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税清算实务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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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 共1页土地增值税清算操作规程二一二年八月目 录第一部分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概要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概念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三、清算时间要求四、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五、清算审理及审核第二部分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工作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前期管理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单位的确定 三、项目清算应关注因素 四、清算资料的收集 第三部分 转让收入的确认一、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 二、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 三、关于既建普通标准住宅又搞其他类型房地产开发的如何计税的问题 四、关于转让国有房地产征收土地增值税中有关房地产价格评估问题 五

2、、收入确定需关注的问题 六、收入确认的审核要点 第四部分 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一、扣除项目税务处理的基本原则二、地价款的扣除三、房地产开发成本的扣除四、房地产开发费用的扣除五、扣除项目的归集与分配六、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八、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九、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十、土地增值税清算实例第五部分 土地增值税的计算一、一般土地增值税的计算 二、分期开发项目的计算 三、清算后再转让房地产的处理 第六部分 土地增值税的预征与核定征收一、土地增值税的预征 二、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 第七部分 土地增值税清算的会计处理一、预缴的会计处理-二、清算的会计处理-第八部分 土地增值税

3、的税收优惠一、建造普通标准住宅的税收优惠 二、国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税收优惠 三、个人销售住房税收优惠 四、廉租房和经济适应住房税收优惠 五、资产公司转让房地产税收优惠 六、清偿债务税收优惠 七、转让旧房税收优惠 八、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税收优惠 九、关于合作建房的税收优惠 十、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 十一、关于个人互换住房的征免税问题 第一部分 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概要一、土地增值税清算概念(91号文件第3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是指纳税人在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土地增值税有关政策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并填写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

4、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该房地产项目应缴纳土地增值税税款的行为。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91号文件第9条)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是指应缴土地增值税的开发项目进行清算应达到的条件。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有两种,一是主动清算条件,二是强制清算条件。(一)主动清算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上述清算条件就是主动清算条件,也就是说,当开发企业的开发项目具备以上任何一个条件的,应主动进行清算。所谓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并完成销售,是指开发项目已经行

5、政管理机关验收取得初始产权证或验收证明,开发的项目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的开发项目,是指整体将开发的未完工项目转让销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纳税人将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开发企业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条件,就应主动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案例:如果房地产开公司既从事了开发土地的业务,也开发房产,2008年开发1号地200亩,自用100亩开发房产,尚在开发过程中,100亩土地已经转让,另外该开发公司开发一写字楼,由于资金问题只完成开发进度的80%,就一次性转让,累计开发成本12000万元,转让价格为20000万元。判断是否应该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00亩转让土地应

6、进行清算;100亩连续开发,不符合条件,不清算。一次形转让未开发完工产品,应进行清算。(二)强制清算条件所谓强制清算条件,是指虽未达到主动清算条件,但是税务机关要求进行清算的条件。通知第二条关于“土地增值税的清算条件”同时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4.省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案例:某开发企业

7、,分期开发住宅小区,一期A区开发可售面积20000平方米,于2008年开发完工并经验收,2009年6月累计已售面积17005平方米,B区可售23000平方米,2006年4月取得销售许可证,已出售15700平方米,尚未竣工验收但由于未进行决算,成本无法结转,收取的售房款在预收帐款科目。请判断是否符合清算的条件。A区销售面积占开发面积的85.05%,按规定应在2009年6月进行清算。B区销售面积占开发可售面积的68%,但是由于取得销售许可证已过三年,也应经行清算。(三)注销清算条件对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明确了时限要求。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前,必须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否则不予

8、办理税务注销、工商注销(国税发200991号)。三、清算时间要求(一)主动清算时间要求(91号文件第11条第一款)符合主动清算条件规定的纳税人,纳税人须在符合清算条件之日起90日内对项目进行清算,携带清算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清算手续;税务部门受理窗口按规定对报送的资料进行核对,在10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受理的清算项目由受理部门报送给管理科进行清算调查核实,提出清算审理意见,报税政科进行书面审核;经税政科报分管局长审定后,将清算结果书面通知纳税人执行。 流程:清算申请及资料税务机关前台受理管理科(所、分局)清算调查核实税政科(处)审核分管局长审批清算结果书面通知纳税人执行(税收管理员

