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修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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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修生管理工作制度进修工作根据批准计划安排,实行专人负责进修工作制,认真执行进修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一、招生制度1、每月1 日进修生报到,如遇到国家节假日,则按正常上班时间报到。2、根据进修人员的政治、业务、学历、身体、年龄等条件,会同科主任择优录取进修人员。二、报到制度1、进修人员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做好相关费用收缴工作;个别进修人员经审核符合条件、科室需要可随时报到。2、组织进修人员进行岗前教育培训,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进修人员到各科室报到。三、政治学习制度1、进修生参加各科室组织的政治学习。2、各科室定期组织医德医风教育活动,加强进修生的医德医风教育。3、医务科要经常了解进修人员思想情况,定

2、期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四、考勤制度、制订严格的进修生考勤制度,各科室建立进修生管理工作登记本(含考勤),及时详细记录学员的请假、销假情况。2、督促学员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3、学习结束时,将进修人员的考勤情况载入鉴定表中。五、考核制度督促科室组织好进修人员学习成绩的考核、考试。六、奖罚制度1、进修人员在医疗工作中有特殊贡献者应给予表扬及奖励。2、进修生违反进修管理条例,医疗作风恶劣或犯有严重错误者,由医院提出处理意见后,通知其单位领导来院,将材料和进修人员本人一起带回原单位。七、结业制度1、进修人员按照进修计划,较好地完成了培养手册上规定的学习任务,方可结业,结业时办理离院手续。2

3、、各进修生结业时,认真作好进修人员的结业鉴定,并报医务科。3、未完成学习任务,考核不及格,不遵守规章制度,医德败坏,违反医德医风条例者均不发给结业证。外出进修制度一、外出进修医务人员所需条件1、思想表现好。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2、工作表现好。热爱医院和本专业,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个人业务水平具有一定上升空间。3、取得初级职称和以上资格的本院医务人员。4、不符合上述条件,但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方可外出进修学习。二、外出进修学习、短期、临时培训审批程序1、科室进修计划及科室名额分配审批程序。拟派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科室,每年11月底将本科室

4、下一年度进修人员计划报医务科、护理部,医务科、护理部汇总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再由分管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审批,确定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及科室名额分配。2、个人省内或省外进修、短期和临时培训审批程序。拟外出进修学习医务人员填报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申请表(一式三份,交医务科、护理部)申请,所在科室推荐,医务科或护理部初审,交由分管院长复审,再由分管院长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批准同意后,拟外出医务人员到医务科签订外出进修协议书,到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办理外出学习相关手续后,方可外出进修。三、外出进修学习相关规定1、在院工作未满两年的医务人员不得外出进修学习。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2、近三年

5、发生医疗事故或上年度发生院内医疗鉴定委员会认为有过错的医疗纠纷的不得外出进修学习。3、由科室或个人联系的进修医院,优先考虑距离近、收费低、有专业特色的三甲医院。4、医务人员第一次外出进修必须在本省三甲医院进修学习,第二次进修可到省外三甲医院进修学习,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因专业需要且属第二次进修的,经院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可到国内知名医院进修学习,特殊情况,由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5、医务人员首次外出进修时间不得超过一年,副主任或以上职称外出进修学习应为针对性专业进修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半年。6、医务人员外出进修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因医院或科室特殊情况,需要跨专业、跨学科进修的,由院长办公会研究

6、决定。7、进修期间不得自行更改进修专业,因医院科室发展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专业的,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8、进修期间不得更改时间安排,因医院特殊情况,需要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的,由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本人随意更改进修时间的按旷工处理。9、进修完成回院后一周内到医务科/护理部、人事科报到,将进修证复印件、书面进修总结和相关进修证明交科教科存档,否则不予报销进修学习费用,并严禁下次外出进修学习。10、医务人员进修回院后应将进修学习的新技术、新理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护理部,并在临床工作中积极开展、推广。11、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人事科、财务科相关规定执行。财务报账必须附有进修返院鉴定表,所交进修费必须以进修医院出示的进修收费标准证明为报销凭据。12、进修学习期间,因违反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自己承担,5年内不得以各种形式提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13、当年有进修名额的科室因故未派医务人员进修的科室,下一年度如果拟派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必须重新申报。14、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任何人不得借进修学习之名外出。违者按旷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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