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南站立交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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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第一章 总则1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1第三章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2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6第五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第六章 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11第七章 关键工序安全红线卡控制度15第八章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8第九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0第十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23第十一章 安全(质量)生产例会制度28第十二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9第十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30第十四章 消防与现场动火制度33第十五章 易燃易爆品管理制度34第十六章 安全检查、检验仪器(具)管理制度36第十七章 安全防护与标志管理制度40第十八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42第十九章 环境保护和水土

2、保持管理制度43第二十章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45第二十一章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49第二十二章 安全质量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52第二十三章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61第二十四章 大型临时设施管理制度638第一章 总则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有序推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实现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有章可循、程序规范、过程可控,依据安全生产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1023号)、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21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77-2010)等国家、行业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

3、定,制定本制度。第二章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度第一条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目标:1.1杜绝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2杜绝重大道路交通、火灾及爆炸事故;1.3杜绝压力容器爆炸责任事故;1.4杜绝爆破物品遗失事故;1.5杜绝机械设备重大责任事故;1.6杜绝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1.7创建安全施工标准工地。第二条 项目部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分时间段结合施工重点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实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定期考核管理,完成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控制要求。第四条 项目部与上级单位每年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按照企业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安全风险

4、抵押金,接受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第五条 项目部对安全生产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并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与各参建单位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遵照安全生产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指导督促各参建单位逐级签订安全质量责任书。明确各级、各岗位责任目标,按照安全一票否决的原则,认真实施定期考核兑现。第三章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第一条 项目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积极推行和应用先进可行的管理方法和监管手段,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和现代化。第二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风险控制体系、教育培训体系和监督保证体系第三条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5、一)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党工委书记、分管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安全总监为副组长,项目部其他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质量)领导组(以下简称安全质量领导组)。安全质量领导组职责为: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督促各部门及作业队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上级和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和要求,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提高全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部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推动落实项目各单位、各部门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完成本项目安全生产责任目标。3.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生产(质量)例会,总结本项目上个月安全

6、生产情况,分析本项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下个月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和要求;季(年)度末全面总结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确定下一季(年)度的安全工作重点和安全管理责任目标。4.每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施工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通报及责任追究。5.按规定及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积极组织事故救援,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以事故为教训对所有参建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采取切实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理。项目部各参建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质量)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职

7、责。(二)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配齐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任职资格和配备数量,应当符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集团公司规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对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主要职责是: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制修订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组织参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宣贯及演练;4.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台账;5.协调配备本项目各级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制定完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

8、实施;7.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和使用管理;8.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9.通报本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11.建立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12.考核评价分包单位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3.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14.项目部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三)项目部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各职能部门应当将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具体分解到相应岗位。(四)项目部工会依法对本项目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进行民主监督,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有权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和使用情况

9、进行监督,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修订提出建议和意见。(五)项目部组织对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机构设置、人员资格及配备数量,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安全生产投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等情况进行核实和监管。第九条 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制定落实各单位、各系统、各部门、各管理和作业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以责任落实为基础,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为要求,健全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风险控制体系,建立各级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促进体系有效运行。第四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项目部

10、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岗位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安全生产、落实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主体实施责任的重要组织措施。第二条 项目部按照“一岗双责、岗岗有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全员参与”的原则,逐级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三条 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覆盖本项目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员工和生产岗位、全部施工和管理过程。项目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实施过程中要根据施工管理实际加以补充完善。项目部应按照国务院“国发201023号”、行业规章和工程建设相关方要求及集团公司文件规定,建立高风险作业领导干部责任包保、带班盯岗和关键工序值班值守制度,并将其纳入相关岗位

11、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 项目部制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定期考核制度,逐级落实责任,逐级检查考核,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项目部对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责任制度落实情况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各部门管理范围内的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单位、部门和人员,由检查考核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应当给予诫勉谈话或惩处。检查考核工作应公开、公正、透明,考核结果应当公示。检查考核及奖惩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妥善保存。第五章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形式,分为定期检查、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安全专(兼)职人员在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过程中,应按照股份公司关于要求

12、安全质量环保专兼职人员统一企业标识的通知(2011-7号)要求,正确佩戴胸卡。第二条 定期检查1.定期检查是指项目部安全生产(质量)领导小组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由第一管理者组织、相关领导和工管、机械、物资、安全质量、劳务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质量)综合性大检查。项目部应当每月组织一次。2. 项目部安全生产大检查应事先制定检查计划、拟定检查路线、方案和检查重点,指定专人记录、拍照。参加大检查的全体人员在签到表或检查记录上签名备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组织整改。对于无法一时整改完成的,按照“五定”原则(定措施、定责任、定资金、定时限、定预案)进行监督和追踪整改;对存在严重威胁安全

13、的重大隐患,在采取必要处置措施后,责令立即停工整改;3.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项目部要及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严格实现闭环管理。4.检查记录、签到表、整改回复及复查验收等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具有可追溯性。5.第一管理者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委托其他班子成员代为履行职责,但事后应对检查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6.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定期组织的安全质量检查活动不能替代项目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项目部及各参建单位应妥善组织安排。第三条 项目部大检查结束后,应及时召开专题分析会议,总结存在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和预防措施。项目部安全大检查结束后一周内,发布本项目大检查情况通报;项目分部大检查结束后三天内,发布

14、本分部大检查情况通报。第四条 专项检查1.专项检查是指针对某一特定事项进行的专门检查。专项检查由项目经理牵头、组织安质部门和有关专门人员参加。安质部门侧重检查综合性安全管理,专业主管部门侧重检查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安全。2.以下事项应由项目部组织专项检查:(1)“首件工程”、“四新工程”开工之前进行的检查。(2)高墩大跨度梁;高大模板支架;深基坑、高边坡和深水作业;地面及地下地质水文和工程条件大型起重吊装、营业线施工等高危、高风险作业开工前后和过程中的关键工序检查。(3)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恶劣天气(暴雨、雷电、大风、风沙、冰雪、雪凝、台风、冰雹、大雾、阴霾);极端气候(高温、低温)预防性检查和

15、不良地质灾害(滑坡、泥石流、坍塌)隐患排查。(4)项目部的停工前、复工前;冬季施工开始前和过程中进行的关键工序检查。(5)对内业资料、制度和措施进行的专门检查。(6)项目部认为有必要进行的其他检查。3.专项检查开始前,应对参检人员进行分工。项目部责成专人进行复查验收,对整改闭环情况进行认定。4.检查记录、签到表、整改回复及复查验收等资料必须齐全完备、并具有可追溯性。第五条 日常检查1.日常检查是指由工程技术人员、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领工员为确保施工现场工艺工序质量安全所进行的日常性检查。2.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应当进行日常性安全检查,以确认现场作业符合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的相关要求。对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给予纠正,遇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或单位领导反映,并做好记录。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本办法进行日常性检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章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应立即予以制止,必要时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罚决定。遇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立即向部门或分管领导反映,追踪整改情况,做好检查整改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监督整改,做好过程监控,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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