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程序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494072339 上传时间:2023-12-05 格式:DOC 页数:33 大小:91.04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程序_第1页
第1页 / 共33页
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程序_第2页
第2页 / 共33页
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程序_第3页
第3页 / 共33页
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程序_第4页
第4页 / 共33页
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程序_第5页
第5页 / 共3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程序》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程序(3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湖北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保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及生产使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满足生产安全需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湖北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合用本规定。第三条 以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须通过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一)新设立的矿井建设项目。(二)矿井技术改造建设项目。指对原有生产系统进行改造、调整、完善,但不改变矿井规模的建设项目。涉及

2、关闭旧坑开新坑、新打一个井筒、井筒功能互换、多套生产系统合并集中成一套系统、扩大生产系统原有开采范围、改变原批准开采煤层等。(三)矿井改扩建项目。指对原有生产系统进行技术改造,同时提高矿井规模的建设项目。(四)进行资源整合、联营改造的煤矿建设项目。(五)其他煤矿建设项目。第四条煤矿建设项目应坚持科学规划布局、规模开采经营、安全有序发展的原则,应符合湖北省及本地安全生产政策及矿产资源开采总体规划。第五条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负责全省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

3、,负责建设项目建设开工安全条件检查和建设项目建设过程安全监管,配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委托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评审备案。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办理下一级承办的事项。第二章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六条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安全专篇)在初步设计审查之前,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建设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审查书面申请及申请表。(二)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三)相关证照。(四)建设项目核准文献。(五)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备案意见。 (六)提供井田地质勘查资料

4、中涉及安全条件的相关资料。(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一套(含重要附图和有关资料)。 (八)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专篇四套(含重要附图和有关资料)。(九)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第七条审查程序(一)资料初审。对公司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告知公司补充资料后重新申报。(二)专家评审。1、拟定专家组或评审组织机构(统称评审机构),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按规定程序对安全专篇进行评审。2、设计单位会同建设单位按照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应在20个工作日内修订完毕,报评审机构复核认可,没有按期提供修改文献或经复核不合格的,重新申报评审。3、评审机构制作评审报告书,连同相关资料报送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5、(三)审查审批。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评审机构评审意见和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批准的,以书面形式批复;不批准的,说明理由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第八条安全设施设计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设计规范,应坚持科学先进、合理经济的原则,应选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体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评审、审查不合格:1、安全设施设计由不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的。2、重要灾害防治措施不符合规定的。3、安全设施设计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的。4、所拟定的设施、设备、器材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5、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的。6、不符合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6、第三章施工监督第九条建设项目经审批后、在进行现场施工之前,应由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施工安全条件进行检查,合格的,方可施工。1、采矿许可证。2、民爆物品使用相关许可证件。3、开采设计及安全专篇批件。4、安全管理机构设立情况。5、安全设施到位情况。6、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情况。7、矿长安全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持证情况。8、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作业规程建立健全情况。9、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10、职工工伤保险交纳情况。 11、与有资质的矿山救护队协议签订情况。12、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条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审查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

7、行建设,如需对安全设施进行修改,须经原设计单位变更设计文献,报审查部门批准、备案后方可实行。第十一条建设项目所属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建设进行跟踪监管,防止建设项目安全专篇未经审查批准或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建设,防止建设期间违法组织采煤。第四章 试生产与联合试运营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建设工期以初步设计安全专篇拟定的时间为准。第十三条 建设项目基建竣工后,由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检查,具有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后,向主管部门申报试生产。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进行安全设施联合试运转,并做好记录,编制联合试运转报告。第十四条 联合试运转期限以满足生产与安全测试规定为

8、原则,一般不超过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基建或联合试运转因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的,由建设单位报主管部门批准,并逐级上报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第五章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十五条建设项目竣工并完毕安全验收评价后,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经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初审合格后,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竣工验收审查。应提交以下资料:1、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申请表。 2、安全专篇及设计文献1套。 3、联合试运转报告。4、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书。5、施工期间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有关资料。6、反映矿井实际的图纸。 7、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条件逐项对照自查情况报告。8、其他需提交的材料。第十六

9、条验收审查程序(一)资料初审。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告知补充资料后重新申报。(二)专家组现场验收和评审1、拟定专家组或验收评审机构(统称评审机构),组织专家按规定程序对矿井进行现场验收、对验收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建设单位报告安全设施建设及联合试运转情况。3、评价机构报告安全验收评价工作开展情况。4、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介绍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及安全设施竣工初审情况。5、专家组查看资料,进行生产系统安全设施现场检查,提出验收评审意见。6、评审机构制作验收、评审报告书,连同相关资料报送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三)审查审批。1、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根据评审机构的意

10、见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研究拟定是否通过验收的意见,验收通过或原则通过的,以书面形式批复;验收未通过的,书面答复。2、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由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监督整改,下达执法文书,限期整改,只给一次整改机会,限期未完毕整改、未提出复查申请或经复查不合格的,依法查处,直至提请地方政府依法关闭。 3、公司整改结束后,向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查书面申请,同级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复查合格后,专题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报告整改复查情况,作为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件之一。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合格后,煤矿公司按照煤矿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实行办法的规定,申报安全生

11、产许可证。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验收不合格。1、安全设施不符合安全专篇设计规定的。2、矿井生产大系统、关键环节存在重大隐患的。3、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规定的条件的。4、提供虚假资料的。5、不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献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第六章附 则第十八条本实行细则由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行。附件一: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提交的资料附件二: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提交的资料参考附录:1、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及竣工情况报告编写提纲2、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联合试运转报告编写提纲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编写规定4、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

12、工验收评价工作报告材料编写提纲附件一: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应提交的资料一、建设单位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的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篇审查的书面申请。二、安全专篇审查申请表。应由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署的对建设项目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政策及相关资料的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三、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涉及资源保有储量、矿井走向长度、与周边矿井位置关系,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开采规划、安全政策等)。四、相关证件:1、与建设项目相应的采矿许可证、开发运用方案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批准件。2、安全生产许可证(改、扩建矿井前持有)。3、煤炭生产许可证(改、扩建矿井前持有)。4、公司

13、法人营业执照(改、扩建矿井前持有)。5、矿长资格证。6、矿长安全资格证。五、由投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委托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核准文献,资源整合矿井须提供省安委会批复的方案。六、有相应资质评价机构编制的安全预评价报告及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意见。 七、井田地质勘查资料中涉及安全条件的相关资料。涉及以下内容的复印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或涌出量预测、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危险性预测、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或预测、煤尘爆炸性鉴定或预测、矿井水文地质条件(涌水量预测、周边老窑情况)、冲击地压情况、工程地质及煤层顶底板相关岩石力学性质,地震烈度、周边矿井的位置关系等重要开采安全技术条件。八、建

14、设项目初步设计一套,安全专篇四套。含以下附图:1、地形地质图。2、井上下对照图。3、开拓工程平面图。4、矿井通风系统图。5、矿井供电系统图。6、矿井水文地质图(井田内和边界外100米内老巷、老空区必须标注清楚)。7、矿井监测监控系统图。8、井下机电设备布置图。9、井下运送系统图。10、井上下通讯系统图。11、消防、防尘系统图。12、排水系统图。13、瓦斯抽放系统图。14、避灾线路图。15、地面工业广场布置图。 九、其他需要提交的资料。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表项目名称建设性质设计能力项目法人名称地址电话项目核准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总投资安全设施投资重要安全生产条件及安全设施设计情况说明:项目法人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附件二申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应提交的资料一、建设单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