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的风险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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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财政的风险及策略当前,失地农民的生存、发展问题以及城市高房价、房 地产泡沫等问题是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这些都与地方 政府普遍推行的土地财政政策有关。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 依赖性越大,其存在风险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因此,研究土地财政隐藏的风险及治理对策,有利于地 方财政安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一、土地财政的成因分析“土地财政”是对当前地方政府在面临财政困境时利用土 地换取财政收入这种短期行为的一种形象比喻,包括地方政 府通过土地税收、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融资、土地金融等 方式获得收益来直接或间接增加财政支出能力的行为。土 地出让收入和土地抵押的银行贷款,已经成为城市和其他基 础设施

2、投资的主要资金来源。自2002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施“招拍挂”以来,我国 的土地价格每年以的速度快速上涨,高地价给地方政府带 来了可观的财政收入。资料表明,20012003年间,土地出 让金收入为9100亿元,约占同期地方财政收入的35%; 2004 年,全国土地出让金高达5894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 2005年,国家开始紧缩“地根”,土地出让金收入为5505亿 元;2006年为7677亿元,2007年高达万亿元。2008年,尽 管有近50%的土地出让以底价收场,有10%的土地流标, 导致地方政府地价款收入有所下降,但仍获得了 9000多亿 元不菲的收入。土地收入已名副其实地成为地方政府

3、的“第二 财政”。我国土地财政的形成与分税制改革和以GDP及财政 收入为核心的政绩考核体制有关。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 中央上收了大量财权,特别是将增值税的75 %归为中央政 府,2002年以后又将地方税种中增长较快的所得税改为中 央、地方共享税。但在财权向上集中的同时,地方财政支出 责任不仅没有相应减少,反而有所增加。地方政府不仅需要 承担建设性支出以及为重大工程配套资金、非公益性事业单 位各种非公益性支出、行政性支出,而且还要承担由于国有 企业乃至一般公共部门改革所带来的各种社会保障支出,以 及各种企业亏损补贴和价格补贴,等等。在这种财权向中央 集中,事权向地方政府下放的非对称财政体制

4、下,财权上收 后地方政府缺乏足够的能稳定增长的地方税种(如财产税), 于是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平衡很容易被打破,从而诱导地方 政府以土地出让相关收入作为补充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在财政分权、政治集中的体制下,地方政府官员具有通 过做大GDP和上缴财政收入来显示政绩,以此获得晋升(或 保住职位)的激励,这种以GDP和财政收入为核心的政绩考 核体制便成为地方政府追求土地财政的内在动力。二、土地财政隐藏着巨大的财政和金融风险首先,土地财政具有不稳定性和不可持续性。在现行的 土地批租制下,地方政府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 卖一块土地,政府就一次性地收取5070年土地收益,这 为地方政府“以地生财”提

5、供了便利。即使我们不考虑13亿人 口的吃饭问题,也不考虑可征用农地、不可再生资源的有限 性,但市场有冷暖,房地产市场也有周期性变动,这意味着 土地价格不可能天天都有“面粉比面包贵”的火爆行情,当市 场发生变化,原来的供不应求就会转化为供过于求,土地流 拍、降价就不可避免,土地生财难以为继。其次,土地财政是导致我国耕地数量减少的重要因素。 杜雪君、黄忠华(2009)的实证分析表明,土地财政对耕地数 量存在负影响,其影响的弹性系数为一,即土地财政每增加 1个百分点,耕地数量将减少个百分点。2009年,我国耕地 总量为亿亩,已经接近18亿亩的“红线”。根据国土资源部的 有关数据,仅在20012008

6、年的8年问,我国耕地数量就 减少了亿亩。如果不加以控制,按照每年平均减少的数字, 2年就会突破“红线”。第三,土地财政严重损害了国民的利益。根据现行法律 规定,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按理土地出让收益的分配和使 用应代表全民的利益。然而资料表明,全国多数地方征地款 的分配比例为:农民仅能拿到10%15%,集体拿25% 30%,政府及其他机构拿60%65%。征地中各产权主体地 位不平等、交易不公平使得农民失去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 权利,越来越多的农民成为失地又失业的弱势群体。不解决 5亿多农民的问题,不解决全体国民的住房、医疗、养老等 基本社会保障问题,中国这个全球少有的消费市场就难以启 动,中国的

7、现代化就难以实现。第四,土地财政还可能会引发金融风险。在土地财政中, 有相当一部分城市建设资金是以政府信用为担保取得银行 贷款的间接财政。这些贷款一般不超过2年,如果土地出让 顺利且价格较高,地方政府可以通过丰厚的土地出让金收入 来偿还贷款,但如果土地出让价格不高,用于偿还贷款的能 力有限,地方政府就必须用其他方式取得财政收入来还款。 实际上,以政府信用为依托的贷款规模往往会超过地方政府 财政收入规模,金融风险也就出现了。第五,长远来看,土地财政有违科学发展,必然会导致 地方政府届际之间的不公平,进而导致土地资源利用的代际 不公平。土地出让金一次性收取,最长以70年为限,实际 上一次性预收了未

