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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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文档】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仅供学习与交流质量部管理制度.精品文档.1 目的通过建立与实施质量管理考核制度,进一步强化全员质量责任意识,积极推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和持续改进。2 适用范围本制度依据产品质量法和员工奖惩条例、质量手册以及有关的程序文件制定。本制度规定了实施质量管理考核与奖惩的原则、范围、程序、职责和权限。适用于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质量管理考核与奖惩。3 职责 3.1 质量部是公司质量考核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质量考核工作的组织、分析、评价、处理、审核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各部门的质量考核。3.2 公司各部门(含分厂,下同)负责本部门质量管理与

2、考核,审核本部门上报的质量考核报告。3.3 其他公司经理及各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及权利对公司在质量方面做出贡献的部门(人员)或违犯公司规定、发生质量事故的部门(人员)提出奖励或惩罚建议。所有员工有权对发现做出质量贡献或违章的人和事提出奖励或处罚建议。 经济损失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共同认定。4 考核原则 考核应体现“顾客第一”“服务意识”“持续改进”的原则。a) 对能够自觉实施持续改进且效果显著的部门(个人)给予奖励。b) 对提高和改进产品质量、服务质量,防止潜在质量事故发生以及在与质量管理有关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给予奖励。c) 对提高和改进产品质量、防止质量事故发生以及在与质量管理有关过程

3、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个人)给予重奖。d) 对有章不循,有法不依、明知故犯以及严重工作失职者实施质量责任追究并按本规定的相关条款做出处罚。e)对严重影响产品质量和本公司信誉以及造成经济损失的主管经理、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者给予处罚。5 质量考核要求 5.1 原材料(含外协件)采购过程管理a) 原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由技术组产品工程师根据产品要求制订并发放至采购部;采购员须按照已制订的采购标准选择适宜的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检验人员根据原材料采购标准/技术要求制订检验计划,实施检验。需采购的原材料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或采购标准/技术要求不明确导致无法采购,每次对该产品责任工程师罚款2050元,如影

4、响生产进度,对该产品责任工程师罚款50100元;对无采购标准/技术要求而采购原材料者,每次罚款2050元;因采购原材料不合格而影响生产,每次对该采购人员罚款50100元,对其直接主管罚款50100元。 b) 原材料采购到公司后仓库保管员清点到货数量并填写入库报检单向材料检验员报检,材料检验员根据入库报检单对材料进行检验/验证,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并在入库报检单上签字,同时对相应材料进行标识;仓库保管员根据检验员签字的检验报告和入库报检单办理入库手续;如采购的材料不合格应退货,特殊情况须经质量部部长和技术组组长签字确认后方可放行和入库。原材料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经质量部部长和技术组组长签字确认而

5、办理入库的除外)而办理入库,对仓库保管员罚款50元;如未经检验的材料已投入使用,根据对公司造成的影响及损失酌情对该责任人罚款50300元;对已检验合格入库的材料发现批量不合格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批量不合格,对相应检验员按造成损失情况酌情罚款50100元。 c) 入库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标识至少应包含: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批号(有要求时)、供应商名称、生产/加工日期等),包装完好,检验状态标识明确;入库后的材料须定置定位摆放整齐,标识清晰、完整,帐卡填写清晰完成且保持一致并执行先进先出。仓库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手续前须检查材料标识是否符合上述规定,对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材料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现

6、场整改;否则,仓库保管员可拒绝办理入库手续;同时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的相关人员,每次罚款50元;对入库后的材料未进行定置定位摆放或摆放不整齐、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晰、帐卡记录不完整或不清晰,每次对仓库保管员罚款50元。 d) 检验员接到报检后,须按照检验标准对每种材料进行检验,记录检验试验结果并出具检验报告,同时对材料进行检验状态标识,对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控制;需特采的材料须经质量部长和技术部长签字同意,并将特采意见附至检验报告;对出具虚假检验报告者每次罚款100元。 e) 仓库发往分厂的原材料须标识清晰、完整,包装完好,如出现拆分包装现象,仓库保管员须对发至车间的材料重建标识并

7、签字,分厂领料人员对无标识材料可要求仓库保管员予以建立标识,否则可拒领材料;发至分厂的材料无标识,每次分别对分厂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罚款20元,导致误用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分厂领料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各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10,同时对责任人罚款100元。 5.2 生产过程管理 a) 产品工程师负责将客户要求转化为内部技术要求及工艺要求,同时对客户要求转化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负责。对已转量产的产品因工艺设计不合理或技术要求不明确而导致产品不合格或客户索赔,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考核罚款50200元。 b) 产品工程师负责现场作业指导及生产过程参数的确定,对已批量产的产品现场无作业指导书及

8、生产过程参数,致使生产无法正常进行者,每次对相关责任工程师罚款50元;导致产品不合格并造成经济损失者,每次对相关责任工程师罚款50200元,同时对其直接主管罚款50200元。 c) 生产部负责设备有效性的管理,因设备不合格导致产品批量不合格,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200元,对其直接主管罚款50200元。 5.3 检验管理 a) 无标识的材料进入本公司,检验员须按不合格品进行处理并上报,隐瞒不报每次罚款50元。 b) 在检验工作中不得出现批量错检、漏检现象,每次发生批量错检、漏检对检验员罚款20100元; c) 检验员在工作中如发现难以解决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向直接主管或部门负责人汇报,不能擅自做主放

