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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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文件浙机学20098号 关于申报“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关于推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候选人和候选论文的通知(机学科2008098号文)要求,我会将组织2009年度“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点该奖项的奖励项目、推荐范围、推荐方法及名额、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奖励办法、推荐表格式和填写等,均按附件通知规定的内容办理。二、省内要求1、申报材料:收到本通知的单位可申报符合条件的论文1篇(主要作者3人),请将候选论文推荐表、候选论文专家推荐表、论文全文、版权页和目录等的规定份数申报材料,于4月10日前递交我会

2、统一报送。2、报送地点: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秘书处(杭州市大学路高官弄9号,邮编310009,电话0571-87239559,电子信箱zhejiangcmes.org )。附件:关于推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候选人和候选论文的通知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章)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主题词:论文 申报 通知 浙江省机械工程学会 2009年3月26日印发附件: 关于推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候选人和候选论文的通知各位理事,各专业分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程学报编辑部、中国机械工程编辑部:根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表彰奖励条例(附件一)规定,2009年将开展“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的推荐

3、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项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下设的3个专项: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3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二、推荐范围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符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表彰奖励条例规定的相应条件的会员。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符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表彰奖励条例规定的相应条件的会员。3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20072008年度在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系统主办(合办)的学术期刊(注:详见网页“http:/www.cmes.org/cmes/channel.jsp?cha

4、nnelId=29” 学会系统期刊名录)上或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的论文,并符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表彰奖励条例规定的相应条件者。三、推荐方法及名额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候选人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以及专业分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推荐,也可由已获得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的获奖人推荐。每个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最多只能推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候选人各1人。已经获得上述奖励者的不再被推荐。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候选论文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总部,专业分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

5、会和机械工程学报编辑部,中国机械工程编辑部推荐。每个推荐单位最多可以推荐5篇。四、推荐材料及上报时间推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候选人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候选论文,须分别按相应推荐表的格式要求,填写推荐表(见附件)1式10份(优秀论文1式5份),其中1份应为原件;并附有关材料复印件1套和电子版1套。候选论文还须报送论文全文1式3份及至少3名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附件六)、刊登此论文的期刊或会议论文集的版权页和目录1份(复印件)。各奖项的推荐材料请于2009年4月15日前报到(注:4月10日前报到省学会秘书处)学会工作总部。逾期不予受理。相关表

6、格可到学会网站(http:/www.cmes.org)上下载。表彰奖励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是学会工作的重要内容。请按本通知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表彰奖励条例的要求,认真组织推荐工作。联 系 人:梅熠,赵范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11层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发展与奖励处 邮政编码:100048 电 话:010-68799017传 真:010-68799050电子信箱:meiycmes.org、zhaofxcmes.org附件:一、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表彰奖励条例二、历届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获奖者名单三、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候选人推荐表四、中国机械

7、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候选人推荐表五、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候选论文推荐表六、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候选论文专家推荐表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附件一: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表彰奖励条例 (2003年2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奖励在推动机械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中做出重要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组织和学会工作者,充分调动会员及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机械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章程规定,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设以下奖励:(一)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与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共同设立的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该奖项的推荐、评审等按中国

8、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执行,不在此条例中另述。(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设下列三个专项:1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3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三)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成果奖(四)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先进工作者(五)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先进分会/学会奖第三条 学会科技进展与奖励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与开展学会的奖励工作,根据各奖项的特点和要求,设立相应的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成员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会聘请权威人士担任。第二章 评审条件第四条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授予在以下范围内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工作者:(一) 在我国机械科技界有广泛的影响,并为

9、推动我国科学技术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二) 在科研、设计、教学、生产、管理等工作中有重大贡献,并取得重大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三) 提出新的学术思想、理论或见解,对科学技术发展有深远的影响,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四) 在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研制中做出重要贡献。第五条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授予年龄在四十岁(含四十岁)以下,为我国机械科学技术做出突出贡献的下列青年科技人员:(一) 在科研、设计、教学、生产、管理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等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并已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二) 提出新的学术思想、理论或见解,对科学技术发展有较大的影响,并公认达到国内或国际先进水平;(三)

10、在传播科学技术知识和推广应用新技术的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第六条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授予在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系统主办(合办)的学术期刊上或举办的学术会议上发表(或宣读)的论文并被会议评为优秀论文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一) 在学术上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二) 在理论研究、实用技术上有新的观点或重要突破;(三) 对机械科学技术或机械工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四) 对国民经济建设有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第七条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成果奖授予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系统举办(或与其他单位、团体联合举办)的各种活动所取得的优秀成果:(一) 对机械科学技术和机械工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11、(二) 有较大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三) 对机械工程学会的发展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第八条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先进工作者授予在学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会工作者:(一) 多年从事学会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二) 积极从事学会工作并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三)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兼任学会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学会工作者包括: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系统各级组织的理事、委员,专(兼)职学会工作人员,机械工程师进修学院(含分校)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学会系统事业实体的专(兼)职工作人员,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系统主办(合办)的期刊编委会成员和编辑部工作人员。第九条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先进分会/学会奖授予在年

12、度学会工作中富有创新精神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专业分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一) 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促进科技发展、科学普及、科技人才培养、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等方面有突出表现;(二) 组织机构健全,学术活动规范、经常,并在同行业(本地区)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三) 工作积极主动,按时、优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第三章 推荐、评审和授予第十条 推荐渠道(一)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候选人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专业分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推荐,也可由已获得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的获奖人推荐。每个推荐人或推荐单位最多只能推

13、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候选人各一人。已经获得同样奖励的不再推荐。专业分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推荐的人选须分别经各自组织的评审并分别经相应的常委会或常务理事会批准。(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候选论文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及专业分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在评审年度内,根据第六条规定择优推荐。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数量由工作总部确定。(三)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成果奖候选项目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由学会工作总部,专业分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和机械工程师进修学院、机械工程学报编辑部、中国机械工程编辑部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推荐

14、。每个推荐单位推荐的数量由工作总部确定。(四)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先进分会/学会奖候选项目由工作总部,各专业分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机械工程学会推荐或自荐,每个单位推荐(含自荐)的数量不超过三个。第十一条 推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成就奖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青年科技成就奖候选人、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优秀论文奖候选论文,须分别按相应推荐书的格式要求,填写推荐书一式十份,其中一份应是原件,并附有关材料一套(复印件)。推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成果奖候选项目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先进工作者候选人,须分别按相应推荐书的格式要求,填写推荐书一式一份。推荐(自荐)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先进分会/学会奖,须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二份,并附有关资料(电子版)一份。第十二条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各项奖励的推荐时间为当年元月至四月十五日,过期不予受理。第十三条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总部收到推荐材料后进行形式审查。如推荐书的格式、份数不符合要求、签章不齐、材料不全、填写不工整,在评审前无法补齐的,不予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成果奖、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先进工作者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先进分会/学会奖的材料提交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理事会审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的材料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第十四条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工作总部根据需要,可在评审前组织实地考察了解,或请推荐者向评审委员会介绍被推荐项目的有关情况。第十五条 评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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