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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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局计划生育工作要点一、新婚申报:新婚登记当天,带男女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 份,个人 1 寸照片一张,到局计生办(政工科)上报新婚,并填写信息卡,建立个人计划生育信息档案。二、一胎准生证查体:新婚登记后怀孕前(越早越好),夫妻双方到计生站进行“一胎准生证”查体,需要夫妻双方带各自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结婚证合影一张,带 275元空腹到县计生服务站查体。查体后材料单独放好,孩子出生、报户口时需要用到。三、孕情申报:怀孕40 多天报局计生办孕情,报末次月经时间第一天。四、新生儿申报:孩子出生当天上报孩子相应情况(孩子出生时间、性别、体重、身长、分娩方式、接生大夫及出生医院)至局计生办,填写“出生人口详细信息统计表”。孩子户口跟女方落户。五、节育措施申报:顺产三个月内、剖腹产六个月内,到县计生服务站或县医院上环,开具上环证明材料报局计生办。如果因身体原因不宜上环者,到县计生服务站开具“不宜上环证明”。(证明信有效期 3 个月)六、季度查体:新婚登记后,育龄女同志按照政府计生办的要求,每季度到计生站进行孕情查体,务必按时前去,若有紧急事情,可延期 1-2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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