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开展消防监督抽查落实方案

上传人:re****.1 文档编号:493928328 上传时间:2022-12-0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2年开展消防监督抽查落实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7页
2022年开展消防监督抽查落实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7页
2022年开展消防监督抽查落实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7页
2022年开展消防监督抽查落实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7页
2022年开展消防监督抽查落实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2年开展消防监督抽查落实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开展消防监督抽查落实方案(7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2022年开展消防监督抽查落实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检查行为,提高消防监督检查的针对性,扩大消防监督检查的覆盖面,推动社会各单位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自觉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消除各种火灾隐患,确保辖区的消防安全,结合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活动,西湖区消防大队开始对有关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督促单位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根据公安部消防监督检查规定(_号令),特制定本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消防监督抽查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二、消防监督抽查时间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三、消防监督抽查范围(一)全区范围内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

2、单位。(二)全区范围内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管理场所以及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新闻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三)全区范围内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四)全区范围内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四、消防监督抽查重点内容(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是否依法申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单位的备案工作,是否按照_号令的要求落实各项职责,是否

3、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二)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八条,对“存在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结合三个原则:一是火灾隐患增加了发生火灾的危险性;二是火灾隐患使火灾发生时增加对人身、财产的危害;三是火灾隐患使火灾发生时严重影响灭火救援行动。(三)设有固定消防设施的建筑。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落实情况;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消防设施检测设备(计量器具)的日常管理情况;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配置情况及培训上岗情况;消防产品质量及系统运行情况等。(四)辖区内危险品储量大、危险程度高、处置困难的生产、经

4、营、储存、使用单位,辖区内的重大毒害源以及专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单位。此类场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情况,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情况,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五)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建筑(企业),重点是在乡镇(街道)和行政村范围内的企业、城郊结合部出租房、家庭作坊等。(六)正在建设的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公众聚集场所和“_”期间国家、省(市)级立项的工程项目等所选用的消防产品(含建筑工程中尚未安装的消防产品)和消防部队所选用的消防装备。重点抽查消防应急灯具、有衬里消防水带、防火门、防火电缆。(七)公众聚集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尤其是大型商场、集贸市场、宾

5、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地下人员密集场所,家庭式旅馆等。重点检查办理消防监督部门审核、验收或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情况、消防设施维护情况、疏散通道畅通的畅通情况、电气线路是否按要求敷设的情况、从业人员的消防业务知识培训情况。(八)社会单位“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为主要内容的“四个能力”建设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完善消防管理制度,张贴上墙;是否落实岗位消防管理的责任、消防安全自查整改的能力;是否完善和统一消防设施标志标识;是否规范消火栓、灭火器及自动消防设施的管理;是否设置疏散引导员岗位;是否建立员工培训制度,使员工是否普遍达到“三

6、懂三会”(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五、消防监督抽查要求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范围的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对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状况和消防措施,逐一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特殊工种及用火、用电、用油、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制度,单位内部防火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等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

7、保安全。六、消防监督抽查程序(一)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为单位自查阶段。(二)年_月_日至年_月_日,我大队将根据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十条的要求,对被确定的年上半年消防监督抽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消防部门将依法督促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理。(三)本次消防监督抽查的结果,将予以公布。2022年开展消防监督抽查落实方案(二)为切实有效制止向企业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涉企乱收费案件,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投资环境。市纠风领导小组决定,在市本级_开展一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清理和整顿各种乱收费行为。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检查的目标加大对重点部门的不合理收费、

8、乱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加大对垄断行业经营收费标准和中介机构、协会涉企收费行为的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政府职能部门利用行_力,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行为,严肃查处市场中介_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这次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彻底整顿涉企乱收费情况,为我市企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二、检查的对象及内容(一)检查的对象存在涉企收费行为的市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下属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二)检查的内容主要检查上述部门和单位_年年_月以来收费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乱收费的_项内容。1、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仍继续收

9、费的,或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收费的;2、重复收费、扩大范围收费的,或增加收费频次和肢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的;3、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收费的;4、向企业收取集资、赞助和各种摊派的;5、强制企业参加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并收费的;6、利用行_力强行服务并收取费用的,或以“协会”、“学会”名义向企业收取咨询服务费、审验费等费用的;7、中介_进行价格欺诈、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等高收费的;8、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9、不执行国家优惠政策或者减免政策规定多收费的;10、转移政府行政职能,变无偿服务为有偿服务收取费用的等其他违_收费管理规定的收费行为。三、检查步骤和方法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检

10、查相结合,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一)_准备阶段。_月_日至_日,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涉企收费检查相关工作。(二)自查自纠阶段。_月_日至_月_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依据以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针对本部门和单位(包括_本部门和单位的中介机构、协会)的涉企收费_方面的内容,以及_年年全年对涉企收费的情况(报表形式),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及报表以书面形式于_月_日前上报市纠风办。期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可采取多种形式听取企业的意见,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自纠。(三)_检查阶段。_年_月_日至_月_日,由市纠风办、市效能办、市发

11、改局、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市本级涉企收费部门、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并针对检查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期间,三个检查组要安排时间下访企业,听取企业主的意见,对企业主反映强烈的部门和单位要_力量进行深入重点检查。(四)整改总结阶段。_年_月_日至_月_日,各有关单位根据自查和检查组的整改建议,认真落实整改、建制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增强收费自律能力。联合检查组要认真总结涉企收费检查情况,分析收费产生的原因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管理的建议,形成涉企收费检查总结报告,并将此次检查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的相关领导汇报。四、_领导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由市纠风办牵头,会同市效能办、市

12、发改委、市审批中心、市经贸委等部门_实施,并成立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组。联合检查组要精心_,周密安排,检查人员要准确理解国家、省、市有关涉企收费政策,加强工作指导和协调,努力排除阻力和干扰,保证专项检查工作顺利进行。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涉企收费专项检查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要_本单位认真做好自查,坚决克服走过场现象,对查出的问题要认真剖析、整改;要认真配合涉企收费联合检查组的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单位,由联合检查组负责予以通报,并严肃处理。对这次专项检查工作中发现服务企业好的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和推广,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乱收费问题要进行通报并实施经济处罚,主要采取公告清退、收缴财政、罚款、通报、移交市纪检监察部门和新闻媒体曝光等方式,以此推动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第页共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