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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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2012年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 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1. 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 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 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 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 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 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 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B. 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2、C. 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 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D. 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 的社会效果【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答案】D【解析】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 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AB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项 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D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 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 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第一点,从题 干信

3、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 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 是不构成犯罪。所以D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辨析】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 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另:依据题干信息,并 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 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2. 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 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 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

4、表现。关于本 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A. 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 可判处甲死刑B. 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 甲死刑C. 甲轻率杀人,为严防效尤,即使甲自首悔罪,也应判处死刑立即 执行D. 应当充分考虑并尊重网民呼声,以此决定是否判处甲死刑立即执 行【考点】死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答案】A【解析】死刑是刑罚种类一章中常考考点,对于死刑的存废、判处 也常常存有争议,对于类似的试题的解答,一定要找法律依据(法律条 文),不要屈从于个人观点或简单的给出唯一结论(从命题人设题角度 看,也只能依据法律条文才能

5、回避不必要的争议,符合司法部的设题要 求)。ABCD四个选项,只有A项表述与“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 的犯罪分子”的法律条文表述一致,因此A项正确。【辨析】同样是一道披着法治理念外衣的刑法试题,真实考查对象 为死刑。死刑是近年学界热议的话题,也是司法实践中关注的焦点,其 存废、如何判处均各持己见。考生如果了解这个背景,结合司法部对命 题人的设题要求,就能从解题技巧上应答,既然选正确的,又要避免争 议,法律条文就是出题依据。3.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有以下观点: 罪刑法定只约束立法者,不约束司法者 罪刑法定只约束法官,不约束侦查人员 罪刑法定只禁止类推适用刑法,不禁止适用习惯法 罪刑法定只禁止不利

6、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后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第句正确,第句错误B. 第句正确,第句错误C. 第句正确,第句错误D. 第句正确,第句错误【考点】罪刑法定原则【答案】C【解析】第一句说法明显错误,罪刑法定如果只约束立法者而不约 束司法者,就成为“纸面”的罪刑法定,没有任何意义了。第二句说法错 误,如果考生能够发散思维,联系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就很容易判 断,行为人不构成犯罪,侦查阶段就应该不立案或撤销案件处理,判断 是否构成当然要遵循罪刑法定的原则。第三句说法错误,罪刑法定原则 有四个基本要求,即事前的、成文的、严格的、确定的。禁止类推是严 格的罪刑法定原则所要求的,

7、排斥习惯法是成文的罪刑法定所要求的。 第四句说法正确,属于事前的罪刑法定内容,也为曾经真题所考查的选 项,也是每个授课老师都会讲授的内容,很容易判断。综上,C项当选。【辨析】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论上考查主要是围绕四个基本要求进行 设计选项的,考生要准确、全面把握。另:考生做题应发散思维结合相 关学科(特别是刑诉法、法理)进行,开阔思路,有时就会事半功倍。4. 下列哪一选项构成不作为犯罪?A. 甲到湖中游泳,见武某也在游泳。武某突然腿抽筋,向唯一在场 的甲呼救。甲未予理睬,武某溺亡B. 乙女拒绝周某求爱,周某说“如不答应,我就跳河自杀”。乙明知周 某可能跳河,仍不同意。周某跳河后,乙未呼救,周某溺亡

8、C. 丙与贺某到水库游泳。丙为显示泳技,将不善游泳的贺某拉到深 水区教其游泳。贺某忽然沉没,丙有点害怕,忙游上岸,贺某溺亡D. T邀秦某到风景区漂流,在漂流筏转弯时,秦某的安全带突然松 开致其摔落河中。丁未下河救人,秦某溺亡【考点】不作为犯罪【答案】C【解析】本题考点可进一步具体到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四个选项 均是围绕先前行为引起的作为义务为角度设计。AB项,较容易判断正 确,CD项会迷惑较多考生。不作为犯有四个核心考查角度:(1)作为 义务的发生根据(不作为犯的义务来源);(2)作为可能性;(3)结 果回避可能性;(4 )不作为与作为的等价性。具体到本题,先前行为 能够产生作为义务,必须是先

9、前行为制造了法益侵害的危险,以至于行 为人有必须防止的义务。以此标准来判断并结合解题技巧,显然C项正 确,最符合题意。【提示】不作为犯罪还将持续作为重要考点出现,考查角度为解析 中的四个方面,从本题来看,考生需要深入学习,不能停留在表面层次, 否则C与D间就容易误判。另:本题B项为张明楷教授刑法学第四版 第76页所举案例,笔者虽不能确定张教授2012年未参与拼题为误传, 但可以肯定的是其仍将持续对司法考试产生影响。5. 下列哪一行为构成故意犯罪?A. 他人欲跳楼自杀,围观者大喊“怎么还不跳”,他人跳楼而亡B. 司机急于回家,行驶时闯红灯,把马路上的行人撞死C. 误将熟睡的挛生妻妹当成妻子,与其

