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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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容目标管理实施意见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提档升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及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城管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实现市容秩序管理正规化、制度化,达到高效快捷、标准统一、管理科学的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第二条市容管理全面推行定置化管理模式。通过对路段、区域的有 *区市容管理定置化目标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提档升级,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及岗位目标责任制,增强城管队员的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实现市容秩序管理正规化、制度化,达到高效快捷、标准统一、管理科学的目标,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市容管理

2、全面推行定置化管理模式。通过对路段、区域的有机分置和人员的合理配置,实行定人员、定责任、定范围、定标准、定奖惩,建立标准明确、管理细化、责任到人、奖罚分明的定置目标管理体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区市容管理局城管监察大队。 第二章组织实施 第四条市容局成立定置管理考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队员实施定置化目标管理的指导、考核、督查工作。 第五条定置化管理考核实行月度考核,主要考核绩效管理目标,实行百分考核制。每月月底前将考核情况细化成分数,汇总后报局领导小组审定,当月公布考核结果并兑现考核基金。 第六条考核实行当日通报制,各被考核队员,对考核扣分有疑义的,在两个工作日内向大队领导反映,并书面说明

3、情况,经局领导小组确定后核定分数。 第七条管理范围。贾韩路、前委东路;泉涯路、泉旺路、同乐巷;团结路、工商路;民和路;世纪西路、新夏路、丽平路;玉龙湾公园、步行街、劳动再就业商城。 第八条具体分置。贾韩北路(北大桥至新华书店为一个段节)配置2人;贾韩中路(新华书店至洪西路为一个段节)配置人。团结东路(东至20国道,西至贾韩路为一个段节)配置3人;团结西路(贾韩路至西铁路为一个段节)配置2人;民和路、民和路延伸段、丽平路配置2人。工商路、同乐巷配置2人。泉旺路(工商路口至西铁路为一个段节)配置3人。泉涯路(东至26国道,西至工商路的同乐巷路口)配置2人。步行街和前委东路配置人。玉龙湾公园为独立片

4、配置2人。世纪西路(东至206国道,西至西铁路,南至清真寺为一个段节)配置人。贾韩南路(清真寺至夏桥小商品批发市场)配置3人。新夏路(夏桥小商品批发市场至矿校至20国道)配置2人。劳动再就业商城配置2人(视季节另行调配人员)。直属队:人。队员配置及区域分置详见市容管理定置表。 第九条管理职责。配置在每个段节或区域内的执法人员,全面承担该范围内违章行为的预警、巡查、发现、制止、处理及上报反馈等职责。队员在实施执法取证时,相邻区段的队员协助取证,区段执法队员原则上每周轮休一天,轮休期间其段的管理由大队长指定专人协管。 第十条管理重点。管理内容以市容管理局职能为主,强化对市容市貌的管理,突出店面管理

5、、乱摆乱放、占道经营、户外广告、流动摊点、私搭乱建、门头字号等执法重点。 第十一条人员调整。严格控制各路段、路段段节及独立片区内执法人员的调整。原则上,段节之间一个季度内不得进行人员调整;路段之间半年内不得进行人员调整;个别确因工作需要进行调整的,由该队员向大队提出申请,经大队同意后,报定置化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备案。 第十二条执法方式。以日常管理为主,同时兼顾交叉执法和集中执法。各路段及独立片区要将日常管理与集中整治有机结合,对突出的违法、季节性的违法、群体性的违法以及可能发生冲突的违法等行为,通过集中行动、联合行动等形式予以解决。段节之间、路段及独立片区之间可适时组织交叉执法。 第十三条日常巡

6、查管理由直属中队组织管理人员实施。巡查到某一路段段节内的违章行为时,以该段节执法人员管理为主,应急中队应协助段节管理人员及时处理解决,确保工作正常运行。每一路段段节及独立片区的执法队员要建立管理台帐(包括经营数量、经营品种、户主姓名、身份证件、管理记录等)。 第十四条重大节日、重要活动、各类创建迎检等由局统一组织实施。特殊情况时,局管理部门及大队可采取区域联动管理。其中重要活动保障由局组织,一般市容秩序整治由大队组织,每月不超过4次,区域联动期间不考核。 第三章管理标准 第十五条城区定置化管理标准分为样板路管理标准、一级路管理标准、二级路管理标准、独立片区管理标准。 样板路:贾韩北路、前委东路

7、 一级路:新夏路、世纪西路、民和路、丽平路、贾韩南路 二级路。泉涯路、泉旺路、工商路、团结路、同乐巷、民和路延伸路。 独立片区:玉龙湾公园、步行街、劳动再就业商城 第十六条样板路管理标准 、无出店经营 2、无流动摊点 3、无晾晒衣物 4、非机动车摆放整齐 5、发现野广告及时反馈广告管理部门清理 、门头字号牌匾设置规范 7、违章搭建、违法建设查处及时 8、门窗无乱贴乱画 、批准设置的报刊亭、电话亭干净整洁 10、沿街店面无乱堆乱放; 11、主要道路无未经批准的商业性条幅、落地灯箱、占卜算命; 12、无乱扔杂物、生活建筑垃圾成堆 3、环卫基础设施破损及时反馈通知修复 4、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路面

8、应及时反馈局安排相关科室处理; 1、无占用道路经营洗车、修车、占道作业及其它占道经营等违章行为; 16、占道施工现场手续完备,施工结束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17、建筑工地四周施工围墙防尘设施齐备,不占道绞拌泥浆; 18、沿街墙体及公共汽车站台、候车亭、岗亭、变电箱、灯杆、电线杆等公共设施无乱贴乱画,及时发现反馈广告管理部门清理; 、向干道倾倒生活、建筑垃圾及时发现查处; 2、路牙石、窨井等市政基础设施缺损及时发现反馈; 21、店外、门前无乱摆乱放、乱挂现象; 2、无其它有碍市容的违章、违法行为; 2、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查处工作办理、报批及时准确。 第十七条一级路管理标准 1、

