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品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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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学校 食品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教育系统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全面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思维,完善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水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清丰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清丰县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攻坚”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政食安委201310号)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中小学校(托幼机构)开展为期100天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结合我镇教育系统具体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 员:xxx、xxx、xxx、xxx、xxx、xxx 一、整治内容:

2、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治 1严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认真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是否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2严查学校食堂经营体制。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与幼儿园食堂须由学校自主经营,不得对外承包或变相承包经营。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推卸食品安全的管理责任。 3严查是否具有合法的餐饮服务资质。认真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学校食堂,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证。 4严查学校食堂功能分区是否合理、布局流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3、。学校食堂要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出售等场所。要按照原料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出菜流程布局,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5严查索证索票、购进验收、台账登记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认真检查学校食堂进货渠道是否严格把关,对米、面、植物油、生鲜肉、乳及乳制品、食用盐、调味品等食品及原料的进货是否由学校进行统一采购;对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内容是否齐全;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重点检查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使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情况;严查食

4、用油、生鲜肉、食用盐、乳及乳制品、食品添加剂、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的进货渠道和索证索票情况。 6严查餐厨废弃物是否妥善处置。认真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去向公示制度、处置管理制度,做到日产日清。监督检查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是否由获得资质的单位收运。 7严查是否建立落实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档案制度。认真检查从业人员是否具有健康合格证明,健康证明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经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档案,是否及时将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工作人员调离到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8严查餐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认真检查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有消毒设施,并运转正常;消毒池是否

5、与其他水池混用,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知识;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相关要求。杜绝学校食堂使用未消毒餐具及非食品用塑料袋现象。使用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的学校食堂须有符合要求的水质检验报告。 9严查加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认真检查原料清洗是否彻底,粗加工是否达到要求;四季豆、豆浆等是否烧熟煮透;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中小学食堂、托幼机构食堂不得制售凉菜);凉菜间是否具有空气消毒和专用冷藏设施;加工过程是否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10严查是否存在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添加剂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严格落实食

6、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即食品添加剂要做到专人管理,专帐购进登记,专用称量工具,专柜加锁保存,专人进行使用登记;公示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张贴在餐厅醒目位置,自觉接受监督。学校食堂严禁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自制火锅底料、饮料、调味料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必须向当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在食堂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凡未备案或未公示而使用的,要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查处。 11严查食品留样制度执行情况。严查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是否有登记记录。 12严查是否制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校要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

7、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要采取下列措施: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材料、工具、设备和现场;配合卫生行政、食品药品监管、教育行政等部门进行调查,按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落实监管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二、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2013年11月28日开始,2014年3月7日结束,集中行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部署自查阶段(2013年11月28日至12月31日)。各学校(托幼机构)要制定具体整治工作方案,进行动员部署,对

8、所辖学校食堂、小卖部进行普查,澄清底数,登记造册。对查出的问题,建立排查台账登记,并于每周五下午报教育局教育股。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月1日至2月28日)。各学校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省教育厅下发的河南省学校食堂等级量化评分表(2013版)进行管理和规范,对所辖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逐项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反规定要求的错误做法。县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各学校进行督导检查。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14年3月1日至8日)。对本次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单位予以表彰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校要高度重视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落实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整治并举。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科学治理的工作方针,统筹部署安排日常监管,精心组织专项整治,常态监管与集中整治并举,有效解决影响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拓宽案件发现线索,及时进行核实,依法处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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