10、发生性关系D. 作客的朋友在家中吸毒,主人装作没看见【考点】犯罪故意【答案】D【解析】犯罪的主观方面(故意或过失)每年必考,但综合性、概 括性较大,无法具体预知,只能靠平时所学积累的知识作答。A项,本 项情形如果构成犯罪,需要具备严格的条件,否则极易造成个人自由的 刑罚侵害,从选项所给条件不足以判断为犯罪,也就无从探讨故意或过 失了。B项,司机违反交通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 为过失犯罪。C项,考生判断本项首先应立足于选项所给事实,即错误 把妻妹当妻子了(不要发挥想象,认为行为人就是装糊涂);其次,与 自己的妻子发生性关系是很正常的生活行为,而非犯罪行为(不能简单 的分析为未经妻

11、子允许的性行为即是强奸,对于未经妻子同意的强行性 行为认定为强奸,学界和司法实践均持审慎态度,否则犯罪面打击过大, 不利于和谐稳定)。综合以上两点,因我国刑法没有过失强奸罪的规定, 认定为意外事件较妥。D项,张明楷教授在其刑法学第四版第1019页 举例:房主将房屋出租他人后,发现他人在房屋内吸食、注射毒品的, 不成立容留他人吸毒罪。本项发生的场合是在自己家中,主人对场所具 有支配管理地位,有阻止场所内危险发生的义务,D项当选。【辨析】本题ACD项具有很大的迷惑性,较难判断。A项从犯罪的 三个基本特征(严重是社会危害性、刑法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角 度分析,较易得出正确结论;C项关键要判断未经

12、妻子允许的或强行的 性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另要立足于选项所给事实判断,切莫臆想事实 情节;D项从不作为犯罪的义务来源角度分析,思路就会豁然开朗。6. 甲与素不相识的崔某发生口角,推了他肩部一下,踢了他屁股一 脚。崔某忽觉胸部不适继而倒地,在医院就医时死亡。经鉴定,崔某因 患冠状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致急性心力衰竭死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 选项是正确的?A. 甲成立故意伤害罪,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B. 甲的行为既不能认定为故意犯罪,也不能认定为意外事件C. 甲的行为与崔某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是客观事实D. 甲主观上对崔某死亡具有预见可能性,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考点】因果关系的认定【答案】C【解

13、析】本题明确两点即可轻松做对试题:(1)因果关系属于犯罪 构成中客观构成要件要素,属于客观事实;(2)因被害人特殊体质导 致的危害后果,一律认定为有因果关系。认定有因果关系不要等同于构 成犯罪或追究刑事责任。因此,C项正确。综合题干所给信息,对于甲 认定为意外事件较妥。【提示】不作为、因果关系认定还将持续为司法考试所关注,考生 应作为刑法复习备考的重点。7. 关于正当防卫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甲将罪犯顾某扭送派出所途中,在汽车后座上死死摁住激烈反抗 的顾某头部,到派出所时发现其已窒息死亡。甲成立正当防卫B. 乙发现齐某驾驶摩托车抢劫财物即驾车追赶,2车并行时摩托车 撞到护栏,弹回

14、与乙车碰撞后侧翻,齐某死亡。乙不成立正当防卫C. 丙发现邻居刘某(女)正在家中卖淫,即将刘家价值6000元的 防盗门砸坏,阻止其卖淫。丙成立正当防卫D. T开枪将正在偷越国(边)境的何某打成重伤。丁成立正当防卫【考点】正当防卫的条件【答案】A【解析】正当防卫鉴于其在排除犯罪性事由一章的地位,每年必考。考查角度在于一般正当防卫或特殊正当防卫的条件。A项,本项考查一 般防卫权的条件之防卫强度,考生匆匆阅读试题容易误判为防卫过当, 构成过失犯罪。由于罪犯的激烈反抗,以至于死死按住,并未明显超出 必要限度,因此即使致被害人死亡也应在防卫限度内。B项,本项考查 特殊防卫权的条件,角度有两个:(1)抢劫既

15、遂后,在能挽回损失的 情况下,是否可以行使正当防卫权,即防卫时间的问题;(2)本项情 形下,乙行使的是特殊防卫权,造成齐某车翻人亡并未超出防卫限度, 即防卫强度问题。C项,本项叙述的事实情节即很易让人感到过于脱离 生活或遐想,封闭的住户尚有防盗门,怎么就发现是卖淫,而不是个人 隐私范围事项。从考查角度看,是一般防卫权的防卫起因条件,正当防 卫针对的不法侵害必须具有紧迫性,本项不具备。D项,本项考查一般 防卫权的防卫限度要求,偷越过边境,情节严重尚构成犯罪,且最高刑 为一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丁开枪(是否非法持有枪支未作交代)将偷 越国边境(题干未交代情节严重,尚未构成犯罪)的何某打成重伤,明 显

16、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应属于防卫过当。【辨析】本题为极为特别情形下的个案,不具有普遍性,因此考生 对陌生案例的判断会犹豫不决。但个别选项设计显得过于脱离生活常识, 有闭门造题之嫌或有些情节未作交代影响判断。8. 甲欲杀乙,将乙打倒在地,掐住脖子致乙深度昏迷。30分钟后, 甲发现乙未死,便举刀刺乙,第一刀刺中乙腹,第二刀扎在乙的皮带上, 刺第三刀时刀柄折断。甲长叹“你命太大,整不死你,我服气了”,遂将 乙送医,乙得以保命。经查,第一刀已致乙重伤。关于甲犯罪形态的认 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B. 故意杀人罪的中止犯C. 故意伤害罪的既遂犯D. 故意杀人罪的不能犯【考点】犯罪形态【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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