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模板(4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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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模板第一条为_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山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建立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联络员制度。第二条联络员的确定各公共机构要指定专人任节能工作联络员(以下简称联络员)。市直部门联络员由本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节能工作的科(室)或机关服务中心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如有调整变更请及时通知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条联络员工作职责(一)组织制定本地区(单位、部门)节能工作规划和计划,督查本地区(单位、部门)节能工作落实。(二)分析、整理本地区(单位、部门)能源消费状况和特点,按时报送能源消耗统计。(三)收集、传递本地区(单位、部门)

2、节能工作信息,总结本地区(单位、部门)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节能工作动态。(四)完成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指令性工作任务,参加有关学习研讨、业务培训等活动。(五)提出推进本地区(单位、部门)或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六)参加市组织的联络员工作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地区、本行业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七)向本地区(单位、部门)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第四条联络员会议制度(一)联络员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包括工作会议和临时会议。(二)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会议内容为。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

3、、意见和建议。(三)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内容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门课题的调研,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说明原因,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第五条工作要求(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节能工作,明确职能科室和节能联络员,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大力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二)联络员要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联络指导和综合协调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促进本部门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深入开展。(三)各级、各部门联络员应加强工作联系,增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第六条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办根据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

4、定期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联络员,按照节能工作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县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模板(二)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海南省贯彻实施方案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联络员的确定:各部门(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干部作为节能联络员,并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办公室,联络员如有变更,要在_个工作日内上报。第三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整理、传递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信息;(二)协调督促所属单位和相关部门按时报送

5、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三)分析汇总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四)提出推进本部门(单位)或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五)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六)向本部门(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第四条联络员会议制度:(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会议。联络员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包括工作会议和临时会议。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内容包括。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工作会议由全体

6、联络员参加。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内容包括。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门课题的调研;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等。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部分联络员或者全体联络员参加。(二)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三)各部门(单位)需提交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应于会议召开前_个工作日内由联络员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合理化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以书面形式随时报送。(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说明原因,并由本部门(单位)委派相关人员参加。第五条各部门(单位)联络员应加强工作联系,增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第六条市政府办公室根据联络

7、员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联络员,按照节能工作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县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模板(三)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推动公共机构节能,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根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_省贯彻实施方案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联络员的确定:各部门(单位)应确定一名负责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干部作为节能联络员,并报送市政府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办公室,联络员如有变更,要在_个工作日内上报。第三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一)收集、整理、传递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信息;(二)协调督促所属单位和相

8、关部门按时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统计情况;(三)分析汇总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动态;(四)提出推进本部门(单位)或者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五)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部门(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六)向本部门(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建议、措施。第四条联络员会议制度:(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牵头_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会议。联络员实行工作会议制度,会议包括工作会议和临时会议。工作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内容包括。沟通交流公共机构节能进展情况;研究分析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等。工

9、作会议由全体联络员参加。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内容包括。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门课题的调研;研究节能工作中重点突出问题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等。临时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部分联络员或者全体联络员参加。(二)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其他有关事项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通知。(三)各部门(单位)需提交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会议研究讨论的事项,应于会议召开前_个工作日内由联络员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合理化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以书面形式随时报送。(四)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说明原因,并由本部门(单位)委派相关人员参加。第五条各部门(单位)联络员应加强工作联系,增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第六条市政府办

10、公室根据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联络员,按照节能工作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县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模板(四)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进一步推动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促进信息沟通和经验交流,根据_机关事务管理局_贯彻实施公共机构节能条例_(国管办_号)、_省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和_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工作制度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联络员的确定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应确定_名联络员。联络员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三条

11、:联络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一)_制定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节能工作规划和计划,督查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节能工作落实情况。(二)收集、整理、传递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含下属单位,下同)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重要信息。(三)分析、整理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能源消费状况和特点,按时报送能源消耗统计情况。(四)分析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馈节能工作动态。(五)提出推进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见、建议。(六)按时参加联络员会议,并向会议通报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七)向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领导汇报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12、的建议、措施。(八)完成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指令性工作任务,参加有关学习研讨、业务培训等活动。第四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和实行垂直管理的市直部门的联络员,应承担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职责。第五条:联络员会议制度(一)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实行会议制度,会议由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召集,联络员会议分为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由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_。年度会议由全体联络员参加,会议内容为。学习国家、省公共机构节能法律规章;传达上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工作思路、意见和建议。年度会议由全体联

13、络员参加。临时会议由部分联络员或者全体联络员参加,会议内容为:研究公共机构节能专项工作或突出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和措施。(二)市级党政群机关,各镇街,市直各部门、单位联络员有需要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重要事项,应于会前_个工作日向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书面报告;合理化意见、建议可在联络员会议上提出或以书面形式提交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三)联络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向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说明原因,并委派相关人员参加。第六条:联络员工作交流制度各部门、单位联络员应加强工作联系,增强沟通交流,相互学习借鉴。第七条。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联络员工作开展情况,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联络员予以表彰和奖励。第八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诸城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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