9、店外经营规范; 、无占道和流动摊点; 3、无晾晒衣物; 4、野广告及时反馈广告管理部门清理; 5、门头字号牌匾设置规范; 6、违章搭建、违章建设查处及时; 7、早点、夜市、便民服务点符合规定要求; 8、批准设置的报刊亭、电话亭干净整洁。若发现乱贴乱画的告知广告管理部门及时处理; 9、沿街店面无乱堆乱放; 10、主要道路未经批准的商业性条幅、落地灯箱、占卜算命; 11、无乱扔杂物、生活建筑垃圾成堆; 12、环卫基础设施破损及时反馈通知修复; 13、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污染路面及时反馈局安排相关科室处理; 14、无占用快车道经营洗车、修车、占道作业等违章行为; 15、对擅自挖掘道路及时反馈查处; 1

10、6、占道施工现场手续完备,施工结束及时拆除临时设施,并清理现场,恢复原状; 、沿街建筑工地施工围墙防尘设施齐备,不占道绞拌泥浆; 1、公共汽车站台、候车亭、岗亭、变电箱、灯杆、电线杆等公共设施按要求保持洁整美观,发现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反馈广告管理部门处理。 19、向城区干道路面倒生活、建筑垃圾及时发现查处; 20、路牙石、窨井等市政基础设施缺损及时发现反馈; 1、对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城市绿地砍筏树木损坏城市绿地及时发现查处,并反馈局办公室安排相关部门处理; 22、无其它有碍影响市容的违章、违法行为; 3、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查处工作办理、报批及时准确。 第十八条片区管理标准 、无乱堆乱放、自行车摆放

11、整齐; 2、严禁店外经营; 3、景点内的水池每日清理杂物,每周更换新水一次; 4、生活垃圾清理及时; 5、花坛、树坑、地面、休息凳干净整洁; 6、无乱贴乱画野广告现象; 7、门牌广告规范有序; 、严格控制场外机动车进入场内; 9、严禁携带宠物进入园区; 1、按规定时间开放喷泉。 第四章队员风纪标准 第十九条严格着装标准。城管监察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必须按大队要求统一着装,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不准穿背心、赤背、拖鞋,赤脚穿凉拖鞋,禁止带口罩。 第二十条严格形象管理。城管监察工作人员严禁着制服出入营业性舞厅、游戏厅、台球室等公共娱乐场所或从事其它有损城管监察工作人员形象的行为;执勤期间要做到队

12、伍整肃、严禁勾肩搭背、当街闲聊、嘻笑打骂及在公共场所吸烟;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和酒后执法;严禁各种形式的赌博行为;严禁上班期间打扑克、下象棋;严禁打架斗殴、寻畔滋事等各种违法违纪活动。 第二十一条严格执法程序。城管监察队员要遵守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办事,对违法行为要查明事实,证据确凿,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正确,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处理恰当。纠章和执法过程中要先亮证、后执法,做到“六先一后”,讲明违章事由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并使用文明用语,以耐心说明教育为主,严禁粗暴执法。确需暂扣违章物品时,需严格履行大队规定的暂扣物品程序,并将暂扣物品上交大队仓库统一管理。严禁暂扣物品不开暂扣证,严禁私

13、自保管或擅自处置暂扣物品。在查处违规行为中需立案查处的,要严格履行有关法律程序。 第二十二条严格执法纪律。城管监察人员要恪尽职守,勤政为民,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廉政制度。不准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准违反城市管理法规规定乱扣、乱罚、乱收费;不准纵容、包庇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不得失职渎职,截留、挪用、私分罚没财物;不准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开业庆典活动;不准刁难、污辱、打骂和欺压管理对象;不准有吃拿卡要现象,执法中不准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考核方法及扣分标准 第二十三条定置化管理考核分为日间考核与错时考核。日间考核实行全天候考核;错时考核原则

14、以随机抽查为主,每月考核不低于5次,考核时必须有两名考核人员在场,以示公平。 第二十四条工作纪律及依法行政处罚标准,按市容管理局内部管理规定实施。 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工作期间考核细则: 1、未按规定着装的每次扣1分; 2、工作日中午饮酒或酒后执法,每项次扣1分; 3、工作期间脱岗一次扣分,二次3分,三次大队领导找其谈话并扣5分,第四次报局里处理; 4、有事请假一天以上的不参于考评(必须有请假条),无请假条视为旷工并扣5分,从考勤奖中扣除0元; 5、上班期间打扑克、下象棋或从事其它文娱活动的每项扣3分; 6、上班期间在办公室办理其他事项的应与分管领导沟通,否则视为脱岗,每次扣2分; 、未携带执法证或上岗证的每项次扣1分; 8、暂扣物品未按规定擅自处理的,每次扣分; 9、路段管理人员未完成经济指标任务的,当月考勤奖不发; 10、凡受到个体经营户或单位赠送锦旗、新闻媒体表扬的加20分。 第二十五条市容考核扣分标准 (一)样板路扣分标准 1、凡出店经营一处的每处扣3分; 、流动摊点未及时发现及查处的每处扣1分; 、有晾晒衣物现象的发现一处扣分; 4、非机动车摆放有一处混乱的发现一处扣05分; 5、违章搭建、建章建设查处不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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