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电大证据学名词解释

上传人:公**** 文档编号:493848834 上传时间:2023-05-25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4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2023年电大证据学名词解释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2023年电大证据学名词解释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2023年电大证据学名词解释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2023年电大证据学名词解释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2023年电大证据学名词解释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2023年电大证据学名词解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电大证据学名词解释(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B-辨认。是要求当事人或者证人在若干类似的物品、场所或人员中,挑选出自己曾经所见所闻的部分。报道性书证。是指书证中所记载或表述的内容,反映的只是制作人的见闻、感想、体会等。被害人陈述。是指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就其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事实和有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所作的陈述。 事实存在的证据。本证。是指能够证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存在的证据,即是能支持诉讼中一方的事实主张成立,证明其主张的不可反驳的推定。是指对知悉法律和预料行为当然结果的法律上的推定。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保障被告人利益,就特殊重大案件,以及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仍要求有法定证据或者补强证据的

2、证据规则。(防止对案件事实的误认,对于被告人自白或以外的其他供述证据要求有其他证据予以证实,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规则。)C-处分性书证。是指书证中所记载或表述的内容,以发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为目的的书证。成文法证据规则是指以制定法为表现形式的证据规则,如诉讼法中有关证据的种类、调查收集和质证的规定。传来证据。是指不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或原始出处,而是从间接的非第一来源获得的证据材料。即经过复制、复印、传抄、转述等中间环节形成的证据,是从原始证据派生出来的证据,故又称为非第一来源的证据或派生证据。传闻证据规则。通常是指证人的陈述,不是陈述其亲身经历的事实,而只是转述传闻的内容,也就是将其他人的陈述在法

3、庭上提出,作为自己作证的语言。(是指用以证据法庭之外的陈述,包括口头陈述、书面陈述以及有意或无意地带有某种意思表示的行为。)查证规则包括控辩双方提出证据须经声请、交叉询问规则、法庭当庭认证的规则、推定和司法认知的规则。采证规则。是指确定证据是否有可采性的证据规则,也就是证据能否被作为证据在法庭上提出。D-对案件事实的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对法定的事实要件所采取的司法认知。对法律的司法认知。是指对法律规范的存在和效力采取的司法认知。对事实的司法认知。是指对证据事实或者案件事实的司法认知。对证据事实的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对作为证据的事实采取的司法认知。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有关案件的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

4、所作的说明,它包括当事人自己说明案件事实和对案件事实的承认。定案规则。这类规则应当包括:证据证明力的判断规则;起诉的证明标准与审判时定罪标准是否相同;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补强证据规则;疑罪从无规则,即对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无罪处理。F-法定证据规则。是指立法机关通过立法程序制定、公布的证据规则。法定证据制度。又称为形式证据制度,是法律根据证据的不同形式,预先规定了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证据的规则,法官必须据此作出判决的一种证据制度。法律事实的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对本法域以外的法律采取的司法认知。法律上的推定。就是通过法律明文确立下来的推定,即法律要求事实认定者在特定的基础事实被证实时必须做出的推

5、断。反证:凡是当事人一方为否定对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而提出其他的事实,为证明该事实存在而提出的证据。副本。是指照原本全文抄录或印制但效力不同于原本的文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有关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对非法取得的供述与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的总称。也就是说,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是指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执法机关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H-合理可能性标准。是指司法人员认定的案件事实符合情理,具有成立的一般的可能性。火审。就是通过一定的方式要被告接受火或者烧红的铁来检验,显示神意,

6、借以判定当事人的陈述是否真实以及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 案件有关情况的书证,即为公文书证。G-公文书证。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内所制作的文书,以此文书作为证明过错推定。所谓“过错推定原则”即当原告受到侵害时,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推定被告有过错并承担民事责任,而举证责任倒置是过错推定原则最主要的特征之一J-检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案件有关的人身进行检查的专门活动。节录本。是指制作者以摘抄的方式,节录原本或正本文书内容的一部分而形成的文书。间接证据。是指这种证据不能独立地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而只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某种情况,证明和案件主要事实有关联的某一事实情节

7、,必须与案内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构成一个证据体系,才能共同证 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对案件的主要事实作出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假定。指的是对过去没有、现在也不存在的某种事实进行猜测的一种思维形式。基础事实的推定。是指有事实基础的推定。举证负担:又称提供证据的负担,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根据诉讼进行的状态,就其主张的事实或者反驳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如果主张的事实提出后主张者不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法官则拒绝将该事实提交陪审团审理和评议,对方当事人也没有反驳的义务。举证时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法院、仲裁委员会指定的当事人能够有效举证的期限。举证时限是一种限制当事人申诉与诉讼的行为。 举证时限制度。是民

8、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的概念,是指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应当在法律规定和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证明其主张的相应证据,逾期不举证则承担证据失效法律后果的一项诉讼期间制度。举证责任的倒置:也是证明责任倒置作为分配原则的例外,是指在一定情况下,应当实行与证明责任的分配原则相反的分配,即将原来的由原告负担的证明责任予以免除,而就该待证事实的反面事实,由被告负证明责任。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根据公安、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者聘请,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和技能对案件中需要解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所作出的结论性的判断。结果意义上的证明。是指运用已知事实查明案件事实的结果,特别是指司法人员对案件事实形成确信的心态。决斗。是盛行

