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法学考试全真模拟卷20(附答案带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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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法学考试全真模拟卷(附答案带详解)1. 多选题: 关于宪法表现形式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宪法典是所有国家宪法结构体系的核心,均具有内容完整、逻辑严谨的特征B.宪法判例主要存在于普通法系国家,这些国家具有“遵从先例”的司法传统C.宪法判例在美国只能通过联邦最高法院新的宪法判例才能推翻D.宪法判例在英国有着调整英王、议会、内阁之间关系的决定性作用答案:B、D 本题解析:并不是所有国家都有宪法典,比如英国就不存在统一的宪法典。故选项A“宪法典是所有国家”的表述错误。宪法判例,是指宪法条文无明文规定,而由司法机关在审判实践中逐渐形成并具有宪法效力的判

2、例。在普通法系国家,根据“先例约束原则”,最高法院及上级法院的判决由于是下级法院审理同类案件的依据而成为判例。同时,根据普通法原理,法院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就有关宪法问题作出的判决自然也是宪法的表现形式之一。故B项正确。在美国,宪法判例除通过联邦最高法院新的宪法判例推翻外,还可通过宪法修正案予以推翻,故C项“只能才能”的表述错误。英国法院具有实际上的解释宪法权,因此宪法判例在英国具有“决定性作用”。故D项正确。2. 多选题:在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主犯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主犯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罚金2万元人民币;从犯李某被

3、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从犯周某被判处管制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所判刑罚既需要法院执行,又需要公安机关执行的罪犯是:( )查看材料A.王某B.周某C.李某D.朱某答案:A、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刑罚的执行机构。人民法院负责死刑立即执行、罚金和没收财产的判决以及无罪或者免除刑罚的判决的执行;公安机关负责送交执行时余刑不到3个月的有期徒刑、掏役、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执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执行。由此可知,王某的没收财产刑由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由公安机关执行;朱某的罚金刑由人民法院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刑由公安机关执行。本题正确答案是AD。3. 多选题: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4、,由人民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下述关于我国人大代表罢免和辞职程序,正确的是:( )A.若该选区有10000名选民,则罢免案至少要得到5001票B.若某乡选民想要罢免某位代表,需要30名以上选民联名向乡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罢免要求C.代表辞职或被罢免后,产生的空缺可以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重新选举D.乡级人大常委会若要辞职,需要向本级常委会提交书面辞呈,经本级人大全体表决半数通过,辞职就发生效力答案:A、C 本题解析:考查我国的选举制度。A正确,罢免时最少要得到全体全民过半数的同意,但当选只用过半选民参加投票且获得超过半数选票。B错误,乡级人大没有常委会,需要向县级人大常委会提交罢免要求。C正确,补选

5、可以采用等额选举。D错误,县级、乡级人大代表辞职。向社会公布之后才发生效力。4. 多选题: 关于我国宪法中对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民道德教育是国家文化建设的基础,对整个国家文化制度的发展方向具有决定性意义B.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C.道德是有层次的,国家以“五爱”为基础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公民必须履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是不完全一致的D.现行宪法第24条第1款规定的目的在于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答案:A、B、D

6、 本题解析:考查宪法关于公民道德教育的规定。C选项错误,宪法第24条规定: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据此,国家以“五爱”为基础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公民必须履行尊重社会公德的义务是一致的。5. 多选题:甲、乙两村因水源发生纠纷。甲村20名村民手持铁锹等农具,在两村

7、交界处强行修建引水设施。乙村18名村民随即赶到,手持木棍、铁锹等与甲村村民互相谩骂、互扔石块,甲村3人被砸成重伤。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村民才逐渐散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3年)A.村民为争水源而斗殴,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B.不分一般参加斗殴还是积极参加斗殴,甲、乙两村村民均触犯聚众斗殴罪C.因警察及时疏导,两村未发生持械斗殴,属于聚众斗殴未遂D.对扔石块将甲村3人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答案:A、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聚众斗殴罪。 A项,村民为争夺水源而斗殴时,能够认识到打斗行为会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并不具备正当性,因而符合聚众斗殴罪的主观要件。故A项

