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绎推理与文书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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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演绎推理与文书写作一. 标准演绎推理形式:大前提:所有的M(中项)是P(大项);小前提:所有的S(小项)是M(中项);结 论:所以,所有的S(小项)是P(大项)。二. 法律演绎推理的步骤法律演绎推理的步骤与标准演绎推理的形式不同:虽然法律规则是先与案件事实存在 的,但在解决法律问题时,要先初步确定案件事实才能锁定大前提的基本范围。因此,法律 演绎推理的步骤是:,思:通过案件事实,识别出一个大前提。表:用大前提的中项语言表述一个小前提,然后依据大前提推出结论三. 大前提一法律规则的构建:有法:狭义法律解释一 1.文义解释2.体系解释3.合宪性解释4.目的解释 法之发现无法:法律漏洞的补充一 1.

2、依习惯补充2.依法理补充3.类推适用4.当然解释5. 目的性限缩或扩张6.反向推论7.依比较法补充I特别问题:概括条款具体化一 1.法律原则确认2.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狭义法律解释方法狭义的法律解释方法是指当法律规则不明确、不合理或违背客观目的,或者出现多个后 果冲突的法律规则时,为了确定相关法律规则的内容意义、适用范围、构成要件、法律效果 等所采用的各种方法。1. 文义解释:特别含义 中心含义:例: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直接根据法律关于“遗产”的概念和范 围规定即可解决。借助经验解释:例1:用经验解释判断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间是否有相当因果关系;例2: 西红柿属于蔬菜还是水果;例3:民间借贷中

3、借款金额出现歧义;例4:民 间借贷中借款时间和借款人出现歧义。2. 体系解释:内在体系解释:在一部法律内部,特殊、具体规定优先适用,但适用该规定不得违反基本 原则。如果相关法律规定属于同一逻辑层次的规定,则应根据上下文关系、条文所处位 置、上级标题之间的关系来确定适用哪一规定。例:封闭小区倒车轧死人是构成交通肇事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外在体系解释:案件涉及不同法律规范的选择、适用的,应根据法律适用原则来确定适用 法一【详见法律文书中条文的引用】 特别法优于一般法。例:拍卖合同纠纷之合同法vs拍卖法。 高等级法优于低等级法。例1:乘公交车交通事故致残关于消保法、x省实施消保法办法与国务院道路交通

4、事故处理办法的适用; 例2:武汉学生告高校不颁发学位案高校自制规定与教育部规 章冲突的适用。 后法优于前法。例: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法律文书中条文的引用 引用要求:一是针对性、正确性;二是直接性、节约性。 引用原则:案件涉及不同法律规范的选择、适用的按下述原则引用:同位阶的法律规定的引用原则: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的一般规定优于 旧的特别规定、时间优于内容的确定性。不同位阶的法律规定引用原则:内容不一致的,上位法优先(都必须合宪);内容不一 致的,下位法优先,特别法优先;新的上位法优于旧的下 位法。3、合宪性解释合宪性解释实为体系解释的一种特殊情形,它和体系解释一样都是以各种法律渊源

5、的 顺序等级作为出发点。不过在一项法律规则根据其他解释方法可能有多种含义时,人们 倾向于最符合宪法价值的解释。4、目的解释探寻法律目的基本途径:有的法律明确规定。例:王海打假。通过法律的名称及 法律的具体条款推导。例:闯黄灯被罚。分析法律个别规定的内容,发现该规定所期 望实现的目的。例:进城务工农民死亡赔偿金标准。法律漏洞的补充法律漏洞是指法律体系有悖于法律意图的不完整性。对于民事案件中的法律漏洞,法官 有权进行补充。而刑事诉讼应遵循罪刑法定原则,不可填补所谓漏洞。补充漏洞主要方法:1、依习惯补充2、依法理补充3、类推适用:指对于法无明文规定的争议事件,比照类似案件的规则处理。4、当然解释5、

