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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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质量法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及其合用范畴(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法是调节产品质量关系的法律。在国内,产品质量法调节的对象有二:一是产品质量责任关系,二是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国内的产品质量法,是调节在生产、流通以及监督管理过程中,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多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里的产品重要限于通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涉及建筑工程和虽经加工制作,但不用于销售的产品以及天然物品(如初级农产品)。(二)产品质量法的合用范畴从空间上说,该法合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涉及销售进口商品。从主体上说,该法合用于生产者、销售者、顾客和消费者以及监督管理机构。从客体上

2、说,该法合用于多种动产,而不涉及不动产。二、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一)产品质量管理体制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国内产品质量管理体制涉及如下层次有别、任务不同的机构:1.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2.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畴内负责产品质量监督工作;3.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部门另有规定的,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二)产品质量管理制度1.公司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公司质量体系认证制度是指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由它授权的部门承认的认证机构,根据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原则,对公司的

3、质量体系和质量保证能力进行审核,经认证合格,颁发公司质量体系认证证书,以兹证明的制度。所谓国际通用的“质量管理和质 量保证”系列原则,指的是国际原则化组织(ISO)于187年3月正式发布的IO000系列国际原则。2.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产品质量认证制度是指根据具有国际水平的产品原则和技术规定,通过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发认证证书和产品质量认证标志的形式,证明产品符合相应原则和技术规定的制度。3.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许可证是指国家对于具有生产条件并对其产品检查合格的工业公司,发给其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国家规定对 重要的工业产品特别是对也许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

4、制度,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国家、顾客和消费者利益的强 制性措施。4.原则化管理制度产品质量的原则化管理是指产品质量原则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其她原则的制定、实行活动的总称。(三)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1.国家监督;2.社会组织监督;3.消费者监督。三、生产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一)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1.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负责,并使其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下列规定: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 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标、行业原则的,应当符合该原则;具有产品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阐明的除 外;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原则

5、,符合以产品阐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白的质量状况。2.遵守产品质量表达制度。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记应当符合下列规定:有产品质量检查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 名称、生产厂家的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规定,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级别、所含重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 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明显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有效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导致产品自身损坏或者也许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阐明。裸装的食品和其她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记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 产品标记。

6、易碎、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以及储运中不能倒置和其她有特殊规定的产品,其包装质量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作出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阐明,标明储运注意事项。4.生产者不得生产国家明令裁减的产品。5.生产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她人的厂名、厂址;不得伪装或者冒充合格产品。(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责任和义务产品质量法对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作了如下重要规定:1.建立并认真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2采用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不得销售国家明令裁减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4.销售者销售的产品标记,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有关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记的各项规定

7、。5.销售者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她人的厂名、厂址。6.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7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四、违背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一)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及其范畴.构成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条件(1)生产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规定的产品。(2)必须有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实。()产品质量不合格与财产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联系。上述三点是生产者的产品责任构成要件,这是一种严格责任,对销售者而言,除了具有以上三个要件之外,还应以其过错的存在为要件。销售者承当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推定原则。2产品质量法律责任的范畴根

8、据国内产品质量法的规定,违背产品质量法应当承当民事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二)承当的责任1.民事责任(1)修理、更换、退货、补偿损失责任。(2)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她人财产损害的,产品生产者应当承当补偿责任。生产者可以证明有下列状况之一的,不承当补偿责任: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3)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她人财产损害的,或者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或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当补偿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补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

9、少的收入等费 用;导致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贴费、残疾补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导致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 亡补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导致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折价补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她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补偿损失。()因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她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规定补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规定补偿。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在补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生产者在补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2.行政责任生产者、销售者有违背产品质量法规定的情形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10、,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责令改正、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产品、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惩罚。行政惩罚视情节,既可单处,也可并处。3刑事责任根据产品质量法和刑法中有关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规定,如果生产者、销售者的行为触犯刑律的,应当承当刑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调节在保护消费者权益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所谓消费者,是指为了满 足个人生活消费而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居民。此处的居民是自然人或个体社会成员。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该权利受到保护时而给消费者 带来的应得利益,其核心是消费者的权利。一、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一)消费

11、者的权利根据国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权利重要涉及如下内容:1.安全保障权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具体涉及两方面:一是人身安全权,二是财产安全权。.知悉真情权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状况的权利。3.自主选择权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该权利涉及如下内容:(1)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2)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的权利。(3)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的权利。(4)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所享有的

12、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权利。4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合理、计量对的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依法求偿权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依法享有的规定获得补偿的权利。6.依法结社权依法结社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队的权利。求教获知权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真情权中引申出来的一种消费者权利。它指的是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维护尊严权维护尊严权是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9.监督批评权根据国内

1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此外,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二)经营者的义务经营者是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市场主体,是与消费者直接进行交易的另一方,因此,明确经营者的义务对于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至关重要。依法定或商定履行义务。.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3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4.不作虚假宣传。5.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提供符合规定的商品或服务。7.不得从事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权。二、争议

14、的解决和法律责任(一)争议解决的途径根据国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祈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到的仲裁合同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法律责任根据经营者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性质、情节和危害限度,经营者应依法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1.民事责任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应承当民事责任:()商品存在缺陷的。(2)不具有商品应当具有的使用性能而发售时未作阐明的。(3)不符合在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商品原则的。(4)不符合商品阐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白的质量状况的。()生产国家明令裁减的商品或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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