年10月19日。一是主动进行权属登记。被拆迁人应当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间内,持居民有效身份证、房屋土地权属证书(证书)到xx旧村拆迁安置领导小组指定地点办理拆迁补偿登记。逾期不申报的,以实地调查登记的为准。二是由有关部门

3、进行调查登记。由xx旧村拆迁安置领导小组指定街道拆迁办、国土资源所、评估单位等有关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对被拆迁人的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及地上附着物逐户进行丈量、登记、评估,房屋按类别分类登记、丈量面积,其他附着物按实有分项核实登记,经户主、调查登记人员、社区以及居民小组负责人签名认可后,汇总造册,确定拆迁补偿的范围、界址和数量。 3、评估确认。2011年10月20日2011年11月30日。由xx旧村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向被拆迁户推荐三家拆迁评估单位以供选择。若推选未果,将采用随机抽选方式,确定有资质的拆迁评估单位作为本次拆迁的估价机构。评估单位逐户评估并由户主签字确认后,将以分户的形式把评估结果张榜公

4、布不少于10天。被拆迁人有异议的,可及时申请复核纠误,补偿金额以复核结果为准。 4、签订协议。xx年12月1日xx年12月19日。xx旧村所有居民必须于xx年12月19日前签订拆迁协议。 5、搬迁拆除工作。xx年12月20日xx年2月19日。原则上由街道、社区、居民小组组织拆除公司及相关人员对签定拆迁协议并搬离居民住房进行拆除及清运建筑垃圾、整理拆除现场,基本达到交地使用要求。 (二)拆迁 1、拆迁人:xx街道xx社区居民委员会。 2、拆迁范围:xx居民小组全部居民的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及地上附着物(详见拆迁范围图)。 3、被拆迁人: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房屋附属设施及地上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人(

5、以产权证记载的名字为准)。 4、拆迁方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 5、补偿方式:采用货币补偿的方式。货币补偿价款=重置成新价+附属物补偿价款+附着物补偿价款。 6、拆迁期限:xx年12月20日-xx年2月19日。 (三)补偿 1、旧村房屋、房屋装修、构筑物、附属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四旁零星农作物、林木、经济作物、农业基础设施的补偿按照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出台的最新标准执行。没有参照标准的,由评估公司进行市场调查,提出补偿标准建议提请xx旧村拆迁安置领导小组讨论后报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执行。 个人合法住宅未经规划、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改变用途作营业房的,一律作住宅处理,但对被拆迁人

6、自行经营,并持有房屋产权证明、有效工商登记证、有效税务登记证,其营业部分面积(以拆迁前工商、税务部门界定的面积为准)可按住宅的标准上浮30%计算。 房屋有合法手续的据实补偿;房屋手续不全的,按评估标准的80%补偿。 2、搬家费补助。每户补助1000元。 3、奖励。于xx年12月19日前签订搬迁协议并搬离现居住房屋的,每户奖励10000元。 4、补偿及安置方式:货币补偿与定向安置相结合。 (四)安置 1、安置新区建设主体 以xx居民小组为建设主体,xx居民小组旧村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做好督促、指导、监督工作。 2、安置对象认定 (1)过渡期安置对象。xx居民小组具有常住户口、实际居住的全部居民为过渡

7、期安置对象,能够自行解决临时性住房问题的居民,按照标准发给安置费;确实无法解决的,逐级上报反映帮助解决。 (2)安置新区安置对象。安置新区安置对象的确定由社区、居民小组按照“居规民约”相关条款,凭户口簿及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原拆迁住宅的建房手续、拆迁协议等原始凭证进行认定。街道办事处审查、备案。 3、户口截止时间。安置新区安置人口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30日零时。 4、过渡期安置。在旧村拆除至新区建成投入使用期间,对居民实行过渡安置,自签订拆迁协议搬出之日起至安置新区分配日止,按照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1户只有1人的按照2人发放。 5、安置新区的分配 xx居民小组依照 “居规民约”

