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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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工程总承包公司郑州分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由于工程分包有其相对的特殊性,为规范分包安全管 理,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保障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保证各分包单位在施工当中不出现安全问题和生产事故,保 证现场的文明施工,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创建安全标准化工 地。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郑州分公司实际,制定本 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中建三局总承包公司郑州分公 司所辖各单位、各分包单位。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分为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 包。本办法所称专业工程分包,是指分公司将所承包工程中 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

2、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完成的活 动。本办法所称劳务分包,是指分公司将所承包工程中的劳 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劳 务是指砌筑、抹灰、木工、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油漆、 石制作、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架线等(包括其他)类 别的施工作业。第三条责任的划分。施工现场实行总包统一负责, 分包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 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 承担连带责任。对劳务分包适用连带责任,对专业分包、指定分包 适用总包负管理责任,分包独自承担责任。分包单位应 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 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

3、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安全生产,不服从总包安全生产 管理的,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因自身安全管理不善造 成人身伤害和经济损失,事故责任由分包独自承担。第四条对分包的管理责任划分。项目具体负责监督分包方的日常安全管理、职业健康、 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分包管理部门负责分公司分包方的资质审查、招投标、合同签订、按照项目安全奖罚单在结算单上予以相应增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施工分包方安全体系的监督管理。财务部负责收缴分包方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勤部门负责分包方食堂卫生安全监督工作。保卫部门负责分包方的消防安全监督工作。其他有关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第五条 各项目应当对所承

4、包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 明施工和工程质量负责,依法对所发包的专业工程和劳务作 业进行安全监督管理。第二章分包安全管理第五条分包方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并在其资质 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原件。分包单位参加投标时或进入现场前,应提交单位安 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考核证复印 件,同时必须提交与现场实际人员相对应的特种作业人员有 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由综合办公室审查其资格,经审核同 意后方可参加投标。资质无效或不全的分包方,投标无效, 不得参与分公司招投标,分公司各项目、各部门严禁与其签 订合同。分包方必须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具备相应资质的

5、单位。分包方按规定为本单位施工人员办理合法用工手续和 工伤保险,队伍入场应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上岗,特种作业 人员应持有有效证件上岗。否则,因非法用工或未经过教育 上岗而诱发的一切事故由分包承担责任。第六条 分包方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专业工程,禁止 分包将其承包的工程非法转包。如分包有非法转包行为,一 切责任由分包承担。由此原因发生事故造成总包或第三方受 到损失的由分包赔偿一切损失。第七条 分包方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组 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项目管理机构应当有与承包工程的规模、技术复杂程度 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其中,项目负责人、安全管 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第八条分

6、包方应当指派本单位的人员担任专业工程项 目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组 织管理所承包工程的施工活动。第九条 分包方对自身承包范围内施工作业、施工现场 的安全负责。专业工程分包方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执行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 生。第十条 专业工程分包方项目负责人对本工程的安全施 工负全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确保安全设施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 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 安全事故。分包方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 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发现安全事故隐患

7、,应当 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 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第十一条分包方在进场15天之内,必须提交本工程安 全施工方案向项目报审,经项目审核批准后,方准开始施工。第十二条分包方进场施工前,项目安全技术人员应当向 分包方管理人员、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并 由双方签字确认后备案。第十三条分包方必须向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 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分 包方进场后,应采购安全防护用具的样品,由项目部安全管 理部门、物资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采购,并复核、试验。 凡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防护用具,项目应责令分包方重新采 购。如分包方未按照

8、要求采购合格的防护用具,由项目部采 购合格的防护用具,调拨给分包方。第十四条对于业主直接分包的分包单位,项目部发现问 题及时与监理单位及业主沟通解决,利用监理、业主的职责 对其进行约束,涉及到事故隐患的情况,项目部应书面发函 给监理、业主单位,项目部应存留签收的函件。第十五条在分包方现场管理不力、不按照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程安全生产的情况下,我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 责令调换管理人员。严重不符合要求时,经分公司领导、项 目经理同意,可以责令分包方退场。分包进入施工现场后, 必须遵守总包现场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自身管理, 履行己方责任,保证项目安全管理的能力,配置合格充足的 安全生产专职管

