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石镇关于继续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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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鸡冠石镇关于继续推进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各村(居)委员会: 为了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建设资金的监视力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根据渝委办发(2011)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提出深入推进我镇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如下:一、 提高认识各村(居)要充分认识推行村(居)务公开的目的意义,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村(居)务公开“四个”内容,实现“两个统一”,规范“五个程序”,强化“两项管理”,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促进基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二、 村(居)

2、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一) 党务公开内容1、 党组织决议、决定和执行情况。2、 党的思想建设情况。3、 组织建设情况。4、 “两委”班子建设情况。5、 村(居)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6、 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7、 党风廉政建设情况。8、 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三、 政务公开内容:1、 强农惠民政策农业补偿退耕还林政策、水库移民扶持政策、人饮工程建设政策、水利工程建设政策、农村扶贫开发政策等执行情况;2、 农政:国家重点工程征用土地赔偿政策、城镇开发用地补偿基地申报审批政策、集体土地和“四荒”地承包及租赁政流转政策等执行情况;3、 社会管理政策:户籍制度改革政农转非 、计划生育政策、农村劳动力转移政

3、策等执行社会保障政策:养老保险、居民合作医疗保险、社会救助行情况。4、 财务公开的内容:(1)、强农惠农资金:农村建设资金、农机具购置补贴等涉农奖励补贴资金、农业产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农村综金、防灾救灾资金、土地征占用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农业发展资金、财政扶贫开发资金、三峡移民资金、支持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资金等使用情况;(2)、集体经济财务:村(社区)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土地、房屋等承包及租赁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团体、个人捐赠款物使用情况,村(社区)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情况;(3)、组织运转经费:村(社区)组织办公经费,村(社区)干部待遇,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

4、计结果等。5、服务公开的主要内容:(1)、组织建设情况:村(居)委会职能职责及成员分工情况,任期规划、任期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及进展情况,城乡基层专业经济组织、志愿者组织和民间组织等服务组织建设情况等;(2)、民主管理情况:村(居)民会议和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及实施情况,民主评议村(社区)干部情况等;(3)、服务群众情况:联系服务群众的“三项制度”情况,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等。四、村(居)务公开的时间和方式(一)、公开时间:每年1、4、7、10月的15日为我区的统一的村(居)务公开日。各村(社区)要按期公开上季度村(居)务工作情况。集体财务往来较多的村(社区),应当每月15日定期以流水帐形式

5、公布上月财务收支情况。在村(居)务公开栏公布的内容应当保留10日以上。(二)、公开方式:坚持实用、便民的原则,在村级公共服务心和社区服务站显眼的位置设立固定的村(居)务公开栏,长度得少于15米,全面公开村(居)务的内容。便于群众观看,对面积较大、居住分散的村(社区),应以村(居)民小组或村(居)居民聚居点为单位实行分片公开。要将公开内容在村(居)民代表会议上通报并发放到村(居)民代表手中,便于村(居)民向村(居)居民代表查阅。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通讯、宣传资料、民主听证会等其他有效形式实施公开。要推进村(居)务事项从办理结果的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五、规范村(居)务公

6、开的基本程序(一)提出公开方案。村(社区)“两委”根据本村(社区)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在公开日10日前提出村(居)务公开的初步方案。(二)审查完善方案。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初步方案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村(社区)“两委”根据意见补充完善。 (三) 确定公开方案。村(社区)“两委”联席会议就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查确认后的公开方案进行讨论确认。(四) 组织实施公开。村(社区)“两委”通过村(居)务公开栏等形式按要求在公开日及时公布。(五) 做好存档备案。村(社区)“两委”将公开资料及进行整理归档并妥善保管,并在公开后5日内报镇党委、政府备案。六、 强化村(居)务公开的监督管理

7、(一) 健全村(居)务公开监督制度。村(居)民对村(居)务公开内容有疑问的,可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或村(社区)“两委”反映;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对村(居)务公开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村(社区)“两委”书面提出;村(社区)“两委”应当在日内答复;对违反规定的,应及时纠正,重新公布。五分之一以上的村(居)民联名要求审计的村(居)务公开事项,由镇政府或者区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审计。(二) 健全村(居)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村(社区)“两委”及其成员不按规定实施村(居)务公开、在村(居)务公开中弄虚作假、干扰阻碍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实施监督行为、打击报复对村(居)务公开提出异议的村(居)务监督

8、委员会成员或者村(居)务民的,又镇党委、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可以建议村(社区)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会议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启动罢免程序。七、 切实加强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领导(一)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指导。成立镇城乡社区建设和村(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区纪委牵头,组织、民政财政、农水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镇村(居)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构,加强对全镇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进一步完善细化村(居)务公开目录,加强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考核,要严格按照公开的内容进行公开,各部门不

9、得随意要求在村(居)务公开栏设立部门工作专栏,并纳入部门工作对村(居)工作进行考核。(二) 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责任。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区委组织部要做好村(社区)党组织建设、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的公开。区民政局要加强对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强化村(居)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大力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强化村(居)务公开的日常管理,大力开展村(居)务公开工作的创先争优和评比工作。区财政局要加强对社区资金的监管和财务公开。区农林水利局要抓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等工作的公开,“两委”认真履行村(居)务公开的工作职责。(三) 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镇政府将加强对各村(居)务公开的检查,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构。加强村(居)务公开监督和管理,并作评先评优的重要指标。努力为搭建群众知情监管的有效平台。要注重抓好典型,总结经验,积极开拓创新地工作,真正确保村(居)务公开工作取得成效。鸡冠石镇政府2011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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