9、制度规定的流程)。(二)被动清算时间要求(91号文件第11条第一款)符合强制清算条件规定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确定是否进行清算;对于确定需要清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下达清算通知,纳税人应当在收到清算通知之日起90日内办理清算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清算条件确定应进行清算的项目,下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通知书;纳税人在接到通知书后应按税务部门规定的时间及要求进行清算,并按规定将清算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清算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前台受理窗口对报送的资料进行核对后,转送管理科对清算项目进行调查核实,提出清算审核意见报税政科(处)进行书面审核;经税政科(处)审核报分管局长审定后,将清算结果以土地增值税清算办理

10、有关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进行补退税。 流程:确定清算项目税务机关下发清算通知书纳税人进行清算,并报税务部门核对管理科(所、分局)清算调查核实税政科审核分管局长审定清算结果通知纳税人执行 (说明:红字部分为广州规定)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或经主管税务机关确定需要进行清算的纳税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清算或不提供清算资料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91号文件第11条第一款)。 四、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审核鉴证(91号文件第13条的第四)(一)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鉴证鉴证主体。税务师事务所。税务机关要对从事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工作的税务中介机构在准入条件、

11、工作程序、鉴证内容、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并做好必要的指导和管理工作。鉴证内容鉴证效力。对符合要求的鉴证报告,税务机关可以采信。(二)审核鉴证的程序(三)审核鉴证的意义(四)审核鉴证的法律责任税务中介机构受托对清算项目审核鉴证时,应按税务机关规定的格式对审核鉴证情况出具鉴证报告。五、清算审理及审核(91号文件第15条)(一)审理主管税务机关接到纳税人清算申请后,应对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发现报送资料缺失的,可要求纳税人按规定进行补充;做出不予受理决定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清算申请后,应交由具体负责进行土地增值税清

12、算的税务部门进行清算,清算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日,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清算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45日。(二)清算审核(91号文件第四章)清算审核包括案头审核、实地审核(91号文件第16条)。案头审核是指对纳税人报送的清算资料进行数据、逻辑审核,重点审核项目归集的一致性、数据计算准确性等。实地审核是指在案头审核的基础上,通过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地查验等方式,对纳税人申报情况的客观性、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清算审核时,应审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是否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备案的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是否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对不同类型房地产是否分别计算增值额、增值率,缴纳土地增值税(91

13、号文件第17条)。1.收入的审核,应结合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含房管部门网上备案登记资料)、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产销售分户明细表及其他有关资料,重点审核销售明细表、房地产销售面积与项目可售面积的数据关联性,以核实计税收入;对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而发生补、退房款的收入调整情况进行审核;对销售价格进行评估,审核有无价格明显偏低情况。必要时,主管税务机关可通过实地查验,确认有无少计、漏计事项,确认有无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情况(91号文件第18条)。2.扣除项目金额的审核,重点审核

14、扣除项目金额是否为实际发生数;提供的扣除项目费用支出是否为合法有效凭据(91号文件第21条)。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税金缴纳情况的审核,主要审核纳税人转让房地产项目涉及的各类税款是否及时、足额按规定申报、缴纳(91号文件第20条、第12条的第二)。清算审核工作完成后,应由主管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书和税务事项通知书,并按税务文书送达程序及时送达纳税人(91号文件第32条)。4.结果及法律责任纳税人接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结论书和税务事项通知书后,应根据税务机关的结论和有关规定,办理补缴税款或退税手续(91号文件第32条)。纳税人不配合税务部门进行清算、提供虚假资料或发现有

15、其他违反税法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规定处理(91号文件第11条的第二段)。第二部分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工作一、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前期管理1、台账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应从纳税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按项目分别建立档案、设置台帐,对纳税人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预售、竣工验收、工程结算、项目清盘等房地产开发全过程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做到税务管理与纳税人项目开发同步(91号文件第6条)。2、成本费用归集: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项目开发期间的会计核算工作应当积极关注,对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应督促纳税人根据清算要求按不同期间和不同项目合理归集有关收入、成本、费用(91号文件第7条)。3、票据管理:对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有条件的地区,主管税务机关可结合发票管理规定,对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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