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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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营企业发展中的问题一、阻碍民营经济进展的客观因素(一)观念认识的滞后 民营经济差不多成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促进国民 经济和社会进展进步的重要力量。然而,整个社会对民营经济的认识却明显滞后 于客观实际,固有的恐私、仇私的观念仍旧顽固存在。由于传统观念和打算经济 体制的阻碍,专门多人仍认为作为非公有制经济的民营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相矛 盾、相排斥,看不到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不但能够相互渗透,而且能够相 互促进、共同进展。有些人将进展民营经济的举措视作解决就业压力的一种权宜 之计,看不到民营经济的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景。有些人将部分国有企业所面临 的问题、困难与民营经济的勃勃

2、生气直截了当联系起来,认为正是民营经济的进 展对这些国有企业形成了威逼和损害。有些人对民营经济进展过程中显现的一些 消极、负面阻碍,不作深入客观的分析,就主观武断地将其归咎于民营经济本身。 在这些观念的支配、阻碍下,整个社会对民营经济的认识还存在专门大的局限性(二)生存环境欠佳 相关于过去而言,随着民营经济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中的地位的逐步与复 原确立,其生存环境应该说差不多有了专门大的改善。然而,与国有经济、外资 经济等其他经济相比,民营经济的生存环境还有专门多必须着力改善的地点。第一,民营经济面临不公平竞争。与国有经济、外资经济相比,民营经济的 市 场 进 入 仍 有 许 多 “ 禁 区

3、” , 政 策 差 异 仍 旧 专 门 大 。 一 是 原 有 的 无 形 禁 区 并 没 有从全然上冲破,一些部门、行业垄断和鄙视性的准入政策仍旧存在,如银行、 保险、证券、通信等行业,民间资本一直难以进入。二是有些领域尽管承诺民间 资本涉足,但体制性障碍导致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基础设施项目往往由特许公 司发起,没有完全实行招标制度,有资质的私企被排除在外。三是审批环节多, 准入条件苛刻。与国有经济和外资经济相比,非公有经济在投资、生产和经营诸 方面,面临更多的前置审批,手续杂、关卡多、效率低,在参与竞争的资格、条 件和机会上往往处于不利地位。加上部门或地区垄断经营的存在,即使国家没有 限制

4、的产业领域,民营资本往往也难以进入或充分进入。四是税负待遇不公平, 在许多地点和领域,外资企业能够获得免税、减税和缓税等优待政策,而民营企 业则无权享受。同时,现在的税制存在税率过高、税负过重、重复征税等弊端。 比如,个体、私营企业具有业主集所有者、经营者于一身的特点,需同时交纳企 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其次,产权爱护问题尚有待具体落实。由于缺乏对私有产权给予爱护的相关 法律规定,民营经济的进一步进展面临着一系列突出的障碍。实践中,私营企业 的财产权益得不到有效爱护的问题屡有发生。为减少进展中的鄙视或免受侵害障 碍,许多个体、私营民营不得不戴上“红帽子”;“小富即安”、“富而思出” (将财产向

5、国外转移)也成为民营经济人士自我爱护的手段选择。尽管宪法对非 国有经济的地位有保证,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也明确规定 了保证私营企业投资人的权益,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还不尽然,在法律的执行上还 有许多问题,诸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等情形并许多见 2004 年的宪法修正案尽管差不多明确规定 “国家爱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 法的权益和利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然而,如何贯彻执行 全然大法的这一规定尚需时日。再有,治理机构林立,负担繁重。目前政府职能转变还专门滞后,要紧表现 在:非公有制经济治理部门都只具有部分治理职能,机构重叠、政出多门,公布 的规定或信

6、息时有冲突。我国对个体、私营企业的治理涉及工商、税务、物价、 公安、城 建、卫生、技 术监督、环保、市容、街 道等行政和经济监督机构,再 加 上 其 他 行 业 性 主 管 部 门 , 总 计 约 20 多 个 单 位 , 但 却 缺 乏 一 个 具 有 综 合 治 理 职 能 的组织机构。专门是在项目投资方面,既没有专门的部门,也没有明确的治理方 法。同时,行政部门条块分割,政府采购、招投标信息往往只在部门内部公布或 只向公有制企业公布,致使民营经济在投资信息服务、产业指导、技术支持等方 面也都面临着渠道不畅、信息匮乏的问题,使其在项目投资选择上往往带有较大 的盲目性和投机性,导致投资风险加

