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公司管理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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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管理章程总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公司为促进管理效率,提高员工工作士气,并使其有所依据及遵循,特制订公司章程法,员工在公司服务期间均应遵循。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公司全体任职员工,包含外聘、聘任、兼职、调任、支援、实习、临时员工、及非正职人员。第三条凡公司之所属全体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章所制定之任何事项及条文内容,若有未规定之事项,另行公告实施并增列于本公司章程修正案中。第四条公司章程法如与部门制度有冲突条例者,一切仍以公司章程管理制度为总则,但特殊案例者,可由总经理研究并公告通过后裁定。第五条部门如有奖金条例规章,在本公司总业绩之大前提不影响下,以部门奖金条例制度为优先规范。第六条聘任员

2、工合约制度与公司章程法,属于平行制。在行政管理及各种福利法中,仍以公平、公正、公开赏罚为原则。第七条在本公司章程法列为晋级考试或加薪升职等之必读手册,凡新人到职或表现较差之员工皆应实施在职教育的基础。第二章 人事制度第一条新进人员前一周经公司考核合格,开始上班日起,前三个月为试用考核期,经试用合格者将转正并录用。第二条考核期间业绩表现优良者,经主管核报后,可申请提前转正,若考核成绩太差,且无改进之意者,可予以直接解聘。第三条须办手续第一项填写员工资料卡。第二项缴交履历表及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 2 寸相片两张。第三项新人到职一律佩戴工号牌,此项由各部门主管负责完成。第四项新人

3、到职满十五天者,方可享有部门轮休假制度及任何福利及权益。第四条新人到职属于在职教育期间,公司为提升人员专精专业精神,可视情况调往其他部门受训,时间如下:第一项制作部新人可调往摄像部受训一周,期间归摄像部管理。第二项摄像部新人可调往制作部受训一周,期间归制作部管理。第三项特效组新人可调往剪辑组受训一周,期间归剪辑组管理。第四项十五日内实施新人在职教育,知悉公司管理章程制度及部门奖励条例, 结训者必须由主训部门主管及本人签字,后经人事部确认后始得生效。第五条 未经主管许可,未经请假手续而擅自不上班者,视同旷工,一日扣薪三日、二日扣薪七日,三日以上且无正当理由者停工观察(待退)或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关

4、系) 。第六条若因工作环境不适宜或因其他个人因素而欲自行离职者:员工提出离职时,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上呈公司核准, 未经核准自行离职者, 自愿放弃上月薪资及任何工作奖励(福利)。第七条员工办理任何请辞时,须先行填写“书面请辞报告”,经核准后,再填写“离职手续表” 。第八条员工请辞以签离职报告书及主管签名之日期为准,方正式生效,口头呈报不予承认,不得生效。第九条离职员工之当月薪资,须在离职手续办理完成后,凭通知单亲自至财务处领取。第十条请辞员工之请辞方式或请辞手续未按照公司制度及章程办理时,以影响部门作业因由,部门各项奖金福利不予核发。第十一条 已请辞员工在待退期间,若于公司表现恶劣,或影响其

5、他人员或公然破坏公司制度者,可予以直接开除。第十二条欲请辞之员工,须主动提前 30天至人事部索取辞呈。第十三条员工正常请辞,先行与部门主管沟通,不要直接派出辞呈。第十四条职务代理人及各部门主管在员工辞呈上签名前,务必详实清点离职人所负责之各项业务后,方可签名,签名后,主管及职务代理人须负全责。第十五条为不动摇公司整体默契及维持团体士气,因此将“员工请辞”列为公司重大机密,已办理离职手续之员工不可到处宣扬, 或到处表态及表现出不合作之工作态度, 经查获上述事项,一律立刻开除,并取消当月一切奖金福利。第三章 员工出勤管理规章第一条 员工考勤及休假制度:第一项员工作息时间以各部门管理制度为准。第二项

