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机关管理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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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制度2021年机关管理会议制度单位名称:XXXX部门:XXXX日期:2021年XX月XX日管理制度2021年机关管理会议制度机关管理会议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会务工作,提高办会质量,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严格执行精简会议的相关规定,可通过文件、电话部署的工作,不召开会议。必须召开的会议,应尽量压缩会议规模、节约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第三条组织、承办会议的人员应坚持高效、周密的原则,认真做好会议的各项工作。(一)党委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党政联系会议分别按本制度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执行。(二)以县卫生计生委名义召开的全县综合性大会、委机关职工会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牵头承办。(三

2、)以县卫生计生委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委机关召开的其他会议等,由分管业务的委领导负责组织,相关业务科室牵头承办。第四条党委会议(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党委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党委书记委托党委副书记或党委委员召集。(二)党委会议由县卫生计生委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组成。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风廉政科主要负责人固定列席会议;议题相关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领导列席会议。(三)党委会议必须要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能举行。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书记决定,可以临时召开。(四)党委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由党委书记确定,讨论决策重大问题范围如下:

3、1.研究决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传达上级党的重要会议、决定、决议、文件和指示精神,结合本委实际提出贯彻意见;2.审定以委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审定以委党委名义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有关事项;3.研究决定卫生计生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重要工作事项,研究决定所属卫生计生单位党组织及机关党组织请示报告的事项;4.酝酿卫生计生系统全局性的重大工作部署、中长期发展规划等;5.研究决定卫生计生系统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审定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及调整,研究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方面的重要问题;6.研究决定干部人事、人才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研究决定干部职务的任

4、免、推荐、调配、表彰、奖励和处分等重要事项,研究决定干部的培养、选拔、教育、管理和监督中的重要问题;7.研究决定纪律检查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要问题;8.审定委党委成员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向党委报告的问题;9.审议监督重要事项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重要财、物问题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10.其他需要委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五)党委会议审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1.确定议题。委领导须在会议召开3天前提出议题,由组织人事科收集汇总后,提前2天送党委书记确定。党委会议不得临时动议。凡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人事任免除外),分管委领导应当事先组

5、织研究。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提交党委会议讨论:属决策事项,分管委领导未事先组织研究的;有意见分歧而未经充分协商的;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的。2.酝酿意见。党委会议确定的议题一般应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委领导的会议材料应提前送达。委领导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3.会议讨论。党委会议议题原则上先由承办议题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简要汇报,然后由分管委领导作相关说明,汇报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议题内容多或涉及多个科室的不超过8分钟。与会人员应就议题充分讨论并提出明确意见,但单个议题讨论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4.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出最后决定。会议主持人否定多数人

6、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说明理由并作好记录。(六)党委会议由分管党务工作的委领导负责组织,组织人事科牵头承办。1.会议通知。组织人事科一般应提前1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出(列)席人员。2.会场布置及服务。党委会议一般安排在县卫生计生委五楼会议室进行,也可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另定会场。组织人事科需提前通知办公室做好会场布置和会议服务工作。3.会议记录及纪要。由组织人事科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需印发会议纪要的,由组织人事科草拟,经分管党务工作的委领导审核后,报党委书记签发。4.资料整理及归档。组织人事科在会后要及时收集汇总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纪要等),并整理

7、交办公室归档。(七)委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党委会议,须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列席科室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的,须会前向组织人事科请假,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委托科室其他人员参会。(八)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会议决定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不得泄露扩散保密范围的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干部人事、纪检监察、经费使用等重大问题,在未公开之前,参会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秘密。(九)党委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按照督查工作制度办理。第五条主任办公会议(一)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召集,主任不能参加会议时,由主任委托副主任召集。(二)主任办公会议由县卫生计生委主任、副主任组成

8、。办公室、财务审计科、法规监督科主要负责人固定列席会议;议题相关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领导列席会议。(三)主任办公会议必须要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能举行。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经主任决定,可以临时召开。(四)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由主任确定,讨论决策重大问题范围如下:1.审定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报告的重大事项和以县卫生计生委名义出台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2.研究卫生和计生系统业务政策及业务协调事项,酝酿中长期区域卫生计生规划、卫生计生资源配置、医疗机构设置、卫生计生行政许可等事项;3.酝酿卫生计生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总结,年度目标工作任务,全局性

