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标识配备和管理制度精选》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警示标识配备和管理制度精选(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警示标识装备和治理制度 1. 要按照职业病危害的品种装备不同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1)在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品种、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 (2)产生职业病危害要素的设备,要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功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要素品种、平安操作和维护本卷须知、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等储存场所,要在房间门口或设备(材料)旁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放射性警示标识。 2.警示标识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维护,每月检查一次,及时维护和更换。 3.警示说明不得随意更换位置,不得丢弃、不得涂改。 4.觉察警示标识丧失、涂改、损坏等,要立即报平安部门,由平安部门负责尽快更换,以免误导员工。 5.成心损毁、涂改、偷窃警示标识者,由单位领导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划分、开除等处理方式。