9、理人员,确保总包文明安全管理目标的实 现,因分包不按总包要求组织施工造成现场管理混乱、隐患 严重、影响文明安全工地整体达标和稳标的或给交叉施工作 业的其他单位造成不安全行为时,总包有权对其给予经济处 罚直至终止合同,清除出场,同时分包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 损失和事故责任。第十六条在分包方与我方施工造成冲突,形成事故隐患 情况下,项目部可另行安排人员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照相留底,相关费用由责任分包方承担。第十七条分公司与分包方签订经济合同时,应与分包方 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第十八条要求其对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公示,并符合我方 实名制要求,挂牌进入施工现场。分包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JGJ

10、59-99建 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规范;自觉遵守、执 行当地政府有关文明安全施工的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 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 安全与健康。第三章分包现场安全管理第十九条分包应遵守总包对现场的统一布置,分包在 施工现场建临时库房、值班住宿、办公室等设施应提前向总 包提出申请,经总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占用,未经总包批 准,分包一律不准私自搭建临时设施。第二十条 分包投入到项目现场的全部机械设备及各类 电动、手动工具必须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当地政府部门 安全使用标准。若因分包违反操作规程及使用不符合安全标 准的各类机械设备或电动、手动工具,总包将给予

11、收缴,在 操作过程中造成的一切人身伤害和其他安全事故责任均由 分包承担。第二十一条分包应按交叉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责 任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并有责任维护防护设施的正常使 用,不准任意移动、破坏防护设施(如电梯井门、护栏、安 全网、坑道口盖板等),因施工作业必须改动时,需经双方 和总包有关责任方同意并提供临时防护设施才准改动(书面 办理防护设施拆除申请表),否则分包方负一切后果责任。第二十二条分包严禁进行电气焊割与油漆、喷漆、防 水、木工等交叉作业。分包对此进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 成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分包方承担。第二十三条分包必须执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技术方案报批

12、制度:分包必须执行总包总体工 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分包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 安全防护措施,须报总包审批后方可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 须重新报批。二、分包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安全例会制度与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三、分包必须执行各级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持证上岗制 度:1、分包项目经理、主管生产经理、技术负责人、专业 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有交攵证件方可 组织施工。2、分包的工长、技术员、机械、物资等部门负责人须 接受安全培训、按规定参加安全年审考核,没按定期进行审 核的视为无证上岗。3、分包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并 取得安全资格上岗

13、证后方准进入现场施工,如果分包的 人员需要变动,必须提出计划报告总包,按规定进行教育、 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分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配置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 持有有效证件上岗。5、分包工人变换施工现场或工种时,要进行转场和转 换工种教育。6、分包必须执行周一安全活动一小时制度。、安全检查制度:1、分包必须接受总包以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各级政府、 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检查,否则造成的后果均由分包 方承担。2、分包必须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且严格贯彻实施。3、分包必须设立专职安全人员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安全巡查制度。五、分包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检查整改消项制度,做到定 人定时

14、定措施整改。六、分包必须执行安全防护设氤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转换后的交接检验制度:1、分包自带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符合质量安全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 敏、可靠。2、分包的中小型机械设备的安装、布置必须符合现场 安全管理规定,安全防护设施搭建完自检后报总包验收合格 后方可投入使用。3、分包的大型防护设施和大型机械设备,在自检的基 础上申报总包,由总包组织进行专业验收;分包必须按规定 提供设备技术数据,防护装置技术性能,设备履历档案以及 防护设施支搭(安装)方案,其方案必须满足当地政府有关 规定。七、分包须执行安全防护验收表和施工变化后交接检验 制度。八、分包必

15、须执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定期定量供应制度。九、分包必须预防和治理职业伤害与中毒事故。十、分包必须严格执行职工因工伤亡报告制度:1、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应立即以最快捷的方 式通知总包的安全部门或项目领导,报告事故的详情。同时 积极组织抢救工作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2、在抢救伤员时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者,要注意 抢救过程中的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或拍照,总包为抢救 提供必要的条件。3、分包要积极配合总包上级部门、政府部门对事故的 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分包隐瞒不报、作伪证或擅自拆毁事 故现场,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承担。4、分包须承担因为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经济 责任和法律责任。

16、5、如果发生因工伤亡事故,分包应积极配合总包做好 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伤亡人员为分包人员的,分包应直接 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发生的资金费用 由分包先行支付,因不能积极配合总包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 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负。十一、分包必须执行安全工作奖罚制度:分包要教育和 约束自己的职工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遵章守 纪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给予处罚。十二分包必须执行安全防范制度:1、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范围内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2、分包必须采取一切严密的、符合安全标准的预防措 施,确保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 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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