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 与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购售电合同年 月 日目录第一条定义与解释51、1定义51、 2解释6第二条购售电基本情况72、 1并网方式及产权划分72、2设备维护管理责任范围72、3电量计量72、4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82、5电能计量装置维护管理92、6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92、7计量异常处理92、8电量计算依据102、9上网电量、用网电量计算102、10电费计算112、11电费结算112、12电能计量、计费差错调整的电费支付122、13资料与记录13第三条双方的义务143、1甲方的义务143、 2乙方的义务14第四条 合同变更、转让和终止164、 1合同变更164、2合同变更程序164、3合同转让164、4合同终止164、5合同解除174、 6合同解除程序17第五条法律责任185、 1违约责任185、 2赔偿责任18第六条附则196、 1不可抗力196、2合同的生效和期限206、3争议的解决206、4保密206、5通知与送达216、6文本和附件216、7特别约定22附件一:主要技术参数24附件二:计量点 及产权分界点图示25附件三:合同事项变更确认书26本《购售 电合同》(以下称“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甲方: (电力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住所: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代表:住所: 鉴于:1、 甲方为一家电网经营企业,已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 发的输电(供电)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拥有输电(供电) 资质。
2、 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 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已取得国家电力监管委员 会颁发的本合同项下发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许可 证编号:)(或电力业务许可证豁免证明)3、 乙方在 拥有/兴建/扩建,并/并将经营管理总装机容量为 兆瓦(MWp)的 光伏电站(以下称“光伏电站项目”)4、 甲方经营管理适于光伏电站项目运行的电网,乙方光伏电站项目已并入甲方经营管理的 电网运行为明确甲方和乙方在电力购售、供应与使用中的权利和义 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 力法》、《供电营业规则》、《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可再生能源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经协商一 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定义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定义 如下:1、1、1分布式光伏发电: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 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 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项目1、1、2上网电量:指乙方在计量关口点输送给甲方的电 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
1、1、3用网电量:指甲方在计量关口点输送给乙方的电量,电量的计量单位为千瓦时(kWh)1、1、4甲方原因:指由于甲方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甲方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 责任1、1、5乙方原因:指由于乙方的要求或责任,包括因乙方 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等,导致事故范围扩大而应当承担的 责任1、1、6产权分界点:指甲方资产与乙方资产的分界点1、1、7计量点:指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装设地 点1、1、8并网方式:指乙方光伏电站项目与甲方电网的连接 方式1、1、9上网电价:指甲方购买乙方电量所执行的电价1、1、10用网电价:指乙方购买甲方电量所执行的电价1、1、11紧急情况:指电网发生事故或者发电、供电设备发 生事故;电网频率或电压超出规定范围、输变电设备负载超过规定 值、主干线路功率值超出规定的稳定限额以及其他威胁电网安全 运行,有可能破坏电网稳定,导致电网瓦解以至大面积停电等运 行情况1、1、12技术参数:指附件一所述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 备和并网设施)的技术限制条件1、1、13工作日:指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公历日如约定电 费支付日不是工作日,则电费支付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1、1、1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 观情况包括:火山爆发、龙卷风、海啸、暴风雪、泥石流、山 体滑坡、水灾、火灾、来水达不到设计标准、超设计标准的地 震、台风、雷电、雾闪等,以及核辐射、战争、瘟疫、骚乱等1、2解释1、2、1本合同中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应以任何方式影 响对本合同的解释1、2、2本合同附件与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2、3本合同对任何一方的合法承继者或受让人具有约束 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遇有本款约定的情形时,相关义 务人应当依法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及完备的法律手续1、2、4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本合同所指的日、月、年均 为公历日、月、年1、 2、5本合同中的“包括”一词指:包括但不限于第二条购售电基本情况2、 1并网方式及产权划分2、1、1乙方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并网并向甲方输送电力:(1)采用余电上网方式消纳发电量;(2)采用全部上网方式消纳发电量2、1、2乙方通过个并网点与甲方电网连接其中:并网 点1:并网电压等级为千伏通过线(T接)接至千伏并网, 并网容量为kW产权分界点设在:,分界点 侧产权属甲方,分界点 侧产权属乙方并网点2:并网电压等级为 千伏。