6、目的性限缩和目的性扩张注意与缩小解释或扩张解释区别,缩小解释或扩张解释是在文义的射程之内,而目的 性限缩和目的性扩张是为了补充法律漏洞。6、反向推论反向推论,也称反向解释,是将一个法律规则之“事实构成”反过来运用的法律漏洞 补充方法。其逻辑是:若M-P,则非Mf非P。注意:这一形式与形式逻辑的公式不尽 吻合,若要这一逻辑能成立,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可以做反向推论的法律规则的“事 实构成”是范围封闭的。范围封闭的一种情形是法律规范采取完整明确定义的方式;另 一种是采用列举方式。另外:对授权性规则,不意味着“未规定者即限制”因此不宜直 接推论未授予权利的情形就是被禁止的;而对于禁止性规则,通常可

7、以认为“法律未禁 止则可以为之”,有进行反向推论的可能。7、依比较法补充概括条款具体化1、法律原则的确认法律原则是规则的根据,同时也有纠正规则和补充规则漏洞的功能。2、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例如:对产品质量法中缺陷产品的“不合理危险”的价值补充。四. 小前提构建一似真推理似真推理的形式:如果出现(表征)A通常就意味着P,现在A出现了,则可似真的推论出P。似真推理的应用似真推理在诉讼证明中是以经验法则(常理)作为大前提的,其具体应用如下:1、证据资格的判断(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能从该证据直接或间接推论出事实主张(命题)成立与否的属性,它 是证据的首要资格。裁判者是通过自身阅历、

8、日常经验推断出证据与案件之间的关联性 的。证据的合法性判断,主要由法律规定调整。并且当一方当事人提出证据时对方没有提 出合法性异议或异议无理的情况下,一般可以根据经验推定该证据合法。证据的真实性判断,以我国基本证据类型分析之: 证人证言的似真推理及检验证言似真推理属于“诉诸位置到知道“型推理,其一般形式为:大前提:证据来源a处于知道包含命题A的特定领域S中的事情的位置小前提:a断言A为真(假)结论:A为真(假)意为,如果证人有了解案件事实的能力且声称当事人的事实主张为真(假),那么该事实 主张就是真(假)的。检验证言真实性的批判性问题有:证人真的有了解案件事实的能力吗?证人是诚实的 吗?具体考

9、量因素包括:证人认知事物的能力、记忆能力、法庭表现、证人品格、证人 与案件或当事人的关系、感情倾向、证言与其他证据内容是否矛盾以及矛盾或一致性是 否可疑等。 当事人陈述的似真推理及检验与证人证言似真性推理不同之处在于,当事人作为与案件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主体,其陈 述的内容往往会自我利益最大化。根据一般经验,对对方当事人提出的不利于自己的事 实的承认,其真实性较高,在民事诉讼中可以直接认定。对其他陈述的真实性应结合当 事人的认知能力、记忆能力、法庭表现与其他证据的协调性等因素加以判断。 鉴定意见(专家意见)的似真推理及检验专家意见似真推理属于“诉诸专家意见”型推理,其一般形式为:大前提:证据来源E

10、是包含命题A的主题领域S里的一名专家小前提:E断定命题为真(假)结论:A为真(假)鉴定意见可以作为证明手段的假设性前提是出具意见的人是该行业专家,其意见具有科 学性。检验专家意见的科学性、真实性可以提出以下批判性问题:该人是否该相关领域的专家、 其意见是否明确已及是否回答了案件中涉及的问题、该人的品格是否可靠、该意见的作 出是否遵循了法定和科学的程序。如果质疑专家的资格和水平,可以询问其职业资格、职位、任职记录及相关领域的贡献。 如果质疑做出该意见的程序是否合法和科学,可以要求专家回答鉴定程序问题和所依据 的理论来源。如果质疑专家意见的确定性和相关性,可以就意见的措辞进行提问,质疑 其是否清晰

11、明确、是否能从该意见做出与案件事实相关的推论。如果质疑专家的人格, 则需要结合一些专家的性格证据进行推论。 实物证据的似真推理及检验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实物证据的似真推理属于“诉诸征兆型”推理,其一般形式为: 大前提:如果在给定情况下我们发现了这类表征,那通常就意味着诸如此类事件已经发 生,或诸如此类性质应被推出。小前提:在这个情况下,已经发现了这类表征结论:诸如此类事件已经发生或者诸如此类性质应被推出意为:在给定案件中,具体发现可被用作某性质或事件存在的证据。检验这类实物证据的批判性问题有:这个表征多大程度上与推论出的事实相关?对于在给定情形中出现的这个表征,是否有其他推论或者更好的解释?