9、于欧洲中世纪的一种习俗,这种习俗也被用在诉讼中,借以确定当事人双方对案情的陈述的真伪,以及谁是犯罪人。交叉询问规则(交叉证据规则):交叉询问是英美体系国家庭审时对证人的一种询问方法,即首先由提出证据的一方对本方人进行“主询问”,然后由对方进行可提出诱导性问题的”交叉询问“,其目的在于提示证人的偏见和不可信性。K-勘验。是指执法人员亲临现场,发明和提取证据的专门活动。勘验笔录是由司法和执法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实地查看、检验、调查后所作的记录,通常表现为一定的书面材料、照片、绘图。勘验、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进行勘验、检查时,所作的文字记载,并由

10、勘验、检查人员和现场见证人签名的一种书面文件。口头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口头裁定方式直接认定事实的司法认知。 查活动。扣押。通常是结合勘验、检查、搜查等同时进行的,它是执法机关依法暂时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的一种调可反驳的推定。是指没有别的证据与被推定的事实相矛盾或冲突的法律上的推定。科学技术鉴定。是指鉴定运用自己的专门技术知识、技能、工艺以及各种科学仪器、设备,等等,根据法庭的指派或聘请对在诉讼中出现的物证材料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提供的结论性意见。L-立法事实的司法认知。是指在法官造法的条件下,法院可以对判例法采用司法认知的形式予以确认。M-民事证据开示制度。一般又被称

11、为庭前证据交换制度,指的是法庭在庭审前的准备过程中,在法官的组织和主持下,案件当事人将各自的证据与证据线索进行交换、核查,并由法庭归纳无争议的证据和争议的焦点,拒不交换或迟延交换要承担证据失权的不利诉讼后果的一种庭前准备程序,它是庭前准备程序的关键。P-判例法证据规则。是指在司法判例中发生和发展起来的证据规则。判决事实的司法认知。法院采用司法认知的判决事实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常识性的事物;二是某种确定的事实。法院可以自己决定对此类事实采用司法认知,而不管律师是否提出请求。但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司法认知的请求并且提供了相应的材料,那么法官必须采用司法认知,前提条件是要给对方以听证的机会。Q-强制司法

12、认知。就是不论当事人是否申请,法庭必须实行司法认知。它适用于以下情况:(1)无可争议的事实,即真理性的事实,如太阳从东方升起、从西方落下等;(2)法律和法规,如宪法和法律等;(3)语言和法律用语,如判决、逮捕等。取证规则。是指关于取证规范的证据规则。包括有罪证据由控方收集;辩方有权调查取证;不被强迫自证其罪,包括严禁刑讯逼供和沉默权问题;证人必须作证义务等。R-任意司法认知。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必须经过当事人申请,法庭才能进行司法认知。如外国的法律、地球的引力等属于可证实的问题。 的根据。S-诉讼证据。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依照法定的程序收集并审查核实,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实验:是执法

13、机关模拟再现犯罪现场。犯罪过程或者案件发生过程的专门活动。搜查。是指执法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或人身进行强制性的寻查、寻找和提取证据材料的专门活动收集证据。是指在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中证明的主体(包括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运用法律许可的方法和手段,发现、采集、提取证据和固定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的活动.书面司法认知。是指法院以书面裁定方式直接认定某一个事实的司法认知。书证。是指能够根据其表达的思想和记载的内容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这些物品大致可包括:用文字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情的书证,以符号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情的书证,以及用数字、图画、印章或其他方式表露的内容或

14、意图证明案情的书证。私文书证。是指公文书证之外的书证。 据:物证、书证、音像证据、勘验笔录等。实物证据。是指以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又称作广义上的物证。它包括各种具有实物形态的证视听资料。是采用现代技术手段,将可以重现案件原始声响、形象的录音、录像资料和储存于电子计算机的有关资料及其他科技设备提供的信息,用来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资料。这是一种更接近于案件的真实情况的证据。司法认知规则。是指人民法院在采取司法认知时应当遵守的程序规则。司法认知。是指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以裁定的形式直接确认特定事实的真实性,及时平息没有合理根据的争议,确保审理顺利进行,从而提高诉讼效率的一种诉讼证明方式。事

15、实上的推定。又称裁判上的推定或诉讼上的推定,是指法律规定法院有权依据已知事实,根据经验法则进行逻辑上的演绎,从而得出待证事实是否存在及其真伪的结论。(简言之,事实推定就是指法律没有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习惯上运用的推定,及法院得以明了的事实,推定应证事实的真伪。)神誓法(对神宣誓)又称神誓法,是最常用的一种方法。所谓“神誓法”,就是当诉讼双方的陈述相互矛盾、发生冲突时,裁判者便要求双方分别对神发誓,以证明其陈述的真实性.神示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奴隶社会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神示证据制度也称神明裁判或神证。就是用一定形式邀请神灵帮助裁断案情,并且用一定方式把神灵的旨意表现出来,根据神意的启示来判断诉讼中的是非曲直的一种证据制度。水审。是指通过一定的方式使当事人接受水的考验,显示神意,借以判定当事人对案情的陈述是否真实、刑事被告人是否有罪。水审又分为冷水审和沸水审两种。冷水审一般是将被告投入河水,看其是否沉没,以检验其陈述的真伪和他是否有罪。沸水审一般是让被告用手从沸水锅中捞出某种物品,接着包扎好其烫伤的手臂,同时向神祈祷,过一段时间后再根据其烫伤是否渐愈来判定其陈述是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解决方案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