6、正式在职工作人员可享受公司规定休假日及国家法定假日。第三项新人尚在十五天在职教育期间的不享受任何假期及国家法定假日,满十五天但未转为正式员工之日前享受每周末休假及国家法定假日。第四项 正式在职男、 女员工均可享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之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第五项工作满一年多享受年假一天,两年两天,以此类推。第六项工作满一年员工享受带薪休假天。第二条 打卡属个人行为负责,无论在任何情形下,员工之间不得代为打卡,若经查代打卡者,即处罚双方一日薪资。第三条公司实施有偿加班制,因公司业务及部门之需要加班者,不可借故拒绝,以服务精神为重。第四条在正常上班时间外之因业务或公司忙碌而加班者,以加班计,加班

7、费以一小时为单位,每小时按基本工资的 倍计算, 未满一小时者, 不列为加班费; 公休假日加班满一个工作日, 加班费以一个工作日为单位, 每工作日按基本工资的 倍计算, 加班时间未满一个工作日以一小时为单位计算;国家法定假日加班满一个工作日,加班费以一个工作日为单位,每工作日按基本工资的 倍计算, 加班时间未满一个工作日以一小时为单位计算, 每小时按基本工资的 倍计算。备注:第一项员工有加班者,须24 小时内由部门主管在考勤卡上签字。第二项外勤加班时,视情况申请交通及餐饮费。第五条公司固定之一般会议及扩大会议,无论时间长短,一律不列为加班。第六条在职员工,若有以论件及承包制计薪酬者,不得申请加班

8、费。第七条非业绩上的付出及无正当理由者,不得申报加班费。第八条员工因公事外出须口头向部门所属主管列报,在一定时间内须回到公司正常作息。第九条员工因私事外出须填妥外出报告单,经由公司主管许可后方可外出,但须在设定时间内赶回,否则以迟到论之。 15 分钟内不扣薪资, 15 分钟至 2 小时以内扣薪半日,私自外出超出2 小时以上,则以旷职论处。第十条员工请假,填好请假单,经核准后,方可离开公司,但其本身的各项工作,应由职务代理人负责,若发生错误事件或客户投诉等事宜,请假者其责难免,按责任处罚。第十一条本公司正常上下班作息时间每日迟到弹性时间为5 分钟,每月弹性次数为 2 次,月底总结迟到次数少于2

9、次则不予以计算,超出则按照每次半工作日薪资为单位处罚。第十二条员工出勤打卡属于正常作息,非有重要公务不得借故忘记打卡,凡无故不打或上、下班未打情况,均视旷职论处。 (空卡未签以24 小时为准)元。第十三条 全月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忘记打卡者,有全勤奖励第十四条出差公务等未执行打卡者,在回职24 小时内,未经主管签名保证者,每次扣20元。 (未经主管签名,将视同旷职论处)第十五条在职员工出勤作息状况,有任何异常现象时,部门主管负责记录于考勤卡上。第十六条值班、值日、夜宿、夜间回公司及外拍车管理制度:第一项 员工夜宿或寄宿于公司内, 须负责公司之设备器材物品之安全, 不得于上下班时间内携带非

10、公司业务相关人员进入或夜宿公司。第二项 借宿或夜宿于公司内之员工(非通宵加班后) ,须于次日上班前十五分钟整理好个人着装后打卡上班,否则视同迟到论处。第三项非夜宿公司内员工,在全体员工已下班后,个人不得借故返回公司内。第四项公司外拍车术摄像部门资产,不得私人调度使用。第五项外拍车在每日清洁维护作业上归值日生负责。第六项使用外拍车,须填写出车单。第七项效能安全及行车纪律有驾驶人负责, 在正常公务使用中, 若发生特殊状况时,经查证车祸责任人归属,在合法范围内,公司将全权负责维护,唯须报警处理。第八项 交通纪律若因驾驶者之人为疏忽, 如超速、 闯红灯、 闯立交道及违规行驶等严重过失时,将查究失职人员

