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

上传人:m**** 文档编号:494250274 上传时间:2022-10-17 格式:DOCX 页数:8 大小:25.77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_第1页
第1页 / 共8页
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_第2页
第2页 / 共8页
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_第3页
第3页 / 共8页
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_第4页
第4页 / 共8页
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_第5页
第5页 / 共8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8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厦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差不多情形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幢】座】【单元】层】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号号号号号号,属号号号号号号结构,层高为号号号号号,建筑层数地上号号号号层,地下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层。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号号号号号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号号号号号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号号号号平

2、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讲明见附件二)。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种方式运算该商品房价款:1、按建筑面积运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号号号号币)每平方米号号号号元,总金额(号号号号币)号号号号号千号号号号号百号号号号号拾号号号号号万号号号号号千号号号号号百号号号号号拾号号号号号元整。2、按套内建筑面积运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币)每平方米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元,总金额(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币)号号号号号千号号号号号百号号号号号拾号号号号号万号号号号号千号号号号号百号号号号号拾号号号号号元整。3、按套(单元)运算,该商品

3、房总价款为(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币)号号号号号千号号号号号百号号号号号拾号号号号号万号号号号号千号号号号号百号号号号拾号号号号号号元整。4、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按照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种方式进行处理:1、双方自行约定:(1) 。(2) o(3) o(4) 。2、双方同意按

4、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 3 )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 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 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 (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买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买承担,产权归买受买。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 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买返还买受买;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买双倍返还买受买。面积误差比=(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合同约定面积X 100%因设计

5、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3、其他方式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刻付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刻,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在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对款期限之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对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对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 2)逾期超过额额额额额日后,出卖买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买解除合同的,买受买按累计应对款的额额额额额向出卖买支付违约金。买受买情愿连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买同意,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规

6、定的应对款期限之翌日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对款之日止,买受买按日向出卖买支付逾期应对款万分之额额额额额(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本条中的逾期应对款指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对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对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2、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额第八条 交付期限出卖买应当在额额额额额年额额额额额月额额额额额日前,按照国家和地点买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额额额额额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买使用: 1、该商品房体会收合格。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3、该商品房经分期

7、综合验收合格。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但如遇下列专门缘故,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内告知买受人的;3、o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专门情形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种方式处理:1、按逾期时刻,分别处理(不作累加)(1)逾期不超过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连续履行;(2)逾期超过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人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

8、同通知到达之日起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连续履行合同的,合同连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翌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受受受受受受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 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2、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受第十一条交接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讲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

9、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缘故,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0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人缘故,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由由由由由由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第十四条

10、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政党使用直截了当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 2)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 3)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 4)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 5)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由。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

11、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项处理: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内将买受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取取取取取取赔偿买受出缺失。2、 买受出不退房, 出卖出按已付房价款的取取取取取取向买受出支付违约金。3、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第十六条保修责任买受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买受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12、在商品房保修范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咨询题,出卖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出缘故造成的损坏,出卖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修理,修理费用由购买出承担。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第十七条双方能够就下列事项约定: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6、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取。第十八条 买受出的房屋仅作取取取取取使用,

13、买受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此之外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益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二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第二十一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

14、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一页,一式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形如下:出卖人一份,买受人一份,份,一份。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申请登记备案。买受出(签章): 法定代表出 : 托付代理出 :(签章)年月日出卖人(签章): 法定代表出 : 托付代理出 :(签章)年 月 日签于福建省厦门市签于福建省厦门市 附件:房屋平面图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构成讲明登记机关签章经办人签章商品房买卖合同讲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认真新闻记者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懂得不一致

15、的,可向厦门市土地房产治理咨询。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有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能够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5、对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口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关于实际情形未发生或买卖双方 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X ,以求删除。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7、本合同条款由厦门市土地房产治理局和厦门市工商行政治理局负责讲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营销创新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