7、大,经济缺失加剧。某些不利于非公有制经 济进展的政策、法规未及时得到清理等等。现实中不利于民营经济进展的最大的社会问题是“三乱”(乱收费、乱罚款 乱 摊 派 )问 题 。其中 ,不合 理 收 费 问 题 最 为 严 峻 。大 部 分民 营 企 业 要 应 对 30 多 个 部 门 , 上 缴 50 余 种 税 费 (其 中 大 部 分 是 各 种 收 费 ), 少 数 地 点 收 费 种 类 多 达 70 余种。收费不规范,收费标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随意性专门大。据调查,目 前 创 办 一 个 小 型 企 业 所 要 缴 纳 的 各 种 收 费 总 计 高 达 1 2 万 元 , 远 远 超

8、 出 了 一 个 新办小型企业能够承担的范畴,差不多对国民的自主创业积极性构成了抑制。(三)直截了当和间接融资困难 融资渠道不畅是阻碍民营经济进展的重要因素之一,民营企业在取得商业银 行贷款以及在公司股票上市和发行债券筹款方面的不平等待遇依旧存在。目前我国资本市场进展较快,形成了股票类、贷款类、债券类、基金类、项 目融资类、财政支持类等六大融资方式,以及数十条国内外融资渠道的庞大市场 体系,然而,对非公有经济开放的融资渠道不多,除了短期信贷以外,其他融资 渠道对民营经济的开放度专门低。相对国有经济而言,机会少、规模小、期限短 比重低、品种少、担保难、成本高的融资远远满足不了各类民营经济的融资需

9、求。 据了解,长期以来民间投资的资金来源要紧是自身积存和借贷,甚至有许多来自 地下钱庄。目 前,民营资本 70是自筹,国 内贷款、利 用外资分别占 15左右 国有银行对民营企业“惜贷”现象比较突出。除少数大企业集团外,中小民营企 业贷款难是较为普遍的现象,要紧表现为贷款担保难、抵押手续繁和信用中介服 务 体 系 进 展 滞 后 。 据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在 2001 年 下 半 年 对 贷 款 满 足 率 的 调 查 , 企 业 反 映 为 68.5 , 金 融 机 构 反 映 为 81.6 。 在 不 同 所 有 制 企 业 中 , 私 营 企 业 反 映 最低,尽管私营企业贷款满足率

10、反映仅为 60.4 ,但仍低于平均水平 8.1 个百 分点。与银行信贷相比,民营企业想要利用上市或发行债券、商业票据等融资手段 就更为困难。一方面,由于股票上市一直被用作国企解困的有效法宝,留给民营 企业的空间十分狭窄,绝大部分的民营企业全然不可能通过股票上市而筹集资 金 。 另 一 方 面 , 我 国 公 司 法 规 定 , 股 票 上 市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不 得 少 于 5000 万 元,公司生产经营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严操纵一样加工业和商品流通企业。 民营企业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经营规模偏小,且大多为一样生产加工企业和 流通服务性企业,与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相差甚远,自然被

11、股票市场拒之门外 统 计 说 明 , 在 我 国 1200 家 上 市 公 司 中 , 民 营 企 业 占 的 比 例 还 不 到 2 , 而 且 有 的还不是通过正常途径上市,而是以高昂的代价“借壳”迂回上市的。由于民营企业较难从正规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获得资金,因此只能依靠自身 积存和民间高利贷,筹资规模和数量受到限制,而且筹资成本专门高。另一方面 企业间拖欠债务又极为严峻,进一步加剧了民营企业资金短缺的窘境。这种状况 严峻阻碍了民营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及扩大再生产。二、阻碍民营经济进展的主观因素(一)个体实力 由于进展历史较短和进展过程中主、客观方面所受限制较多等的缘故,我国

