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企业都可以设立高新技术企业(DOC 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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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一个企业都可以设立高新技术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15%优惠税率是新所得税政策中最有价值的优惠空间。研发费用超过销售收入5%(3000万以下为6%),高新技术产品超过销售收入60%,科研人员超过员工比例10%,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条件。 我们曾经遇到一个案例,陕西某工业生产企业欲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自查后发现技术研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科研人员比例等诸多条件不能达到国家要求。因此准备放弃申报。 上述三项指标达不到要求,认证不可能通过。但其实所谓的比例有一个基数,这个基数都是建立在企业全局的角度计算出来的。假定销售收入1亿元人民币,技术研发费用不低于5%则为500万元,虚夸技术研发费用属

2、于造假,如果能够降低销售收入基数,则技术研发费用比例自然可以提升。 通过价值链的组合可以轻易完成这一点。假设我们将生产环节中最具技术含量的那个部分拆分出来,单独设立一家新企业,作为原企业的供应商。将技术、研发费用、研发人员都置入新企业中,假设新企业同原企业交割的价格为原企业产品终端价格的三分之一,则新企业一年的销售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假定研发费用实际发生在新企业的有400万元,则研发费用比例远高于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要求。 通过这样的调整,每一家企业都可以设立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国瑞鼎泰税务专家建议,企业可以将思路再次拓展,针对国家支持的众多领域和行业都有很多税收优惠政策

3、,如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服务外包企业、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等。这些领域的优惠政策都有较高门槛,当企业整体无法通过认证时,可以考虑价值链的组合,使组合后的企业符合优惠政策条件。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部分)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有哪些比较明显的变化? 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凡是按照新的高新技

4、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均可享受15%优惠税率。 二是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三是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旧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具备哪些条件? 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第172号)已出

5、台,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的其他指标,如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三、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过渡优惠政策的同时可否同时申请所得税15%低税率的政策优惠?不可以。根据财税2009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

6、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200739号)第三条所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因此,企业可以选择依照过渡期适用税率并适用减半征税至期满,或者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四、深圳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否还有特区内的减免税优惠? 有,根据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的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

7、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目前软件企业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主要有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自2000年 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享受即征即退政策部分的所退税款,用于企业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2、对我国境内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

8、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购置成本达到固定资产标准或构成无形资产,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软件企业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享受所得税的减免税优惠政策? 软件企业要享受税收优惠,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取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2、以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主营业务,单纯从事软件贸易的企业不得享受。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者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服务。 4、具有从

9、事软件开发和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5、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6、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软件收入的8以上。 7、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七、新企业所得税法对创业投资企业对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创业投资企业是我国新兴产业。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的主要从事创业投资的企业组织。对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行以企业投资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就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

10、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结转抵扣。 八、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增值税税款,要交纳企业所得税吗? 根据财税20081号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如何享受20%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需办理什么手续? 纳税人在年度申报时填写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的对应项目,视同备案。由综合征管系统从主、附表采集相关数据生成“小型微

11、利企业备案清册”。 十、税法中规定的创业投资企业享受优惠政策应符合什么条件具备? 创业投资企业要享受以上税收优惠,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经营范围、工商登记名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要按规定完成备案程序; 3、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4、创业投资企业申请投资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所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用于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研究开发经费须占本企业销售额的5以上(含5),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的合计须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含60)。 十一、研发新产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具体有哪些税收优惠? 根据新企业

12、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购置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软件,经主管税收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十二、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什么条件? 应符合以下条件:1、享受优惠的技术转让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2、技术转让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3、境内技术转让经省级以上科技部门认定; 4、向境外转让技术经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认定; 5、国

13、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三、非居民企业能够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吗?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第二条的规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适用于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居民企业。以下企业则不能享受:1、非居民企业;2、核定征收企业;3、财务核算健全但不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的企业。 十四、只要真实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都可以加计扣除吗? 并不是真实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就可以加计扣除。可以加计扣除的研发费应具备真实性,并且资料齐全。根据(国税发2008116号)第十条的规定,企业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同时必须按照附表的规定项目,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

14、实际发生金额。企业应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资料。申报的研究开发费用不真实或者资料不齐全的,不得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十五、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加速折旧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企业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主要或关键的固定资产,由于以下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1、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 2、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 十六、软件企业职工培训费用税前扣除标准和一般企业有什么不同吗?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除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15、,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但考虑软件生产技术更新快、人员素质要求高的特点,财税20081号文件规定,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十七、享受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中加计扣除政策应该在什么时间向税局备案? 企业所得税备案类税收优惠项目的审核工作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完成。 十八、新办软件企业是指什么时间之后成立的企业? 新办软件生产企业是指2000年7月1日以后新办的软件生产企业。 十九、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在“两免三减半”期间,享受15税率的减半吗?不可以。居民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又符合软件生产企业和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定期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该居民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选择适用高新技术企业的15%税率,也可以选择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税,但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增值税部分)一、国家对软件企业有哪些增值税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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