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文明礼仪内容 [清代的文明礼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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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学生文明礼仪内容 清代的文明礼仪 中国号称“礼仪之邦”。到了清代,礼仪之风更盛,传统礼仪对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大到国家军政,小到衣食住行、举手投足,无不做出详尽的要求。 跪拜和礼仪为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和宗法制度服务是中国封建礼仪的最大特点,因此礼仪中到处表现着尊卑差异。而足以显示这种尊卑的,恐怕要属跪拜之礼了。封建社会,臣子见皇帝要行三跪九叩的大礼;百姓见官员须先行跪拜;下级官员晋见等级相差较大的上级时要行跪拜礼;子孙晚辈拜见长辈要跪地磕头请安;祭奠祖先当然也要磕头。1793年,一个闷热的午后,83高龄的乾隆皇帝在避暑山庄小憩。此时,官员送来了英王的礼品,大多为西方的精巧机械,她观看以后,颇

2、为快乐。早些时候,乾隆接到沿海商人代禀的英国使团信件,其中说到,皇帝83大寿时,未及来贺,今特遣使节前来进贡,因信中“情词极为恭顺恳挚”,她已经允准使节马嘎尔尼等来京觐见,并命令沿海官员妥善接待。使节未到,礼品已先期抵达,这让乾隆相当满意。因为有了皇帝的旨意,马嘎尔尼一行一路受到各级官员的礼貌接待,对中国人的“彬彬有礼”大加赞赏,并向中国官员表示:“敝使昧于贵国风俗,以后各事,请各大人就贵国习尚中全部者廉价行之,敝使决不稍持异议。”然而,正是双方全部小心翼翼遵守的“礼仪”,却差一点使英国使团觐见“中国大皇帝”的行动夭折矛盾就发生在马嘎尔尼一行马上面见乾隆的前夕,双方就朝见礼节进行商讨时,中国官

3、员要求马嘎尔尼等向乾隆行三拜九叩大礼,而英国使团坚持要行面见本国国王时的单膝跪拜吻手礼。争吵剧烈之时,马嘎尔尼甚至以不见皇帝相威胁。眼看原定觐见日期将至,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英国使团官员以单膝跪拜礼见皇帝。尽管最终乾隆表示宽容,让马嘎尔尼行单腿屈膝礼,而其背后的意义则是,西方蛮夷,不知礼数。既然礼数不全,其它皆免谈。当然,晚清社会中还有打拱作揖之礼,这多见于平级官员和平辈人之间。双方一见面,即双手打拱,弯腰低头,有时甚至要一揖到地。这已经是一个比较简单的礼数了,但比起鞠躬和握手来则又显得繁琐了。晚清从跪拜之礼向鞠躬握手之礼的转变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以人格基础平等为主旨的西式的鞠躬和握手,作为正

4、式礼仪飘洋过海来到中国从清代开始,但直到辛亥革命以后,才作为正式礼仪在中国流行。衣饰和礼节衣饰和礼节是一个国家文化源远流长的最显露的标志。在明清两朝才创立起来的天子形象,使龙袍成为清朝帝王最具特色的衣饰。根据清朝礼仪,皇帝龙袍属于吉服,在通常庆典、公务活动时穿著。而在主要大典、祭奠坛庙、纳后大婚时,皇帝穿更高一等的朝服。搭配朝服穿戴的饰物从头到脚包含了朝冠、朝带、朝珠、披领和朝靴。不一样的服装名称,穿著场所也不一样,在当初是有严格区分的。清朝以异族入主中原。满族原是尚武的游牧民族,在戎马生涯中形成自己的生活方法,冠服形制和汉人的服装大异其趣。清王朝建立后,清代衣饰也得以充足吸收汉族衣饰的成就。

5、以官服为例,马蹄袖、马褂是清代官员服制的一大特色,但官服上的“补子”直接取之明代,文官绣禽类,武官绣兽类,分别按品级的高低,绣以各类飞禽走兽,以突出官员在职能和气质上的要求。和明代不一样的是,清朝的官服大褂的前胸是对襟的,补子也分为两块,绣在袍衫外面的大褂子上,称为“补褂”或“补服”,禽兽的花样和明代也略有差异。因为补子是在成衣后缝上的,对于边角的加工更为精细,经常配以精巧的花边,突出了装饰效果。明代的乌纱帽到清代换成花翎,用孔雀毛上的“眼”即“目晕”花样的多少,分出单眼、双眼和三眼的等级。官员的朝服和常服,里三层外三层,行袍、行裳、马褂、坎肩、补服,重重合叠,还要佩戴多种朝珠、朝带、玉佩、彩

6、绦、花金圆版、荷包香囊等等。朝珠又有翡翠、玛瑙、珊瑚、玉石、檀木的等级限定,连丝绦全部有明黄、宝蓝、石青之分。用什么款式、质料和颜色全部要受到礼制的规范,违反要求的以犯罪论处。雍正皇帝赐死年羹尧,就有擅用鹅黄小刀荷包,穿四衩衣服,纵容家人穿补服的罪状,将衣饰的等级之别细分到了极致。女装即使相对宽松,但精雕细刻无微不至,镶边有所谓“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多至“十八镶”。在镶滚之外还在下摆、大襟、裙边和袖口上缀满各色珠翠和绣花,折裥之间再用丝线交叉串联,连看不到的袜底、鞋底也绣上密密的花纹。这么重重合叠,无所不在的装饰效果,即使有一定的美学价值,但如此繁琐细密的包装,是衣冠之治高

7、度细密化的产物,这也使清代的衣饰到了难以再发展的地步。清朝官员穿的朝服,其实是由旗装演变过来的:圆领、捻襟、左衽,四面开楔,束腰,有扣绊,窄袖,保暖、便于坐骑。清初开始的制度要求,官员入朝必需穿披肩领袍,谓之朝服。朝服带有箭袖,就是在原来就比较窄的袖口前边再接一个半圆形的袖口。通常最长为半尺,形似马蹄,又称“马蹄袖”。袖和肩是清服区分身份的标志。带箭袖的旗袍是满族贵族平时穿着和旗人百姓的节日礼服,通常旗人只许穿披肩领便袍,而到了一般百姓那里就只许穿无披肩的领袍,谓之便服。旗袍有单、棉、皮之分。清初,其式样通常是无领、大襟、束腰、左衽、四面开衩。穿着既合体,又有利于骑马奔射。出猎时,还可将干粮等装进前襟。这种旗袍有两个比较突出的特点,一个是无领。努尔哈赤为统一衣冠,曾厘定衣冠制,要求“凡朝服,俱用披肩领,平居只有袍”。即常服不能率领子,只有入朝时穿的朝服方可加上形似披肩的大领。二是在窄小的袖口处还接有一截上长下短的半月形袖头,形似马蹄,俗称“马蹄袖”。平时绾起来,冬季行猎或作战时放下,使之罩住手背,既起到了类似手套的保暖作用,又不影响拉弓射箭,故又称之为 “箭袖”。满族入主中原以后,“放哇哈”成为清朝礼节中的一个要求动作,官员入朝谒见皇上或其它王公大臣,全部得先将马蹄袖弹下,然后再两手伏地跪拜行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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