12、2、证据证明力(证据价值)的判断最高法关于民诉证据的若干规定64条明确承认了审判人员判断证据证明力时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的必要性。对证明力的判断既要从证据推论主张命题的强度,还 必须将个别证据放诸全案证据资料和辩论情况中进行。3、事实推论(从证据推论案件事实)L直接证据推论直接推理vL表见证明I事实推论检验方式:攻击推论所用经验的可靠性,简单的事实推定提出更多推论。I间接推理依数个间接事实之推理、-依间接事实进行连续推理直接推论 直接证据推论:直接证据被确定为似真的,可推论出主要案件事实 表见证明:若典型原因促使发生一定结果,则无须进一步证据,即可符合纯粹经验的, 依第一表象(证据事实)

13、而为推定。表见证明运用之经验法则必须符合较高盖然性,且须紧 密结合个案情况。间接推理 简单的事实推定:如果某一事实(基础事实)出现后通常伴随着另一事实(推定事实)的发 生,根据这一经验法则便可在诉讼中免除主张者对推定事实的证明责任,只要证明了基 础事实的存在便可直接推定该事实成立,从而解决证明的难题。对这类推定的质疑在于 经验是否具备高度概然性。 依数个间接事实之推理:依数个平行的间接事实得出高度可能之主要事实,因为任一间 接事实都不能直接推出主要事实,而多个间接事实结合却可实现主要事实之高度可能 性。例如:在刑事司法中,根据交易地点、交易价格、物品有无合法票据、交易人的言行等 方面可推定购买

14、人是否对赃物明知。 依间接事实进行连续推理:即由证据认定事实A,由间接事实A推理间接事实B,再 由间接事实B推理主要事实。4、证据法则的运用 证明责任分配的裁量:当法官依照法律规定无法明确某一事实主张由谁承担证明责任 时,裁判职权要求法官必须自行加以明确。此时,法官可以援引学说理论、价值判断。 比如根据“推定(常态)说,主张常态事实的当事人无需承担证明责任,而主张变态事实 者应当证明之。这是因为主张为常态的事物发生的可能性极大,出于经济目的,证明的 必要性不大。而何为常态,是由经验来判断的。 证明标准的把握:与证明标准相关的“高度概然性”、“合理怀疑”、“事实清楚”等程度, 都须审理者依常人认

15、可之经验进行考量。 证明妨害的处置: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主张 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该规则确立所基于经验法则:如果某受到证明妨害(不利于妨害人)的事实不是真的,则 没必要实施妨害行为。5、似真推理在裁判文书中运用一裁判事实的说理裁判文书的说理就是说明裁判的理由,包括:案件事实如何认定;法律如何选择;怎 样从这两个前提得出结论。本文主要介绍案件事实的说理,且因只有裁判者认定的事实对 裁判有意义,故本文又仅依裁判的事实写作为研究对象。裁判事实说理的内容 明确证明对象:注意整理争点 对证明责任和证明标准进行必要说明证明责任包含两部分内容:提供证据的责任和风险责任。当事人对于就哪些事实承担证 明责任的问题经常感到迷惑,裁判者应当简洁的予以说明。通常,起诉方对起诉的事实 主张有证明责任;被告方无需证伪对方的事实主张,但是对积极抗辩应当承担证明责任。 积极抗辩是指承认控诉方提出的事实主张,但是提出的免责事由,如正当防卫、不可抗 力、受害人过错等。证明标准是评判主张者能否摆脱风险责任的标准。这一标准的权威评判者是裁判者。在 法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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