8、正确。 B项,聚众斗殴罪的主体仅限于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并非所有的参与斗殴的人都构成聚众斗殴罪。故B项错误。 C项,聚众斗殴罪属于行为犯,只要斗殴发生,此罪即是既遂。持械斗殴是法定刑升格的条件之一,并不是既遂标准。故C项错误。 D项,依据刑法第292条第2款的规定,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应按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因此,对扔石块将甲村村民砸成重伤的乙村村民,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故D项正确。6. 多选题:李某,男,21岁,富家子弟,整日喜欢泡吧飙车。某13中午,李某同未成年人沈某(13周岁)、周某(20岁)和唐某(19岁)将酒吧女王某领到宾馆玩耍,四人趁着酒吧女王某不胜酒力

9、昏醉之际先后对王某实施轮流奸淫。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李某的行为不属于“轮奸”B.李某的行为属于“轮奸”C.李某构成强奸罪D.沈某不构成强奸罪答案:B、C、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该对哪些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还考查强奸罪加重结果犯的具体运用。沈某实施奸淫行为时不满14周岁,依法不负刑事责任,但不能因此否认其奸淫行为的存在。李某与沈某对同一幼女轮流实施了奸淫行为,即使沈某不负刑事责任,也应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且属于“轮奸”。7. 多选题:下列选项中,不得判处死刑的是:(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B.审判时怀孕的妇女C.又聋又哑

10、的人或者盲人D.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答案:A、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死刑的适用问题。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得判处死刑。审判时已满75周岁的人,不得判处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对于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没有适用死刑的限制,选项C不正确。选项D没有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情况除外,所以也是不正确的。8. 多选题:关于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对象限于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B.两罪在主观方面都只能是故意C.直接对计

11、算机硬件设备毁坏、拆卸的,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D.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不构成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答案:A、B、C、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对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参照刑法第285条、第286条的规定。9. 多选题: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B.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明知不立即救治将致人死亡,仍有意不救。甲不救助伤者的行为

12、构成不作为犯罪C.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嫌脏不愿施救,就大声呼救,待乙闻声赶来救出小孩时,小孩死亡。甲不及时救助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D.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答案:B、C、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不作为犯罪。 A项,甲在车间工作时,不小心使一根铁钻刺入乙的心脏。甲的先前行为产生了救助义务。甲没有立即将乙送往医院而是逃往外地,甲没有履行自己的救助义务。医院证明,即使将乙送往医院,乙也不可能得到救治。甲即使履行义务也不能改变结果,即对结果是否发生没有支配力,则甲不送乙就医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甲的

13、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作为犯)。故A项错误。 B项,甲盗伐树木时砸中他人,甲的先前行为产生救助他人的义务。甲有救助能力而故意不履行救助义务,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故B项正确。 C项,甲带邻居小孩出门,小孩失足跌入粪塘。甲的先前行为产生了救助义务。甲“嫌脏不愿施救”属于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最终导致小孩死亡。甲构成不作为犯罪。故C项正确。 D项,甲乱扔烟头导致所看仓库起火,甲的先前行为产生了救助义务。甲能够扑救而不救,迅速逃离现场,导致火势蔓延财产损失巨大,是有能力救助而不救助。甲不扑救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犯罪。故D项正确。 10. 多选题:叶某涉嫌盗窃罪,甲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移送该市检察院审查起

14、诉。甲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甲市公安局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完毕移送甲市检察院后,该检察院认为应该将该案交A区检察院审查起诉。A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需要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根据以上案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A区检察院可以通过甲市检察院将该案退回甲市公安局B.改变管辖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不得超过两次C.对于公诉人向法庭提出的补充侦查延期审理的建议,法院应当同意D.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答案:A、C、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提起公诉的条件和适用。高检规则第385条规定,对于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案件,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2款规定的案件,可以通过原受理案件的人民检察院退回原侦查的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改变管辖前后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总共不得超过两次。因此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刑诉解释第223条第1款规定,审判期间,公诉人发现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建议延期审理的,合议庭应当同意。但是建议延期审理不得超过两次。所以C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第4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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