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语文 故都的秋备课资料 新人教版必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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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选编一、作者简介 郁达夫(18961945),原名郁文,幼名荫生,浙江富阳人,1896年12月7日生于一个知识分子家庭。达夫3岁丧父,7岁入私塾启蒙,从小熟读唐宋诗词和小说杂剧。1911年开始创作旧体诗并向报刊投稿。1912年夏考入之江大学预科,不及半载因参加学潮被校方开除。翌年进入杭州蕙兰中学,因绝望于教会学校的奴化教育,遂回家闭门苦读。 1913年9月随长兄郁华赴日留学,1914年7月考入东京第一高等学校预科,开始接触西洋文学,并开始尝试小说创作。1919年7月进入东京帝国大学经济学部。1921年6月,与郭沫若、成仿吾、张资平等人发起成立了创造社。7月第一部小说集沉沦问世,对当时文坛产

2、生了巨大影响。其中小说沉沦为其代表作,深刻地表现了受压迫的留日学生的苦闷与彷徨,并塑造了一个性格忧郁和心理变态的青年形象,具有强烈的反旧礼教色彩。1922年3月创造季刊创刊,主编第1期。同年7月自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后回国。 1923年5月,创造周刊创刊。同月发表文学上的阶级斗争,引起广泛注意。7月发表小说春风沉醉的晚上,为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早表现工人形象的作品之一。同年作品集茑萝集出版。19231926年先后在北京大学、武昌师大、广东大学任教,主编创造月刊洪水半月刊。1927年1月因发表政论广州事情引起创造社内部争论,从而声明退出创造社。1928年春秘密加入太阳社,9月在鲁迅支持下主编大众文艺。

3、1930年作为发起人在上海成立中国自由运动大同盟,同年3月发起成立中国左翼作家联盟。1932年2月与鲁迅、茅盾等联合发表上海文化界告世界书。同年12月小说迟桂花发表。1933年4月移居杭州后,写了不少山水游记和诗词,其中游记尤为出色。1935年发表出奔,描写尖锐的阶级斗争。1938年在中华全国文艺界抗敌协会成立大会上当选为常务理事。 1938年12月携妻儿抵新加坡,主编星州日报等报刊副刊,发表大量战斗性很强的政论、短评和诗词声援抗日斗争。1942年5月由于日军进逼撤至苏门答腊的巴爷公务,化名赵廉。曾被日军强迫任翻译七八个月之久,在此期间暗中保护和营救了不少印尼群众和华侨。1945年9月日本投降

4、后被日本宪兵秘密杀害,时年50岁。 郁达夫的文学活动贯穿了从五四运动到抗日战争的几个重要革命时期,从最初表现青年的苦闷开始,逐渐扩大到反映劳动人民的不幸,以至描写革命风暴的到来。他是一个爱国主义者,也是一个跟随时代一道前进的作家。他的作品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他那个时代的部分精神面貌。在艺术上,则侧重于表现自我,带有较浓重的主观色彩,既有表现对旧社会的抗争与愤激的直抒胸臆,也有坦率的自我暴露、病态的心理描写、抑郁感伤的心灵倾诉,形成感情意味浓厚的浪漫主义倾向。(选自郁达夫,华夏出版社1997年版)二、关于我父亲的故都的秋(郁飞) 故都的秋写于50多年前的1934年,选入中学语文课本总也有五十年上下

5、了。一代代的青少年大约都是从这篇写景文字接触郁达夫其人的吧。 1934年7月杭州酷热,父亲和母亲便带了才六七岁的我上青岛去住了一个月,随后又去当时的故都北平。在他后来发表的故都日记里,8月16日的最后一段是:“接人间世社快信,王佘杞来信,都系为催稿的事情,王并且还约定于明日来坐索。”17日的头一句又是:“晨起,为王佘杞写了两千字,题名:故都的秋。”可见还是编者的函索坐索逼出来的急就章。急就之章能写得这样隽永而有情致,就不能不靠平日的功夫,即细致的观察和深入的体会了。 从起头一段往下看,写秋意,秋季的院落,写槐树、秋蝉、秋雨,写果树,写悠闲的北平市民对答的神态,若非平日的观察体会深深印在脑际,是

