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质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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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管理制度一、产品质量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 目的 产品的质量决定了产品的生命力,一个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决定了公 司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保证本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并能及时 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的需 要,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范围1. 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2. 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3. 仪器管理;4. 原材料质量管理;5. 生产前后质量复查;6. 生产过程质量管理;7. 产成品质量管理;8.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9. 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验;10. 产品质量确认;11.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第三条 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 本公司质量管理组织机能与

2、工作职责见(组织机能与工作职责规定)。 (二)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第四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范围规范包括:1. 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2. 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3. 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第五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制订:1. 质量标准 质量部、生产部、技术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 标准、行业标准、国外标准、客户需求、本身生产能力以及原材料供应商 水准,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填制“质量标准检验及规范制修订表”一 式两份,报总经理批准后,质量部一份,技术部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 执行。2. 质量检验规范 质量部、生产部、技术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

3、将 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制修订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且经总经理 核准后分发有关部门凭此执行。第六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机械设备更新、技术改进、生产过程 改善、市场需要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2.技术部、质量部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 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予以修订。3. 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技术部、质量部应填“质量标准及检 验规范制修订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报主管副总裁批示后,方可凭此执行。(三)

4、仪器管理第七条 仪器校正维护计划1.周期设定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 “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 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 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作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 实施的依据。第八条 校正计划的实施表15-1 供应厂商品质记录卡NO.物品名称及规格交 化 贝期P/N交化 贝数量抽 检 数 量AQL检验结果不良分析不良率:备注AWCRS12345678910计月份123567891011月份品质得分总评价得

5、分1. 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进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工作、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校正卡”内,一式一份存于使用部门。2. 仪器外部协作校正:有关精密仪器每年应定期由使用单位通过质量 管理部或技术部申请委托校正,并填写“外部协作请修单”以确保仪器的 精确度。第九条 仪器使用与保养1. 仪器使用(1)仪器使用人进行各项检验时,应依“检验规范”内的操作步骤 操作,检验后应妥善保管与保养。(2)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 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3)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的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 维护,如有不当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

6、。(4)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自行校正与 保养,由质量管理组不定期抽检。2. 仪器保养(1)仪器保养人员应依据“年度维护计划”进行保养工作并将结果 记录于“仪器维护卡”内。(2)仪器外部协作修理:仪器故障,保养人员基于设备、技术能力 不足时,保养人员应填立“外协请修申请单”并呈主管核准后办理外部协 作修理。(四)原材料质量管理第十条 原材料质量检验1. 原材料购入时,仓库管理部门应依据原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办 理收料,对需用仪器检验的原材料,开立“材料验收单”“材料验收单”, 通知质量管理工程人员检验,质量管理工程人员应于接到单据三日内,依 原材料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完

7、成检验。2. “材料验收单”一式四联。检验完成后,第一联送采购部门,核对 无误后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第二联会计部门存,第三联仓库留存,第四 联送质量管理组。每次把检验结果记录于“供应厂商质量记录卡”上,并 每月将原材料品名、规格、类别的统计结果送采购部门,作为选择供应厂 商的参考资料。(五)生产前质量条件复查第十一条 生产通知单的审核 质量部主管收到“生产通知单”后,应于一日内完成审核。1. “生产通知单”的审核(1)订制规格类别的是否符合公司生产规范。(2)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 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再确定产量。(3)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公司的包装规

8、范,客户要求特殊包装方式 可否接受,外销订单的运货标志及侧面标志是否明确表示。(4)是否使用特殊的原材料。2. 生产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1)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 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技术部,并告知现有生产条件,技术部若确认其质 量要求超出生产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后将“生产通知单”送回生产部办理 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说明。(2)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时,应将“生产通知单”交技术部拟定加工条件及暂行质量标准,由技术部记录于“生产规范”上作为 生产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依据。表15-2 生产过程质量异常处理单年月日部门批号工程名称发现者发现原因备注发现异常的内容发现

9、后的临时措施负责单位签章判定责任单位请单位于月日前完成原因调查及拟订改善对策原因调查改善对策效果确认主管副总第十二条 生产前生产及质量标准复核1. 生产部门接到技术部送来的“生产规范”后,须由主管先核查确认列事项后方可进行生产:(1)该制品是否订有“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2)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2. 生产部门确认无误后于“生产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六)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第十三条 生产过程质量检验1.质检部门对生产过程的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 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问题,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2.在制品质量检验

10、依生产过程区分,由质量部负责检验。3. 各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立即追查原因,处理后就 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总经理指示后 送质量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办公室复核。4. 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报部门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 理单”呈副总经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5. 各生产部门自主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 发生者应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6. 生产过程中间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 处理。第十四条 生产过程自主检查1.生产过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 质量异常时应

11、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主管,并开立“异 常处理单”,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部判定异常原 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裁办拟定责任 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裁批示。2.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部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 制造过程的质量,一旦发现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 任,以确保产品质量,降低异常重复发生。3. 生产过程自主检查的规定依生产过程自主检查施行办法实施。 七产成品质量管理第十五条 产成品质量检验产成品检验人员应依“产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 检验,以提早发现,迅速处理以确保

12、产成品质量。第十六条 出货检验每批产品出货前,质检部门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 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报主管批示是否出货。(七)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第十七条 原材料质量异常及反应1. 原材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 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在说 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材料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2. 对于检验异常的原材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部应依异常项 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生产部经理办公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 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主管 副总裁核签报总

13、裁批示后送采购部门与供应厂商交涉。第十八条 在制品与产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1. 在制品与产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 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 以便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2. 生产部门在生产过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查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一生产过程。第十九条 生产过程质量异常反应 收料部门在生产过程自主检查中发现供料部门供应在制品质量不合 格时,应填写“异常处理单”详述异常原因,连同样品,送经理室绩效组 登记(列入追踪)后,送经理室质保组,由质保组人员召集收料部门及供 料部门人员共同检查料品异常项目、数量并拟定处理对策及追查责任归属 部门(或个人)并报经理批示后,第一联送总裁办催办及督促料品处理及 异常改善结果,第二联送生产管理组(质量部)做生产安排及调度,第三 联送收料部门(会签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回供料部门。(八)产成品出厂前的质量检查第二十条 产成品缴库管理1. 质量部门主管对预定缴库的批号,应逐项依“生产流程卡”、“进 料抽验报告”及有关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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