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责任制常用版(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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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执法责任制常用版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进一步规范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水平,根据行政执法工作总体要求,制定本制度。一、指导思想以_和_为指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为主要依据,通过界定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范围,明确海洋与渔业行政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制约机制,将全办行政执法活动纳入法制化轨道,不断树立公正严明的执法形象、廉洁勤政的干部形象、优质高效的机关形象,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具体目标1、建立明确的执法目标。各直属单位都有明确的执法目标。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机关一般工作人员

2、对自己执法活动负责;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执法活动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单位的执法活动负责;办主要领导对全办执法活动负责。2、建立规范的行政执法活动。全办各项执法活动不仅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依据,而且有比较完善的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作保证。3、建立配套的监督机制。有严格的执法监督制度、健全的执法监督队伍和赏罚严明的奖惩措施。4、建设高素质的执法队伍。通过推行执法责任制,提高全办工作人员的执法水平,为海洋与渔业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对象和职责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对象为办领导、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机关一般工作人员。(一)办主任为本办行政执法第一责任人。对全办的执法活动承担

3、责任,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执法活动承担责任。办领导的职责是:1、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制订具体的行政执法工作计划,提出执法活动要求;2、根据职责权限,履行各项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责任;3、依照职责权限分工,审批和签发各类行政管理文件;4、组织开展本单位行政执法教育培训,提高全办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5、督促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在本单位的贯彻实施,加强对全办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的检查监督,研究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重点问题,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做好行政执法工作;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任务。(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和自己办理的行政执法事务负责

4、。其职责是:1、以身作则,带头履行行政执法责任,承担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领导责任;2、根据本单位行政执法任务的分工要求,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有关执法的内部程序制度,并督促落实;3、及时监督、检查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避免发生执法过错;4、向办领导提出行政执法建议,准确实施有关执法工作部署。(三)一般工作人员对自己办理的行政执法事务负责。其职责是:1、根据岗位分工,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履行执法责任。2、对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行政执法问题。深入调查,提出符合法律规定的处理意见和建议。各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是落实错案追究责任制度的重点,岗位执法人员是落实错案

5、追究责任制度的基础。在行政执法活动中,要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充分调动执法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执法水平。四、主要措施(一)加强对执法责任制工作的领导。实施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政策性强,法律要求高,涉及到海洋与渔业工作的各个方面,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我办讨论决定由规范行政(二)加强培训。提高执法岗位人员素质。要进一步加强执法岗位人员的培训。凡新上岗或换岗的执法人员都必须参加上级有关部门或本单位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执法。对考核不合格经继续培训后仍不合格者,要取消其执法资格,并调整工作岗位。

6、(三)强化内外部执法监督。把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列入机关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内容进行考核。自觉把海洋与渔业部门的行政执法活动纳入社会以及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通过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设立举报电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行政执法责任制常用版(二)第一条为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提高行政执法效能,明确区教委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主任及副主任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明确区教委各副主任、各科室行政执法范围及职责。、对以区教委名义实施的行政许可及其他确定行政管理相对人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签发或授权签发各

7、类行政许可文件。、对违法教育行为批准立案查处。、主持或授权主持行政复议、审查并签发行政复议决定,参加或授权参加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被起诉行政诉讼。、审查、签发行政处罚决定。、审批结案。、对本人就有关行政执法实施的行政行为,承担行政责任。、副主任在主任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第三条教委办公室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宣传有关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并配合有关职能科室对其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协助区教委教育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监督行政执法年度计划的实施,协调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协助教委教育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的

8、考核,并提出奖惩建议。、组织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协助组织培训行政执法人员。、承担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第四条人事计财科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贯彻落实有关人事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对人事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教师的调配、培训工作,对不符合教师法规定任职条件的教师及时给予调整。、制定和完善全县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和考核奖励制度;管理指导全区中学以下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以及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定期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配合纪检监察审计科受理教师工作中的违纪案件和投诉,并

9、依据教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负责指导学校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的改革。7、组织落实有关计财的政策、法律、法规。8、依法编制年度和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计划。9、依法筹集和核拨每年的教育经费,确保生均教育经费,生均公用经费和教师工资的逐步增长。10、依法制订和规范教育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监督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11、依法制订、调整教育收费标准,负责学校执行收费标准的检查和监督。12、负责管理和指导校舍建设、校舍管理,督促检查全市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13、负责对直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校办产业、基建和维修工程中财经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14、执行

10、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并在委托范围内承担责任。第五条纪检监察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组织教育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立案案件的初审,所有案件的结案审查。、受主任委托、承担应诉、申诉及行政复议的答辩工作。、管理执法文书、案件档案。5、负责对在职或离任校长经济责任审计。6、承办有关的投诉、举报。7、承担授权或委托的其他事项。第六条教育科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负责全县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指导普通中小学贯彻教育方针和执行教育计划。、负责全县普通中小学的学籍管理工作。5、负责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及管理。、配合纪检监察

11、科受理教育教学领域违反教育法规的案件和投诉举报。、组织落实有关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的法律、法规。8、依法行使成职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管理权,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地方中等职业学校的年度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9、参与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和管理工作;参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及其专业的设置、撤销、调整的论证和报批工作;负责地方职业中学的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其招生工作。10、负责对全县社会力量办学的办学机构的审批和直接管理,负责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11、受理成人教育、职业教育、民办教育中违反法律、法规的案件和投诉。12、执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并在委托范围内承担责任。第

12、七条招生自考办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1、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教育部及省、市招生自考文件精神,完成普通高考、成人高考、中考等各项招生考试任务。2、按规定做好招生自考工作,承办招生自考工作中的举报和投诉。3、负责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及自考毕业生的思想品德鉴定和普通高校考生的身体检查、往届生的品德行为考核工作。4、按规定及时发布各类招生考试成绩和信息。5、受上级委托做好交办的有关事项。第八条重点办、服务中心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1、负责全区学校勤工俭学发展规划入实施方案的制订。2、负责校办产业发展计划、层次、方向的统筹规划和校办产业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3、负责中小学开展勤工俭学实践活动的

13、具体指导和管理。4、负责校办企业创建审批、企业年检、年审以及校办企业减免税的协调和管理。5、统筹安排全区中小学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实施工作。第九条教育工会及其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岗位责任:1、会同组织人事科抓好师德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2、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加强教代会制度建设,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3、协助教育行政和学校党政组织改善教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按规定做好先进教工的评选和表彰。4、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地位和权益,做好各种侵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调解工作。5、负责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工作,搞好工会干部的培训。第十条本局根据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并列入科室考核和干部考核内容。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第4页共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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