6、决然写不出这样看似信手拈来的行云流水般的文字来的。写此文的头一天,8月16日,日记的开头便说:“今天是双星节,但天上布满了灰云。晨起上厕所,从槐树阴中看见了半角云天,竟悠然感到了秋意,确是北平的新秋。”可见他随时随地都在体验环境。第二天早晨他提笔就写故都的秋,同前一天清晨的感触怕是不无关系的吧。这种功夫或者也就是鲁迅先生要求于有志写作者的头一条吧:“留心各样的事情,多看看,不看到一点就写。”(答北斗杂志社问)要活得有意义而不浑浑噩噩地过一辈子,是不是人人都应以此为修养目标之一呢? 其次,若没有对故都北平的挚爱,也不会写出这样的文字。父亲一生短短的50年中从未在北平久住,但是在此文的姐妹篇北平的

7、四季(1936)中吐露了对故都的感情: “中国的大都会,我前半生住过的地方,原也不在少数;可是当一个人静下来回想起从前,上海的闹热,南京的辽阔,广州的乌烟瘴气,汉口武昌的杂乱无章,甚至于青岛的清幽,福州的秀丽,以及杭州的沉着,总归都比不上北京我住在那里的时候,当然还是北京的典丽堂皇,幽闲清妙 “北平的人事品物,原是无一不可爱的,就是大家觉得最要不得的北平的气候,和地理联合上一起,在我也觉得是中国各大都会中所寻不出几处来的好地 “五六百年来文化所聚萃的北平,一年四季无一月不好的北平,我在遥忆,我也在深祝,祝她的平安进展,永久地为我们黄帝子孙所保有的旧都城!” 在国难深重的当年,父亲自己一程程南去

8、,再没有重践斯土,却这样遥祝故都的无恙。如今外敌早已逐出,又成为首都的北京也已进入现代化新时期。当初的风貌所剩无几,燕都历程上的一个个时代只有到大量故都的秋一类的记述里去领略了。1989年12月27日杭州(选自作家谈高中语文课文三编,四川教育出版社1992年版)三、故都的秋的画面美和音乐美 1934年7月,郁达夫不远千里从杭州经青岛去北平,再次饱尝了故都的秋“味”,并写下了优美的散文故都的秋。作者在对北平秋的“色”“味”“意境”和“姿态”的描绘中,寄寓了眷恋故都自然风物的情愫和对美的执著追求,流露出一种沉静、寡淡的心境。语言清新淡远,蕴涵着色彩感和韵律美,体现了郁达夫散文的独特个性和美学价值。

9、 由主观感受和客观描绘的统一而形成的和谐的色彩感和画面美,是故都的秋的第一个特色。 色彩,作为美学上的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内容:自然界的万事万物,无不带有自身的某种色彩,我们不妨称它为客观色彩;客观存在反映到人的意念上来,它的色彩便带有一定的主观性,我们称它为主观色彩。这两种色彩在郁达夫的笔下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这“清”“静”“悲凉”,便是故都北平的秋在作家意念之上的总投影,它构成了文章的基调和底色。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就全文看,作者意在颂秋,为什么一开始就在读者感情上涂上一层悲凉的色彩呢

10、?是不是违反了生活的逻辑?不,这种清、静、悲凉正是故都秋的特色,是作者着力表现的东西,因为这色彩本身就是一种美的表现。刘勰在文心雕龙物色中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是说人的情感随外物变化而变化,春景使人畅怀,暮秋令人感伤。具有这种感情色彩的语句,故都的秋中,还有很多:扫街的在树影下一阵扫后,灰土上留下来的一条条扫帚的丝纹,看起来既觉得细腻,又觉得清闲,潜意识下并且还觉得有点儿落寞,古人所说的梧桐一叶而天下知秋的遥想,大约也就在这些深沉的地方。 “秋蝉的衰弱的残声,更是北国的特产” 如果说用“细腻”来形容“灰土上留下来的”“扫帚的丝纹”还勉强有点客观性的话,那“清闲”“落寞

11、”则完全是主观的、意念上的了。一片飘零的槐叶能打动情意,几声秋虫的哀鸣更足以牵动心魄,这种深远的忧思和孤独者的冷落之感,正是郁达夫当时的心境。由于在客观事物的描绘中融进了作家的情绪,自然要觉得落寞和悲凉,和故都北平一样,作者的感情上也蒙上了一层淡淡的秋意。 在评论古人悲秋时,文章写道:“足见有感觉的动物,有情趣的人类,对于秋,总是一样的能特别引起深沉,幽远,严厉,萧索的感触来的。” 将上述富有主观色彩的词语汇集起来:清、清闲恬静安谧,这是故都秋的“清”;细腻、幽远幽静深邃,这是秋的“深沉”;落寞、衰弱、萧条萧条凄凉,这是秋的“悲凉”。郁达夫用他的情感绘画出了一幅细腻深沉的主观意境图,它构成了文

