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通则部分,共计11题,知识点相对比较分散,民法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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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民法通则部分, 共计 11 题, 知识点相对比较分散,民法的基本原理和制度都被考察到, 一个知识点也就是考察其中一个考点,答案往往是1 2 个法条,没有出现多个民事制度之间的综合运用,因此建议考生坚持以大纲为指导,复习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 民通意见 )的相关法条。1、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下列哪些原则?A. 自愿、公平原则B. 等价有偿原则C. 公开透明原则D. 诚实信用原则【参考答案】 ABD 【考点】民法的基本原则【考点解析】我国民法通则第 4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 原则。

2、可知,A项、B项和D项是正确答案。【相关考点】1民法的调整范围: 民法通则第 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 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民法的平等原则: 民法通则第 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3合法原则:民法原则第 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 守国家政策。4公共利益原则:民法通则第 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 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人身权?A. 选举权B. 生命健康权C. 荣誉权D. 婚姻自主权【参考答案】 BCD【考点】

3、人身权【考点解析】 我国民法通则第 98 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第 102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第 103 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 禁止买卖、 包办婚姻和其它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A项的选举权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政治权利,不属于民法中人身权的范畴。由此可见本题 正确答案为B、C和Do【相关考点】1公民的姓名权: 民法通则第 99条第 1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 有权决定、 使用 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2法人的名称权: 民法通则第 99条第 2款规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享有名 称权。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个人

4、合伙有权使用、依法转让自己的名称。3公民的肖像权:民法通则第 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4公民、法人的名誉权: 民法通则第 101 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 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5人身侵权的表现形式虽然没有写入 2006 年的大纲, 但是其表现形式很容易和一些知识产 权领域的侵权相混淆, 因此笔者建议考生在复习中, 还应该把公民人身权利中的姓名权和著 作权人的署名权、 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名称权和商号、 以及名誉侵权和诋毁商誉进行区别和联 系。我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

5、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 (以下简称民通意见 )中下列有关侵犯人身权利的形式:“13 9 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 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14 0.以书面、口头形式宣场他人的隐私, 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 口头等形式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14 1 盗用、假冒他人姓名、名称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犯姓名权、名称权的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应当如何处理?A. 由代

6、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B. 由代理人承担全部责任C. 代理人承担次要责任,第三人承担主要责任D. 代理人承担主要责任,第三人承担次要责任【参考答案】 A【考点】代理中的责任【考点解析】根据民法通则第 66 条第 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 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 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可知,A项是正确答案。下面结合相关法条将代理制度中的责任做一下简要归纳:1. 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 违法代理: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 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3. 无权代理(

7、 1)成立条件: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且第三人不知情。(2)效力:合同的效力待定,即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假 如被代理人不追认,第三人遭受损失的可以追究无权代理人的责任。( 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 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4. 滥用代理权(1)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5. 表见代理(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 对人有理由相信行

8、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2)效力: 表见代理的合同有效, 对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追究表见代理人的责任, 【相关考点】代理是民法中一个重要的制度,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 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 事法律行为, 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其核心意义在于扩大本人 (被代理人) 的活动范围和能力。1代理的特征:( 1)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 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独立进行代理行为;( 3)代理人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2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 2)法定代理: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

9、理权。( 3)指定代理: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3委托形式( 1)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口头形式( 2)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 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4代理权行使的原则(1)代理人必须严格在代理权的范围内行使代理活动,否则构成无权代理。(2)代理人必须为被代理人利益而行使代理权,否则构成代理权滥用。( 3)代理人需亲自代理, 原则上没有被代理人授权或同意不得转委托(次代理) 。但为 了被代理人利益,在紧急情况下可以转委托。5转委托( 1)成立情形 被代理人事前的授权或同意被代理人事后的追认紧急情况下为被代理人利

10、益( 2)效力关系次代理人也是被代理人的代理人而不是代理人的代理人次代理人的代理权来源于代理人的转委托, 即代理人为被代理人物色了一个办事的人 次代理人有听从被代理人指示的义务和听从代理人指示的义务(3)责任关系因次代理人的过错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失的, 原则上由次代理人自己负责, 但有两个例 外:代理人对被代理人承担对于次代理人的指示责任和选任责任。代理人和次代理人都没有过错的,损失由被代理人承担。6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3)代理人死亡;(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7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

11、理终止(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5)由其它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最后,还需要注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82条的规定,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2)被代理人的继承人均予承认的;(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约定到代理事项完成时代理权终止的;(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进行、 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完 成的。4、关于涉外

12、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 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但我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B. 我国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C. 我国公民不论定居在国内还是国外,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只能适用我国法律D.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考答案】 ABD【考点】涉外民事关系和法律适用 【考点解析】我国涉外民事关系的规定主要集中在民法通则的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和民通意见 的相关规定。 下面根据调整的民事关系的不同, 对相关法条进行分析和归纳: 1涉外民事

13、关系法律适用的原则( 1)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 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涉外民事关系。( 2)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外民事关系的案件时,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八章的规定来确定应适用的实体法。 ( 3)依法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 如果该外国不同地区实施不同的法律的,依据该国法律关于调整国内法律 冲突的规定,确定应适用的法律。该国法律未作规定的,直接运用与该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地区的法 律。( 4)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下列途径查明: 由当事人提供; 由与我国订立司法协助协定的 缔约对方的

14、中央机关提供;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提供;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由中外法律专家提 供。通过以上途径仍不能查明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5)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诉讼时效,依冲突规范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准据法确定。(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 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7)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8)当事人规避我国强制性或者禁止性法律规范的行为,不发生适用外国法律的效力。由此可知,本题

15、的正确答案是 A B和Do【相关考点】1定居国外的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定居国外的,他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适用定居国法律。(2)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如其行为是在我国境内所为,适用我国法律;在定居国所为, 可以适用其定居国法律。2涉外不动产的法律适用(1 )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2) 土地、附着于土地的建筑物及其它定着物、 建筑物的固定附属设备为不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买卖、 租赁、抵押、使用等民事关系,均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3涉外合同争议的法律适用(1)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处理合同争议所适用的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涉外合同的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 4涉外侵权纠纷的法律适用 (1)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当事人双方国籍相同或者在同一国家有 住所的,也可以适用当事人本国法律或者住所地法律。(2)侵权行为地的法律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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