8、来很多年的土地收益。而城市的基础设施 支出却由历任各届政府负担。一旦城市化速度放慢,前人卖 地、后人维护的模式将难以为继。三、土地财政改革的政策建议地方政府必须放弃土地财政,必须放弃对土地一级市场 的控制。没有任何一个大国是靠土地财政来支撑政府支出、 提供公共物品的,唯一的办法是通过产业振兴、通过光明正 大的税收进行公共财政运作。地方政府必须摆脱对土地财政 和房地产市场的依赖。1.通过综合性的配套改革,降低地方 政府经营土地财政的激励。财权上收、事权下放以及“政绩逼 人”是造成地方政府依赖土地财政的一个重要原因。要降低地 方政府谋求预算外收入的动机,就必须建立多元化的公共投 资机制,地方政府不

9、能再作为地方经济建设的主导者,而应 该成为地方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在财政负担上,中央 政府要适当增加事权,如义务教育经费由中央政府承担,这 样既减轻了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又能减少因经济发展差异 带来的教育投入差异。在政绩考核上要改变GDP和财政收入至上的考核体制, 建立一个以人为本,综合考虑经济增长率、资源消耗强度、 社会保障率、居民收入增长率、社会治安破案率、人口自然 增长率等诸多指标在内的政绩考核体系。2. 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制度。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实质 上是未来5070年地租的资本化形态,政府当期获得的土 地出让收入实际上是让渡未来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收益。因 此,应当从土地出让收入中

10、预留一部分资金,以保障城市建 设和发展的可持续性。基本设想是从每年的土地出让收入中 划出30%的比例,建立中央、省和县(市)三级国有土地收益 基金,实行分账核算。通过建立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可以遏 制地方政府片面追求土地收益的短期行为,建立良性的土地 收益管理机制,保证农地征收、城市建设和发展有稳定的资 金来源。同时,应建立完善的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投资制度, 以保障国有土地收益基金保值增值。3. 完善土地税制,形成科学合理的土地税收体系。(1)提 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适时开征物业税。应将所有的城镇 建设用地者纳入征收范围,同时提高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待条件成熟时,与房产税合并,开征统一的物业税

11、。(2)完善 土地增值税。一是扩大土地增值税征收范围,采取“普遍征收” 的办法,在征收范围上要能覆盖引起土地增值的所有对象。 二是应设置“土地转移增值税”、“土地租赁增值税”和“土地保 有增值税”三个税目。(3)增设空地税。即以闲置未用的土地 为征收对象,对空地的实际持有人课税。开征空地税,可以 抑制土地浪费现象,提高土地利用效率。(4)提高耕地占用税 税率,通过税收杠杆促进节约和集约用地,保护耕地。4. 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积极防范土地融资风险。地方政 府通过政府性公司以土地为抵押,贷款进行城市发展建设, 抵押的土地往往是政府储备的土地,这样容易带来政府的财 政风险和金融风险,无论是地方政府还

12、是中央政府都应该采 取积极的防范措施:严格将政府储备土地限定为存量土地, 禁止将征用的农村集体土地纳入土地储备范围;对抵押的土 地进行评估,放款数量依据土地的价值而非政府信用。5. 加强土地规划管理,确保建设用地的后备资源。为了 追求土地收益最大化,地方政府往往具有修改土地利用规划 的动机。修改规划随意性大,有时还会采取欺上瞒下的做法 来增加用于创收的土地面积,也可能出现土地征而不用、出 而不用的现象,造成土地资源的极大浪费。要减少这种土地 违规行为,就必须严格土地利用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将规 划的修改上升到法律程序,要经立法机构通过才能进行调 整;要提高规划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性;对有违规行为

13、的地 方政府,不但要追究行政责任,而且要按照司法规定追究法 律责任。目前土地供应中,低价工业用地所占比重较高,不少地 方都提出要建园林式开发区,明显存在着土地资源浪费问 题。与此同时,房地产地价却很高,这对房地产业的发展和 改善民生都不利。因此,应当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控 制工业用地,增加房地产用地,同时通过市场供求关系提高 工业用地的价格。6. 尊重公民权利,保障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1)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失地农民的生存权。应将失地农民 纳入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从土地出让金中划拨资金,建立起 对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养老、医疗、住房等基本民生需要 的防护网,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存

14、需要。(2)保障失地农民 的发展权。首先,政府应当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失地农民的 技能培训,增强他们的就业能力;其次,保证失地农民子女 享受到公平的教育。(3)在土地收益分配中,做好土地征用中 农民的权益保护问题,既要体现农地的农民生存权,又要体 现农地发展权、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权、农民在农地所有权中 的成员权等。7. 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减少对土地资源的浪费。(1)向“空 间”要土地资源,如城市住宅的高层化、构建立体化的城市交 通网络。向“时间”要土地资源,通过科技创新,增加我国 北方地区耕地种植经济作物的季次,如两季稻、三季稻等。 (3)向“地下”要土地资源,如建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铁 等。(4)向“水下”(海洋、江河等)要土地资源,如填海造地、 海(江)底隧道,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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