12、章的骨架。读者可在对秋色、秋味,秋的意境和秋的姿态的体味中,感受作品美的力量。优秀的散文作者,往往注意创造诗一般的意境,但大多在对客观生活的描绘中完成,郁达夫却注重从主观感受上来展示北平秋的特色,恐怕是一般人难以企及的。 如果把以上的主观色彩称为“理智的思索”,需要借助读者的文学素养和一定的鉴赏能力才可完成的话,那么,也可以把故都的秋对客观色彩的描绘称为“自然的再现”,它直接诉诸读者的感官。这篇散文,对于自然风物,既没有浓妆艳抹的涂饰,也没有对色彩层次的刻意雕琢,只是在生活的底片上稍事点染,便把自然力赋于北平秋天的种种神韵和盘托出给了它的读者,既映衬出秋的底色,又和谐着文间的基调。你看:就是在

13、皇城人海之中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向院子一坐,你也能看得到很高很高的碧绿的天色,听得到青天下驯鸽的飞声说到了牵牛花,我以为以蓝色或白色者为佳,紫黑色次之,淡红色最下。 这是一幅巨大的画面,带有立体的美感。碧绿辽阔的天空作了画的背景;地面上,五颜六色的牵牛花荟萃成流光泛彩的野花圃;天与地之间,间或出现一两只白色或瓦灰色的驯鸽,点缀在一大片的空白中间,显得疏密得体,浓淡相宜,可与天工媲美。坐在院子里的人,手捧茶碗,举头望碧空,俯身撷牵牛,耳边不时传来驯鸽的飞声,画面有静有动,绘声绘色,秋的美、秋的情趣完全融合在蓝天白花之中。这种清淡中略带一点“野味”的情调,体现出故都秋的质朴美和原始美。从表面看,

14、作者只是信笔而至的点缀,其实作者对色彩的选配是颇具匠心的。这幅画面选用的大多是些“冷色”,如青、蓝、灰、白等等,以此来显示深沉、淡泊的特征。若改用红、黄、橙等“热色”,就破坏了主观色彩的协调和统一,冲淡了故都秋特有的风味和精神。它是作家审美观点在文学作品中的反映。再看对枣树的描写:“在小椭圆形的细叶中间,显出淡绿微黄的颜色的时候,正是秋的全盛时期,等枣树叶落,枣子红完的七八月之交,是北国的清秋的佳日“ 这是以枣子颜色的变化,来写季节特征的,是从动的角度描绘色彩的。读者可依靠文中色彩的细微变化展开想象,从而认识事物。很显然,前面的画面是由空间的若干色点来组成的。枣子由淡绿到微黄再到红完,无疑是一

15、条线上的色彩,宛如物理学上的光谱图,轻度的差异都能分辨出来。若不是对事物观察得细致,感触得入微,是难以如此准确表现出来的。 故都的秋像一块晶莹的玻璃,还透射出了一些不曾着色的颜色,请看:“早晨起来,泡一碗浓茶 从槐树叶底,朝东细数着一丝一丝漏下来的日光 最好,还要在牵牛花底,教长着几根疏疏落落的尖细且长的秋草 西北风就要起来了。北方便是尘沙灰土的世界” 上面几句,并没有直接表现色彩的词句,但由于作者将一些具有某种色彩的特征性事物展示给了读者,读者可以根据作品的艺术境界,加上自己对生活的观察体验,给事物“补”上它的色彩(客观或主观的)。不是吗?透过上面的叙述,人们会在脑海里呈现出金灿灿的阳光和枯黄的小草的形象;看到沙尘灰土的飞扬,读者也会和作者一样,生出“朔风动劲草,边马有归心”的冷落荒凉的悲感。文章的内容也在不断地向内部开拓,逐渐显示出它的深度。再如“廿四桥的明月”“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也同样具有这种特征。 韵律感和音乐美,在故都的秋中表现得比较强烈。韵律本是诗歌的专门术语,这里借以揭示这篇散文的诗意美。 关于散文的自然韵律,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里,作过明确的阐述。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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