9、行,否则根据情节轻重,每次罚款50100元。 d) 检验员检验出产品不合格后有权要求操作人员暂停生产,以控制不合格品继续产生,同时立即通知分厂厂长并上报质量部,如不及时上报每次罚款50元。对检验员发出停止生产要求而拒不执行者,每次罚款50-100元,其直接主管领导知情而不阻止时罚款100元。 e) 负责保管好图纸、相关技术文件,如丢失图纸或技术文件每张对责任人罚款20元。 f) 对检验任务应做到及时准确,如故意拖延检验时间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g) 对生产中由于检验因素造成的质量问题,视情节予对责任人罚款50200元。 5.4 现场管理 a) 生产工艺和操作指导书由产品工程师负责起草并发放

10、至生产部门,设备的操作指导由生产部负责起草并发放至各个部门,缺少相关工艺或操作指导一份时对责任人罚款20元。 b) 操作人员按生产计划填写流转单,流转单填写应字迹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对不符合者每次罚款20元。 c) 生产开始前操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确认设备完好后方可开始生产,检查表应填写完整,内容正确、字迹清晰;如发现设备异常,须立即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上报生产部动力员,同时说明异常情况。未按要求进行检查每次对相应操作员罚款20元,设备带病作业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记录填写不符合要求者每次罚款10元。 d) 操作人员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工艺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并记录过程、产品

11、数据填入相应记录单,不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者每次罚款50元,未按要求记录过程、产品数据者,每次罚款20元,记录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每次罚款20元。 e) 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须对产品进行自检并将检验数据填入相应流转单,未按要求记录过程数据者,每次罚款20元;生产过程中操作员须对发现的不合格品及时上报检验员进行登记、隔离、标识和处置,对隐瞒不报者,每次罚款50元,导致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者,对责任人每次罚款50100元。 f) 操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应按要求使用相关生产工装器具、防护工具和带有合格标识的原材料,确保产品质量。不按要求使用工装器具和原材料者每次罚款20元,造成经济损失者酌情罚款50200元

12、,同时对其直接主管罚款50元。 g) 检验员按要求对生产过程进行巡检并记录检验数据,未执行或未记录检验数据者,每次罚款20元;巡检发现不合格品,操作人员应根据评审结果及时进行处理,发现以次充好,以废充好现象,一次罚款100元。 h) 对生产完毕的半成品、成品,须经检验员检验,检验合格后检验员在流转单上签字,流转单随产品一起转入下个工序;未向检验员报检而转入下道工序,每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产品不合格需让步接收时,须经质量部负责人和产品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放行。产品不合格未经允许而转入下个工序者,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100元,对已检验合格的半成品在下个工序发现批量不合格,每次对检验员罚款5010

13、0元。 i) 生产过程中操作人员须保持原材料或半成品标识清晰、完整,检验试验状态明确,确保不接受、不传递无标识或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半成品;对不按上述要求执行者每次罚款20元。 j) 操作完毕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确保现场整洁有序,设备完好;现场未用完的原材料应及时放入相应的库位,产成品用相应的周转工具移入指定区域进行停放,并做好标识和防护,流转单交由仓库保管员整理存档;现场杂乱、不整洁者,每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20元,不按规定存放或标识材料/半成品者,每次对直接责任人罚款50元。 k) 分厂内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要按规定进行存放,摆放整齐,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损伤表面。不按规定存放者,对相关责任

14、人罚款20元,同时发现表面损伤的半成品、成品需由检验员登记,返工后流入下道工序或入库。发现因过程防护不当导致产品缺陷者,每次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元,因不按规定摆放而用错材料时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 l) 生产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设备、工具、模具完好无损,摆放整齐,档案完整;现场使用作业指导书、工艺文件完整、有效;现场所用原材料、半成品均需放入相应区域且区域标识显著、清晰;定置定位管理有效;发现一处不符合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 m) 操作人员一个月内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三次其第三次罚款金额为单次的三倍或令其待岗、下岗。 n) 对于发现的质量问题时要根据相关程序及作业标准做出及时处理,每延期一

15、天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 5.5 销售管理 a) 销售部应按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形成书面材料随订单下达。未按要求进行评审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评审结果没有准确、完整反映顾客要求的,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b) 销售部及销售人员负责外部质量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业务员需及时了解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及客户市场的使用情况和质量表现,及时发现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的异常和潜在的问题,并在第一时间内反馈至质量部,以便于我公司及时整改,避免产生经济损失。对我公司产品在客户处发生的质量问题,销售员应于客户反馈信息的当日或次日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书面反馈至公司质量部,信息内容应包含:产品名称、型号或图号、不合格现象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客户、现象)、不合格数量、批次(有要求时)、生产日期、采取措施等;问题反馈不及时,每拖延一天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准确者,每次考罚款100200元;措施采取不力或未采取措施导致客户索赔者,每次视情节和经济损失情况罚款100500元。 c) 对于客户索赔信息,销售员应于客户索赔信息发出当日予以调查处理并采取相应措施,以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将信息在2日内详细准确地反馈至公司质量部,对反馈信息及时或措施采取有效,避免或减少客户索赔的,每次奖励1001000元;如因反馈不及时或措施不力,导致客户索赔定案,对相应责任人员罚款1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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