通过 线(T接)接至 千 伏变电所(开闭所、台区变等)并网,并网容量为kW产权分 界点设在:,分界点 侧产权属甲方,分界点 侧产权属 乙方2、2设备维护管理责任范围甲方、乙方按产权归属各自负 责其电力设施的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和安全工作,并承担有关 法律责任如产权所有方将其电力设施委托另一方或有相关资质 的第三方运行维护管理时,应另行签订《电力设施委托运行维护 管理协议》,明确协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3电量计量 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计量点分别设置在以下 各点:计量点名称计量点位置计量点类型设备名称精度倍 率产权2、4电能计量装置及相关设备2、4、1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计量用电压互感器、电 流互感器及二次回路等电能量远方终端(包括其他采集终端)是指具有接收电能表 输出的数据信息,并进行采集、处理、分时存储、长时间保存和 远方传输等功能的设备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是指能够实现对远方数据进行自动采 集、分时存储、统计、分析的系统2、4、2电能计量装置按照《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448-2000 )进行配置2、4、3如设有电能量远方终端(包括其他采集终端),其 技术性能应满足《电能量远方终端》(DL/T743-2001)的要求。
2、4、4电能计量装置应在光伏电站项目发电设备并网前按 要求安装完毕,并按规定进行调试电能计量装置投运前,由合 同双方依据《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448 — 2000) 的要求进行竣工验收已运行的电能计量装置,参照本款要求,由经国家计量管理 部门认可、双方确认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对电能计量装置的技术 性能及管理状况进行技术认定;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项目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限期完 成改造2、4、5当在同一计量点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时,应分 别安装计量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的电能表,或安装具有正反向计 量功能的电能表2、4、6电能计量装置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的电能计 量检测机构检定并施加封条、封印或其他封固措施任何一方均 不能擅自拆封、改动电能计量装置及其相互间的连线或更换计量 装置元件若一方提出技术改造,改造方案需经另一方同意且在 双方到场的情况下方可实施,并须按《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 程》(DL/T448 — 2000 )及改造要求通过竣工验收后方可投入使 用2、5电能计量装置维护管理原则上发电上网关口电能计量 装置由 付费购买、安装、调试,并由 负责日常管理和 维护,予以配合、协助和保护;用网电能计量装置由 付费购买、安装、调试,并由负责日常管理和维护,予以配合、协助和保护。
2、6电能计量装置的校验2、6、1电能计量装置的故障排查和定期校验,由经国家计 量管理部门认可的电能计量检测机构承担,双方共同参加由此 发生的费用,按设备产权归属由设备产权所有人承担2、6、2任何一方可随时要求对电能计量装置进行定期校验 以外的校验或测试,校验或测试由经国家计量管理部门认可的电 能计量检测机构进行若经过校验或测试发现电能计量装置误差 达不到规定的精度,更新改造所发生的费用,按设备产权归属由 设备产权所有人承担若不超差,则发生的费用由提出校验的一 方承担2、7计量异常处理合同双方的任一方发现电能计量装置异 常或出现故障而影响电能计量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和双方认可的 计量检测机构,共同排查问题,尽快恢复正常计量正常情况下,结算电量以结算计量点电能表数据为依据如 果结算计量点电能表出现异常,则按对侧电能表数据确定对其 他异常情况,双方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可根据失压记录、失压 计时等设备提供的信息,确定异常期内的电量2、8电量计算依据2、8、1上网电量或用网电量以 为结算期,年终清算上网电量以计量点电能表日 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用网电量以计量点电能表日 时抄见电量为依据,经双方共同确认,据以计算电量。
2、8、2结算电量数据的抄录(1)正常情况下,合同双方以计量点电能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 结算依据2)如装有主、副表,当主、副表所计电量之差与主表所计电量 的相对误差小于电能表准确度等级值的 倍时,则以主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否则应对主、副电能表进行现场检 验,只要主电能表不超差,仍以其所计电量为准;主电能表超差而副表不超差时,才可以副电能表所计电量为 准;两者都超差时,以主电能表的误差计算退补电量,并及时更 换超差表计在主表发生故障或因故退出运行时,副表代替主表 计量3)现场抄录结算电量数据在甲方电能量远方终端投运前,利 用电能表的冻结功能设定本条第 2、8、1项所指 时的表计数为抄表数,由双方人员约定于 日现场抄表4)远方采集结算电量数据在甲方电能量主站管理系统正式投 入运行后,双方同意以该系统采集的电量为结算依据若主站管 理系统出现问题影响结算数据正确性,以现场抄录数据为准2、9上网电量、用网电量计算2、9、1上网计量电量为光伏电站项目向甲方送电、按第2、8、1项计量点抄见的所有输出电量的累计值计量装置应安装在甲乙双方的产权分界点处,当计量装置安 装位置与产权分界点不一致时,以下损耗(包括有功和无功损 耗)由产权所有人负担。
1)变压器损耗(按计算)2)线路损耗(按计算)2、9、2用网电量为按第 2、8、1项计量点在上述所对应时段内抄见的所有输入电量和所有启备变压器输入电量的累计 值2、9、3上网电量和用网电量应分别结算,不得互相抵扣2、10电费计算2、10、1甲乙双方均应严格按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批的电价 执行本合同有效期内,遇电价有调整时,以调价文件为准2、10、2电费计算(1)电费以人民币结算2)上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上网电费=上网电量X对应的上 网电价(含税)(3)用网电费按以下公式计算:用网电费=用网电量X对应的电 度电价(含税)2、11电费结算2、11、1甲方按第 2、9、2项完成抄表后,应于 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网电量的统计、汇总,并向乙方出具《电量结算 单》和《电费计算单》并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