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出资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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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出资合伙合同书 篇一:共同投资合伙合同书 共同投资合伙合同书 甲 方:张卫国 身份证号:乙 方:史 海 身份证号: 经和谐协商,甲乙双方在公平、平等、自愿的基本上,根据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共同投资经营量贩式KTV,并最后成立管理公司等事项达到如下合同: 第一条 投资地点位于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经营面积400平方米,估计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后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甲方出资人民币5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55;乙方出资人民币5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总投资超过估计10万元的,甲乙双方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 第三条 甲乙双方应按工程装修进度、

2、出资比例履行出资义务,双方的出资应在0年月 日或V正式开业前支付所有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将资金交由专人管理或汇入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乙方向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原波特曼浴业)房屋产权所有人、财产所有人支付的物资转让费、房屋租金和保证金,计入双方的共同投资。在该房屋物业租赁、转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共同拥有该房屋产权的使用权和经营权。 乙方应保障该承受或承租物业的正常持续经营使用,甲方予以配合协助。 第五条 经双方一致批准,指定甲方为共同投资事务总执行人,管理执行投资平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装修合同、买卖合同、聘任合同等。 甲方履行投资事务执

3、行人职责的行为对甲乙双方具有法律效力,所获得收益和承当的债务由双方共同享有和承当。第六条甲方对外签订合同、费用的支出,应例行诚实守信,厉行节省,维护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原则和宗旨。 甲方或委托代表在履行职责时,因故意、有明显过错或重大过错导致损失的,应当承当相应的补偿责任。 第七条 自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指派名出纳人员,全权负责投资资金的管理,出纳人员接受甲乙双方的领导。所有费用支付需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表签字后,经出纳人员处支出。 第八条第七条 双方拟定每(月、星期、半月)或双方觉得必要时召开会议,在会议上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投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乙方有权对甲方执行事务的行为提出异议。 第九条

4、甲方和出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享有相应的劳动报酬,其中甲方为 元/月,出纳人员为 元/月,劳动报酬列入投资成本费用。 第十条 在K正式运营时,成立由甲乙双方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对KT的经营进行管理。所成立公司双方各占股份比例应与本合同出资比例相似,除经协商一致外不得更改出资比例。注册资金与实际资产价值或总投资金额不一致的,以双方实际投资金额或实际资产价值为准。 第十一条 KV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由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监事等等按公司法规定措施产生。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其出资额比例分享共同投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甲乙双方的共同出资、形成的财产以及利润为双方共同财产,任何一方

5、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出资双方一致批准不得抵押或质押。 第十三条 一方向双方以外的人转让其投资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资须经另一方批准,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十四条 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比例分派,利润每年分派一次。 第十五条在经营过程中浮现亏损的,双方有义务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经双方协商批准,也可吸取其她投资人注入资金。因亏损就追加投资、引进投资人不能实现的,经协商一致按公司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折价转让。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当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当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步向

6、守约方承当 元/日的经营损失。 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2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何一方明确表达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白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当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按估计投资额10万元20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伙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共同投资物业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的合法身份证复印件作为本本合同的附件,以证明双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 第二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

7、_日 篇二:合伙投资合同书范本合伙投资合同书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身份证号:_乙方:_身份证号:_ 丙方:_身份证号:_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如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和谐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到如下合同。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 三方一致批准用出资总额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各共同投资人将各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

8、%。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当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获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甲方、乙方、丙方作为共同投资人身份执行共同投资的平常事务,涉及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9、;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置; 2甲乙丙三方投资人有权互相检查各自所负责平常事务的执行状况,当三方中一方或两方不再参与公司日程事务的管理时,从事公司管理的一方或两方有义务向不再参与公司管理的两方或一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甲乙丙三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4.任何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错或不遵守本合同而导致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补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某一方或两方执行共同投资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投票共同决定;6共同投

10、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批准: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所有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批准; .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所有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告知其她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她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她权利和义务 1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

11、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为保证本合同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她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任何一方承诺在其违约并导致其她共同投资人损失的状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她共同投资人承当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合同。 .本合同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乙方(签字):_ 丙方(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 _年_月_ 篇三:共同投资合伙合同书范本 共同投资合伙合同书范本第一条 投

12、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住所:_乙方:_住所:_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和谐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受让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暂定名,如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到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如下简称“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乙方出资_元,占出资总额的_%; 各方一致批准甲方用出资总额以0倍的溢价受让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年_月_日前将上述

13、出资额解入指定的银行: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当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当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获得财产。 第四条事务执行 .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平常事务,涉及但不限于: ()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

14、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合同有关规定处置;2.其她投资人有权检查平常事务的执行状况,甲方有义务向其她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当;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错或不遵守本合同而导致其她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当补偿责任。 .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批准: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所有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所有共同投资人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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