8、出台方案,召开户主大会讨论通过后报街道备案后组织实施。 四、保障机制和措施 (一)成立xx街道xx拆迁安置领导小组 组 长:xx xxx 副组长:xx xxx 成 员:xx xx 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xx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 1、拆除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职责:组织做好签订拆除协议、进行房屋拆除、清运建筑垃圾、拆除工作中人员安全管理等工作。 2、综合协调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职责:负责协调资金的筹措和到位 3、群众工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负责拆迁安置政策、拆迁补偿细则、安置办法和奖励办法的宣传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做好群众

9、工作。 4、安置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x 职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职责:制定安置方案,协调安置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 职责: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做好会议组织、记录,档案管理,材料拟写及上报。 (二)实行包保责任制 街道成立的xx旧村拆迁安置5个工作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成员为具体责任人,负责对本组职责规定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包保,确保任务按期完成。xx社区干部、xx居民小组干部分组包户,确保工作目标任务按期完成。(社区、居民小组干部分组包保工作由xx社区组织实施)。 (三)措施要求 1、街道、xx社区、xx居民小组要提高认识,把拆迁安置工作

10、作为中心工作,增强责任感,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各种宣传手段,将政策宣传到位,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参与本项工作的各级干部和工作人员,要本着透明、公正、公平的原则,严守工作纪律,正确处理安置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做好亲属的拆迁动员工作。 3、参与拆迁安置的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抓好落实。要坚持以民为本,妥善解决群众过渡期内的生活问题,帮助群众解决生、老、病、死及红、白喜事办理难等问题。 4、评估公司和拆迁公司必须保证组织专门力量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保证评估、拆迁工作的顺利实施。拆除公司要切实制定拆除实施方案,保证拆除工作中的安全。 5、要保证工作的真实性、可靠性,对有意弄

11、虚作假、瞒报谎报、徇私舞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以规严肃处理。 6、要加大考核、评价、奖惩力度奖优罚劣,优质优酬。 7、拆迁工作人员在拆迁工作中,有玩忽职守、接受贿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为维护拆迁法律、法规的严肃性,街道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拆迁政策法规的统一贯彻执行。同时,xx街道、xx社区、xx居民小组主动接受各级和广大被拆迁人监督。 9、xx社区xx居民小组旧村拆迁范围内居民,如不予评估、达不成协议或达成协议拒不履行的,由xx社区以及xx居民小组按照相关自治章程和“居规民约”依法组织做好拆迁安置工作

12、。 五、政策要求 (一)拆迁补偿费及奖励由开发区管委会全额负担。其中,拆迁补偿协议的支付时间为:签订协议支付50%,拆除完支付剩余50%。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被拆迁人不予评估、达不成协议或达成协议拒不履行的,按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之规定,不予分配安置房。 (三)被拆除房屋有产权纠纷的,由当事人自行解决,但被拆除房屋必须在通告的搬迁腾地期限内拆除,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四)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等由拆迁人组织拆除。拆除所产生的一切收益或费用由拆迁人负责。 (五)被拆迁人自签订协议之日起,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自动消失,同时,被拆迁人需将被拆迁房屋的宅基地使用证

13、、房屋产权证等交给拆迁人。 (六)拆迁人拆除房屋时发生的一切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拆迁人自负。 (七)被拆迁人在提供原房屋产权、使用状况或常住人口等方面信息时应保证其真实性,否则责任自负。 (八)拆迁期限、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和搬迁腾房期限等由拆迁人以书面公示或通知形式通知被拆迁人。 (九)在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就补偿形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当事人向批准拆迁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开发区建设局申请拆迁行政裁决。在行政机关依照曲靖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做出裁决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逾期拒绝搬迁的,由开发区组织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强制拆迁。或者在法定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满后由做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开发区建设局申请麒麟区人民法院非诉行政执行(司法强制拆迁)。 (十)本次拆迁实行房屋面积以被拆迁人持有的房屋产权证载面积和经确认为合法有效的主房面积为准。 六、附则 1、本方案由xx拆迁安置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方案经社区“两委”、居民代表会及xx户主大会表决通过后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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