12、 民营经济虽在总量上对已具有了一定规模,但民营经济个体的实力规模并不强 大。在数量上,绝大多数多数民营民营经济个体的生产经营规模较为狭小。2002 年 , 从 业 人 员 数 8 人 以 下 的 个 体 工 商 户 在 民 营 经 济 中 占 了 90 以 上 , 人 均 拥 有 的资本金不足万元(7938.56 元)企业;从业人员数 8 人以上的私营企业,其平 均 从 业 人 数 只 是 13 人 , 人 均 拥 有 的 资 本 金 只 是 7.5 万 元 。 较 低 的 资 本 有 机 构 成 说明,民营经济的产业结构落后,多分布于传统产业的生产加工领域,其产品大 部分是劳动密集型产品,且

13、生产设备陈旧,生产技术水平较低。在科学技术日新 月异、产品更新换代日益加快、市场竞争日趋猛烈的形势下,民营经济整体上处 于明显的弱势地位,不管是在国际市场依旧在国内市场,都面临着或立即面临严 肃的局面。(二)产权制度 产权明晰本是民营经济的一大显著特点。然而,现实中却存在着如此两大问 题。一是产权关系模糊,一些民营企业本是一个家庭集体创办的,在办理企业工 商登记时又没有划清各自所占股份;还有的民营企业创立之初,为了顺利办理企 业工商登记、猎取银行贷款支持,往往利用挂户经营、假承包、假租赁等多种手 段,通过缴纳一定“治理费”挂靠到某个国有、集体单位,被人们称作“红帽子” 现象,这些都导致了企业产

14、权关系模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权明晰是出资人 行使权益和履行义务的基础,产权模糊不利于正确划分出资人应享受的权益和应 履行的义务,因此引起出资人之间相互扯皮。专门是当企业进展到一定的规模时, 产权模糊所导致的后果严峻阻碍了企业的进一步进展。这种现象在民营经济中较 为显著。另外一个问题是产权的封闭性。一些民营企业的产权归属尽管是明确的,但 由于企业的资本来自家庭成员或少数亲戚,几乎没有外界资本加盟,即使有外来 资本加盟的,其所占比例也专门小。如此就形成了一种排他的封闭性产权。产生 这种封闭状态的缘故要紧是,有些私营业主担忧外来资本进入后将会导致利益分 配格局的变化和自己对企业的操纵权被削弱;有

15、些私营业主存在“小富即安”的 思想,安于现状;或担忧“家大业大风险大”,因而不想扩张资本。如此,企业 的经营决策变成了保持了家族化的经营决策,没有法人治理结构,难以形成科学、 民主、高效的决策及监督机制,企业缺乏高瞻远瞩的市场眼光及连续进展的战略 规划,极易受狭隘和短期利益的驱动,表现为盲目无效的甚至是违法的市场行为。 同时,由于企业产权封闭,单靠家族资本难以形成较大的生产规模和产业化经营, 企业进展也只能依靠银行贷款、自我积存,不利于吸引外部资金和走资本扩张的 道路,企业的经营风险也专门难分散。(三)经营治理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都存在家族化经营治理 的显著特点。据统计,目前在 中 国 大 陆

16、 的 非 公 有 制 经 济 中 , 家 族 式 经 营 的 企 业 至 少 占 到 了 90 以 上 。 在 这 些 企业中,既有家庭作坊式企业或单一业主制企业,同时也有合伙制企业、共有制 企业,甚至还显现了家族成员保持临界操纵权的企业集团。民营企业的出资人及 经营治理者是家庭成员或以家庭成员为主,企业的高中层治理人员要紧由家庭成 员担任,生产经营业务也全都由家庭操纵。应该说,在企业初创时期,规模较小、 制度不规范,这种家族式经营关于加强企业的指挥、监督治理,提高治理效益是 有好处的。然而,随着企业规模扩大,技术水平和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仅依靠非 专业化的人员已专门难高效地指挥、监督企业行为。专门多企业的治理决策往往 实行“家长制”、“一言堂”。一些公司尽管设立了董事会,但董事会成员确实 是家庭成员,董事长即“家长”,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企业的重大经营 决策活动和业务活动都成了“个人秀”。经营治理缺乏民主氛围,其科学性也就 相当有限了。目前,民营企业最大的危机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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