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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毒性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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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毒性分类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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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毒性分类艾晓欣摘要本文主要介绍危险化学品的毒性分级以及在不同规X中的比照关键词化学品毒性苯的毒性. .word... .1、概述化学品,系指工业用和民用的化学原料、中间体、产品等单分子化合物、聚合物以及不同化学物组成的混合剂与产品。

不包括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化装品、药品等毒性,指外源化学物质与机体接触或进入体内的易感部位后,能引起损害作用的相对能力,或简称为损伤生物体的能力也可简单表述为,外源化学物在一定条件下损伤生物体的能在目前国内现行规X中危险化学品毒性的定义在不同规X中有时会有不同的解释,这就要求设计人员熟知各规X的要求,以及各规X的应用领域,从而使我们的设计能够满足规X要求2、相关术语〔1〕急性吸入毒性:实验动物短时间〔24h内〕持续吸入一种可吸入性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内出现的安康损害效应〔2〕半数致死浓度〔LC50〕:指在一定时间内经呼吸道吸入受试样品后引起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浓度以单位体积空气中受试样品的质量(mg/m)来表示〔3〕急性经皮毒性:实验动物短时间〔24h内〕经皮肤接触受试样品后,在短期内出现的安康损害效应〔4〕急性经口毒性:一次或在24h内屡次经口给予实验动物受试样品后,动物在短期内出现的安康损害效应〔5〕半数致死剂量〔LD50〕:在一定时间内经口或经皮给予受试样品后,使受试动物发生死亡概率为50%的剂量以单位体重承受受试样品的质量(mg/kg bw或g/kg bw)来表示。

〔6〕皮肤刺激性: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7〕皮肤腐蚀性:皮肤涂敷受试样品后局部引起的不可逆组织损伤〔8〕眼刺激性:眼球外表接触受试样品后产生的可逆性炎性变化〔9〕眼腐蚀性:眼球外表接触受试样品后引起的不可逆性组织损伤〔10〕皮肤致敏〔过敏性接触性皮炎〕:皮肤对一种物质产生的免疫源性皮肤反响对于人类这种反响可能以瘙痒、红斑、丘疹、水疱、融合水疱为特征动物的反响不同,可能只见到皮肤红斑和水肿〔11〕亚急性经口毒性: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口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安康损害效应〔12〕亚急性经皮毒性: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皮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安康损害效应〔13〕亚急性吸入毒性:实验动物在14~28天内,每日经呼吸道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安康损害效应〔14〕致突变性:受试样品引起原核或真核细胞、或实验动物遗传物质发生构造和/或数量改变的效应〔15〕免疫毒性:受试样品引起机体免疫功能抑制或异常增强的效应〔16〕神经毒性:受试样品对神经系统功能或构造的损害效应〔17〕亚慢性经口毒性:实验动物在其局部生存期〔不超过10%寿命期〕,每日经口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安康损害效应。

〔18〕亚慢性经皮毒性:实验动物在其局部生存期〔不超过10%寿命期〕,每日经皮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安康损害效应〔19〕亚慢性吸入毒性:实验动物在其局部生存期〔不超过10%寿命期〕,每日经呼吸道接触受试样品后所引起的安康损害效应〔20〕蓄积毒性:受试样品在体内蓄积引起的有害效应,蓄积有两种形式:〔1〕物质蓄积,即长期反复接触受试样品时,由于吸收速度超过消除速度导致的该物质在体内逐渐增多;〔2〕功能蓄积,即受试样品虽然在体内的代谢和排出速度较快,但其造成的损伤恢复慢,在前一次的损伤未恢复前又发生新的损伤,如此残留损伤的累积称为功能蓄积〔21〕致畸性:受试样品在胚胎发育期引起胎仔永久性构造和功能异常的效应〔22〕生殖毒性:受试样品对亲代繁殖功能或能力的影响和/或对子代生长发育的损害效应〔23〕生长发育毒性:妊娠动物接触受试样品而引起的子代在出生以前、围产期和出生以后所显现出的机体缺陷或功能障碍〔24〕慢性毒性:实验动物在其正常生命期的大局部时间内接触受试样品所引起的安康损害效应〔25〕致癌作用:受试样品引起肿瘤发生率和/或类型增加、潜伏期缩短的效应〔26〕职业接触限值〔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安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

〔27〕最高容许浓度〔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的浓度3、各规X中对毒性的规定3.1?化学物质毒性全书??化学物质毒性全书?分别介绍了29大类3000余种化学物质的特性,在该书中,将化学物质的毒性分为5个级别,分别为剧毒、高度、中等毒、低毒、微毒详见表3-1表3-1 化学物质的急性毒性分级毒性大鼠一次经口LD50〔mg/kg〕6只大鼠吸入4h死亡2~4只的浓度〔×10-6〕兔涂皮时LD50〔mg/kg〕对人可能致死量分级〔g/kg〕剧毒<1<10<5<0.05剧毒高毒1-10-5-0.05-高毒中等毒50-100-44-0.5-中等毒低毒500-1 000-350-5-低毒微毒5 000-10 000-2180->15微毒3.2?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将职业性接触毒物分为4个等级,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详见附表3-2该规X对我国接触的56种常见毒物的危害程度进展了分级,具体物质的分级可详见规X中描述在此规X中以苯为例,被划为极度危害介质,行业举例为“含苯粘合剂的生产和使用〔制皮鞋〕〞。