9、的重要工作部署;4.审定卫生计生事业建设项目、医疗机构设备配置、经费预算安排及调整;5.酝酿人事调动,研究决定卫生技术人员的资质认定及许可、职称晋升及工资调整有关事项;6.研究行政执法中影响较大的案件的处理;7.研究决定机关行政管理中的重要问题;8.其他需要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五)主任办公会议审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1.确定议题。委领导须在会议召开3天前提出议题,由办公室收集汇总后,提前2天送主任确定。主任办公会议不得临时动议。凡提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人事事宜除外),分管委领导应当事先组织研究。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提交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属决策事项,分管委领导未事先组织研

10、究的;有意见分歧而未经充分协商的;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的;应先进行法制审查而未审查的。2.酝酿意见。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议题一般应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委领导的会议材料应提前送达。委领导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3.会议讨论。主任办公会议议题原则上先由承办议题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简要汇报,然后由分管委领导作相关说明,汇报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议题内容多或涉及多个科室的不超过8分钟。与会人员应就议题充分讨论并提出明确意见,但单个议题讨论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4.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出最后决定。会议主持人否定多数人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说明理由并作好记录。(

11、六)主任办公会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牵头承办。1.会议通知。办公室提前1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出(列)席人员。2.会场布置及服务。主任办公会议一般安排在县卫生计生委五楼会议室进行,也可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另定会场。办公室需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并做好会议服务工作。3.会议记录及纪要。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需印发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草拟,经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审核后,报主任签发。4.资料整理及归档。办公室在会后要及时收集汇总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纪要等),并整理归档。(七)委领导因故不能出席主任办公会议,须会前向主任请假。列席科室主要

12、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的,须会前向办公室请假,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委托科室其他人员参会。(八)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会议决定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不得泄露扩散保密范围的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纪检、经费等重大问题,在未公开之前,参会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秘密。(九)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按照督查工作制度办理。第六条党政联席会议(一)党政联席会议由党委书记(主任)召集,党委书记(主任)不能参加会议时,由党委书记(主任)委托副书记或副主任召集。(二)党政联席会议由县卫生计生委所有委领导组成。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审计科、法规监督科、党风廉

13、政科主要负责人固定列席会议;议题相关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邀请县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领导列席会议。(三)党政联席会议必须要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参加方能举行。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1次。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委书记(主任)决定,可以临时召开。(四)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事项由党委书记(主任)确定,讨论决策重大问题范围包括党委会和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的内容。(五)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1.确定议题。委领导须在会议召开3天前提出议题,由办公室收集汇总后,提前2天送主任确定。党政联席会议不得临时动议。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决策事项(人事任免除外),分管委领导应当事先组织研究。有下列

14、情况之一,不得提交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属决策事项,分管委领导未事先组织研究的;有意见分歧而未经充分协商的;前期调研论证不充分的;应先进行法制审查而未审查的。2.酝酿意见。党政联席会议确定的议题一般应提前1天通知与会人员;委领导的会议材料应提前送达。委领导要认真熟悉材料,酝酿意见,做好发言准备。3.会议讨论。党政联席会议议题原则上先由承办议题的科室主要负责人作简要汇报,然后由分管委领导作相关说明,汇报时间原则上控制在5分钟以内,议题内容多或涉及多个科室的不超过8分钟。与会人员应就议题充分讨论并提出明确意见,但单个议题讨论原则上不超过10分钟。4.会议决定。会议议题经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作出最后

15、决定。会议主持人否定多数人意见作出最后决定的,须说明理由并作好记录。(六)党政联席会议由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牵头承办。1.会议通知。办公室提前1天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通知出(列)席人员。2.会场布置及服务。党政联席会议一般安排在县卫生计生委五楼会议室进行,也可根据会议主持人意见另定会场。办公室需提前做好会场布置工作,并做好会议服务工作。3.会议记录及纪要。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会议记录。需印发会议纪要的,由办公室草拟,经分管办公室的委领导审核后,报主任签发。4.资料整理及归档。办公室在会后要及时收集汇总会议资料(包括会议通知、参会人员名单、会议文件、会议记录、纪要等),并整理归档。(七)委领导因故不能出席党政联席会议,须会前向党委书记(主任)请假。列席科室主要负责人因故不能参会的,须会前向办公室请假,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可委托科室其他人员参会。(八)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规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会议决定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将会议材料带离会场,不得泄露扩散保密范围的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干部人事、纪检监察、经费使用等重大问题,在未公开之前,参会人员不得向任何人泄露秘密。(九)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按照督查工作制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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