11、,经查属实,则违规人员须自行负担罚款。第九项停车未缴费,而超出时间被罚款者,由该车使用人负责赔偿。第十项出车前应仔细检查车辆安全情况,出车中车辆加注燃油或维修费用由部门主管核准签字后于财务处申报。第四章 员工请休假规章制度(职务相同代理人不得同日排修)第一条员工休假以个人值早班时为准,填写休假单并安排好职务代理人。第二条 非重大事故,事假每月不得超过2 天,除扣当日薪资外,同时取消全勤奖。第三条一般事假,请于一天前请妥(急事经核准例外),请假时必须填妥请假单及职务代理人签名。第四条 非重大病情,病假每年不得超过12 天, 12 天之内带薪休病假,超出 12 天外部分病日以事假论之。第五条请任何

12、病假皆须执业医师开具证明,并在48 小时内回报给公司,否则以事假论之。第六条轻微病假可商请主管核准,并可转作(调休)休例假方式,唯须请代理人全权代理,为示负责。第七条 停职、留职条例(前提条件必须是婚假、产假、丧假) :第一项 办理停薪留职7-14 天者,须自愿保留上月薪资半数及上月所有综合奖金金额,待复职正常上班一个月之后,方可一并领取。第二项 办理停薪留职15-30 天者, 须自愿保留上月薪资半数及上月所有综合奖金金额,待复职正常上班二个月之后,方可一并领取。第三项 办理停薪留职一个月以上者, 须自愿保留上月薪资半数及上月所有综合奖金金额,待复职正常上班三个月之后,方可一并领取。第四项 未

13、正常办理回职报道手续或上班后款未达到上述三项复职时限时, 本人同意放弃个人所属各项福利、薪资及奖金部分,不得异议。第七条 因特殊事故,欲离职者,经总经理同意后,可转作停薪留职计,最长可申请6 个月,视情况可再申请办理延长一次,到时而未复职者,视同旷职员工,将公告开除。第八条 开会、聚会、聚餐制度:第一项 临时会议视任务需要, 公司不定期举行, 提前公告通知时间及参加人员, 迟到者取消全勤奖。第二项 月会视任务需要举行, 基本上每月月底28 或 29 日举行, 特殊情况将公告通知,全员参加,临时请假或无故缺席者,视同旷职并扣薪资50 元作为处罚。第三项 部门会议有各部门自行排定(每周需开一次),

14、并向总经理呈报会议结果。第四项 临时会议及月会会议记录由各部门轮流担任, 记录完毕及整理后, 第二日送总经理处,不可延误。第五项 为维持团体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向心力,凡公司整体性质的活动,如庆生会、公司聚餐、旅游、年会、取舍等,一切团体式的活动,全员皆须参与。第五章 员工薪资、奖金、福利结算制度第一条第六章服务性规章第一条 不得于上班时间内在工作区域内或接待室食用正餐及零食,亦不得于上述地点睡觉及浏览与本行业无关之报刊、杂志、小说、网页等。第二条 上班时间一律文明用语。第三条进入公司打卡上下班及正式上班时刻,随时佩戴工作牌。第四条 上班时刻穿戴保持整洁,配备工装,须着工装上岗。第五条 员工随时保

15、持亲切自然的笑容,在公司所属范围内遇有陌生人,皆应点头问好,保持礼貌。第六条 对外来访客、来宾或客户皆应安请入座并以茶水招待,做好服务工作。第七条 使用电话时,语言尽量简短,切不可过度占线。禁止电话聊天,在工作忙碌时,暂勿接听私人电话。第八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彼此之间不得嬉笑或吵闹及其他有失仪态之行为。第九条 不得于公开或私底下恶性谩骂、批评、散播不实谣言及挑拨是非,破坏员工彼此团结与和谐。第十条 勿于同事或客人面前谈论他人之不是,亦不得在同事同仁、客户面前职责他人、主管、客户及公司间任何之不是,若经查实,定严惩重罚。第十一条 尊重主管人员的领导立场,不可发生争吵,殴斗及冷战。第十二条 公司仍有客户时,无论是否超过下班时间,不可催赶客人。第十三条 答应客户的条件,一定要如实定期做到、做好,不可敷衍了事。第十四条 没有笑容、没有礼貌、说话口气差、从业态度不良、电话礼仪不足,因而遭客户严重投诉或检举者,重者待职论处。第十五条 任何请辞及离职人员皆须先行缴清各项罚款后,方可请领薪资及奖金。第十六条 随时保持工作场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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