但是规X的4.2章节也有如下补充“对接触同一毒物的其他行业〔表中未列出的〕危害程度,可根据车间中毒物浓度、中毒患病率、接触时间的长短、划定级别凡车间中毒物浓度经常到达?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所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值,而其患病率或病症发生率低于本分级标准中的相应值,可降低一级〞因此化工行业标准对苯、丙烯腈、二硫化碳和氟化氢等四种介质的分类可以与GB5044不同这在下面的章节中将有所描述3.3?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Z230-2010本标准在GB5044-8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根底上首次进展修改其主要修改如下:Ø 依据联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及标记协调制度的急性毒性分级标准,修订原急性毒性分级标准Ø 依据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性分类,修订了原致癌性分级标准Ø 把原急性中毒发病状况、慢性中毒发病状况和慢性中毒后果3项指标整合为实际危害后果与预后1项指标,并明确定义和分级标准Ø 增加了指标权重和按照毒物危害指数进展分级原那么Ø 把我国政府的产业政策列为直接直接分级的参考依据Ø 删除了毒物非固有特性的指标,即最高允许浓度本标准将职业性接触毒物分为5个等级,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轻微危害。

详见附表3-3物质的毒性需要根据毒物的性质确定危害分值和权重系统后进展计算,然后根据定量分析的结果值进展分级仍以苯为例,计算结果如下:苯积分指标文献资料数据危害分值〔F〕权重系数〔K〕急性吸入LC50气体〔cm3/m3〕5蒸汽〔mg/m3〕31900mg/m3〔7小时,大鼠吸入〕0粉尘和烟雾〔mg/m3〕急性经口LD50〔mg/kg〕330600急性经皮LD50〔mg/kg〕4841刺激与腐蚀性强刺激32致敏性资料缺乏12生殖毒性资料缺乏33致癌性人类致癌物质44实际危害后果与预后可引起不可逆损害45扩散性〔常温或工业使用时状态〕液态,沸点80.1℃23蓄积性生物半减期<401毒物危害指数63职业危害程度分级高度危害〔II级〕由此可见在最新的GBZ230中苯的毒性应为高度毒性3.4?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HG20660-2000本标准旨在化工压力容器使用过储存的化学介质〔包括原料、成品、半成品、中间体、反响体、反响副产物和杂志等〕的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进展分类,并据以确定压力容器的类别和致密性、密封性技术要求化学介质的毒性危害程度是以GB5044所规定的六项分级指标〔详见附表3-2〕为根底进展分类的。

所以该标准中对介质毒性的规定与GB5044-85根本一致,在确定压力容器的类别和致密性、密封性技术要求时应参考此规X在本规X中有备注说明需注意“当毒性程度分类用于确定压力容器密封性、致密性技术要求时,四氯化碳、邻甲苯胺、苯应列为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化学介质,氯乙烯,α-萘胺应列为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化学介质〞所以在本规X中苯被划为中毒毒性,而在确定压力容器密封性、致密性技术要求时苯应列为毒性程度为高度危害化学介质3.5?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GB50517-2010本规X中管道输送介质毒性的分级详见附表3-4在本规X中将介质毒物分为4个等级,分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在此规X中以苯为例,被划为极度危害介质,但在用于确定管道级别的时候,虽然苯为极度介质,但是其与其它极度介质是分开的,与高度危害介质归为一类,可见在本规X中苯的毒性实际上是与高度危害相当的3.6?石油化工剧毒、可燃介质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X?SH3501-2011本规X中管道输送介质毒性的分级与?石油化工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X?中的规定相一致,将介质毒物分为4个等级,分别为极度危害、高度危害、中度危害和轻度危害,可详见附表3-4。

在该表中苯被划为极度危害介质,但是在该规X的条文说明中明确苯也可以划为高度危害介质条文说明原文如下:“对接触同一毒物的其他行业〔表中未列出的〕危害程度,可根据车间中毒物浓度、中毒患病率、接触时间的长短、划定级别凡车间中毒物浓度经常到达?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所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值,而其患病率或病症发生率低于本分级标准中的相应值,可降低一级因此化工行业标准对苯、丙烯腈、二硫化碳和氟化氢等四种介质的分类可以与GB5044不同光气〔碳酰氯〕那么因GB5044中未列入,因而根据HG20660-2000将其从原来SH3501-2002规定的高度危害改为极度危害介质〞本规X中介质的毒性危害程度分级根本遵照TSG D0001-2009和GB5044-85的规定,但根据毒性介质分级原那么,考虑石油化工行业特点,将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介质作了适当调整详见附表3-5所以以苯为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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