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合同的起诉状2篇(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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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保险合同的起诉状2篇(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保险合同的起诉状2篇(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起诉状),供大家阅读。关于保险合同的起诉状1原告xx,男,xx年xx月xx日出生,民族汉,工作单位:xxxx,住址:xxxx。委托代理人xxx,女,xxx年xx月xx日,民族汉,委托权限:全权代理。被告xxx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公司地址址:xxxx诉讼请求:原告于2023年3月25日向被告人购买车险(被保险车辆为浙xxx,),保险期间从2023年3月26日至2023年3月25日,保险范围为?。原告于2023年11月30日出险,与牌照为浙xxxxx的车辆发生碰撞,未造成人身伤害,经交警部

2、门责任认定,原告负全责,两车财产损失共计xxxxx元,原告于?月?日依照保险合同约定要求被告履行赔偿义务,被告于?月?日以“原告驾驶证过期”为理由拒赔,故原被告之间因保险合同发生纠纷,原告主张被告依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全额赔付,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理由如下:1、被告在保险合同中列明的“驾驶证过期免于赔偿”的免责条款无效。该条款系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八条之规定,保险合同的格式免责条款,未尽告知义务的无效。原告在购买前后,被告未就该保险条款对原告履行告知义务,原告也从未在保险格式合同上签名表示已获知了解该条款内容及含义,被告也未通过其他任何途径向原告告知该条款内容,

3、也未尽任何提醒义务,因此,根据我国保险法的规定,该免责条款无效。2、原告人驾驶证有效期至2023年9月,出险时间为2023年11月,根据交通管理法规,超过有效期一年未重新注册换证的吊销驾驶资格,原告的驾驶证虽在形式上超过了有效期,但实质上仍具有驾驶机动车的有效资格,且目前原告已经重新申领新证,交警部门确认的驾驶证有效期自2023年9月8日起6年,可见交通管理部门已对原告出险时的驾驶资格予以确认。原告的驾驶资格,形式上已获得相关部门的追认,同时在实质上又未增加保险人的赔付风险,因此保险合同订立时的各项条件均未改变,被告仅以“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为由拒赔于法于理不合。3、根据现有关于交强险的规定,“

4、驾驶证过期”不能作为拒赔的依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1、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复印件);2、保险合同原件;3、维修记录及清单;4、维修发票;5、原告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根据以上陈述事实和理由,请求人民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此致Xxx区人民法院附:1、本诉状副本1本(根据被告人数确定)2、(证据清单)起诉人:XXXX年X月XX日关于保险合同的起诉状2原告:福州甲公司,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经理。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住所地福州市鼓楼区湖滨路60号,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职务:案由:保险合同纠纷诉 讼 请 求1、依法判令被告在本案机动车交通事故

5、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人民币302729.95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付);2、依法判令被告在机动车损失保险的责任限额内赔付原告财产损失共计人民币28023.99元;3、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鉴定费等费用。事 实 和 理 由2023年10月10日,A驾驶原告所有的闽A133xx号中型厢式货车沿国道324线由泉州往莆田方向行驶至国道324福昆线116公里处,与B驾驶的闽B3311A号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闽A133xx号货车乘车人丙被该车碾压于右前轮下,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丙系交通事故致创伤性出血

6、休克而死亡);B轻微受伤;两车均在事故中不同程度受损。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厢大队认定A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丙不负事故责任。因本案交通事故,原告支付了死者丙医疗费5572.98元、尸体检验费500元、闽B33xxx号车司机B医疗费729.95元,向丙家属支付死亡赔偿金12392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0元、丧葬费14352元、误工费2000元、住宿费5000元、交通费5000元、被扶养人生活费45655.02元。此外,原告还支付了闽A13383号货车修复材料费16224元、维修费5500元、吊车拖车费4799.99元、车辆鉴定费1500元。原告于2023年5月15日为闽A133xx货车向被告分别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22000元)、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简称“三责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500000元,不计免赔率)和机动车损失保险(简称“车损险”,责任限额为人民币97000元,不计免赔率),保险期间为一年。本案交通事故发生在该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告依法应当在交强险、三责险和车损险的责任限额内承担赔付责任。但是,保险事故发生至今,被告仍然未能依约在前述三险种的责任限额内向原告支付保险金。无奈,原告只能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判如所请。此致榆阳区人民法院具状人:福州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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